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規定一甦醒,群眾就懵了,騎車還這麼多學問呢

這個規定一甦醒,群眾就懵了,騎車還這麼多學問呢

一則夫妻不能同乘一輛電動自行車的圖片,突然熱了起來。原來,5月15日至6月30日,廣西公安機關開展了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颶風行動”,僅一週的時間南寧交警就查獲了700多起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的行為。其中一條就是電動自行車搭載成年人被處罰。一下子讓人有點不理解,原來都是這樣騎得,怎麼現在違法了呢!有的甚至是前面孩子後面大人,一家子都在一輛電動自行車上。

這規定早已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上明確,第四十二條規定: 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可以搭載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時只可搭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兒童,搭載六週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固定座椅。關於電動自行車載人規定,一般是由省一級出臺規定,基本都按照後座限乘一名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為限。超過這個標準,就是違規了,全國通用。其實,類似的規定還有許多,若不注意,可能還要發懵,違法違規了都不知道。

1、開車不喝酒都知道,但沒想到也不能騎自行車。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倘若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醉酒狀態,將處於5—50元罰款,約束至酒醒,甚至扣車。

2、初中生上學要注意,騎車不騎電動車。12歲以下必須家長接送,因為只有滿了12周,才能夠騎自行車而且必須自行車,除非家長開車接送,切記超過12周就不能同乘電動自行車了。還有,滿16周才能騎電動自行車。因為這個年齡段是初中階段,父母要切記:騎車送孩子不行,孩子騎電動自行車不行。即便滿了16週歲,騎電動自行車,還不能帶人,因為只有滿了18週歲騎行電動自行車才可以可載人。

3、騎得電動車不一定就是非機動車。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標準,簡單來說是“一有四不超”,既有腳蹬子,質量不能超過55kg,行駛速度不能超過25km/h,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電動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瓦。超過這個標準就要劃成機動車了,萬一有交通事故,是要按機動車處理的。駕照拿來,如果拿出C1,就是不符合準駕車型;沒有駕照,就是無證駕駛,想想都後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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