福建三元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ST元達 通信 深交所 投資 證券時報 2017-06-15

證券代碼:002417 證券簡稱:三元達 公告編號:2017-054

福建三元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時間: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6月13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14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3、會議地點:福州市銅盤路軟件園C區28號樓一樓公司會議室

4、股權登記日:2017年6月9日

5、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採取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6、會議主持:董事長周世平先生

7、會議召開合法、合規性:

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89,263,383股,佔公司總股份的33.0605%。其中:

1、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5人,代表股份89,100,883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3.0003%。

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8人,代表股份162,5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602%。

3、出席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監、高以及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共21人,代表股份19,818,687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2.20%。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3人,代表股份19,656,187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7.2801%;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8人,代表股份162,5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602%。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會議的其他人員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審議,大會以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議案》,

1、總表決情況:同意89,254,883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對8,5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95%;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19,810,187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571%;反對8,5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429%;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該議案已獲得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潘繼東律師和郭昕律師全程見證了本次股東大會,為本次會議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形成結論性意見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以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一)《福建三元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二)《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關於福建三元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417 證券簡稱:三元達 公告編號:2017-055

福建三元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停牌期滿

繼續停牌的公告

福建三元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元達"或"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資產出售)事項,公司股票(股票簡稱:三元達;股票代碼:002417)於2017年3月15日開市起停牌,並於2017年5月4日披露了《福建三元達通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稿)》 等公告文件,後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資產購買)事項,公司股票申請繼續停牌,具體情況詳見公司於2017年5月4日披露的《關於完成重組問詢函回覆暨籌劃其他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繼續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7-041),後續分別於2017年5月11日、 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3日、2017年6月10日披露了《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045、2017-046)、《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及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延期復牌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48)、《關於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暨延期復牌公告》(公告編號:2017-052)、《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7-053)。

2017 年 5月 25 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議案》及《關於召開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公司擬繼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資產購買)事項並申請繼續停牌,並於2017年5月26日披露了《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及召開股東大會審議延期復牌事項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48)。

2017年6月14日,公司召開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議案》,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 2017年6月15日開市起繼續停牌,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停牌時間自停牌首日起累計不超過6個月。

公司承諾繼續停牌期間,公司及相關各方將加快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本公司承諾爭取在2017年9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要求的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報告書)。公司申請延期復牌後,仍未能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的,如公司股票停牌時間累計未超過3個月的,承諾自發布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之日至少1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如公司股票停牌時間累計超過3個月的,承諾自發布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公告之日起至少2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董事會

二○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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