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自行車 騎行 劉達 信用卡 科技新發現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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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一輛成本價或許僅在一兩千元以內的共享單車,卻因丟失而被遭索賠2.5萬元。賠償金額遠比成本高十數倍,顯然已脫離正常賠償標準,這再度將共享單車行業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遭索賠2.5萬元背後,如何讓共享單車企業的管理更符合用戶利益,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爭議點在——網友過於偏袒被索賠者

這事起因,還要追溯到去年5月18日。當晚,福建泉州男子劉達(化名)騎行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的共享單車。他認為自己已完成停車還車流程,但結果是造成車輛丟失。因劉達始終未能提供報警回執單等證據且不主動配合,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認為劉達可能存在惡意侵佔車輛不歸還現象,並在今年8月初將劉達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25500元租賃費用。

此事一出,迅速在網上引發爭議。大部分網友忽視了共享單車企業的多次溝通,只看到“丟共享單車遭索賠2.5萬元”這一結果,就認為共享單車企業“仗勢欺人”,進而偏袒被索賠者。這樣“一本萬利”的方式,在大部分網友看來已經偏離了正常的索賠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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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一輛成本價或許僅在一兩千元以內的共享單車,卻因丟失而被遭索賠2.5萬元。賠償金額遠比成本高十數倍,顯然已脫離正常賠償標準,這再度將共享單車行業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遭索賠2.5萬元背後,如何讓共享單車企業的管理更符合用戶利益,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爭議點在——網友過於偏袒被索賠者

這事起因,還要追溯到去年5月18日。當晚,福建泉州男子劉達(化名)騎行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的共享單車。他認為自己已完成停車還車流程,但結果是造成車輛丟失。因劉達始終未能提供報警回執單等證據且不主動配合,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認為劉達可能存在惡意侵佔車輛不歸還現象,並在今年8月初將劉達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25500元租賃費用。

此事一出,迅速在網上引發爭議。大部分網友忽視了共享單車企業的多次溝通,只看到“丟共享單車遭索賠2.5萬元”這一結果,就認為共享單車企業“仗勢欺人”,進而偏袒被索賠者。這樣“一本萬利”的方式,在大部分網友看來已經偏離了正常的索賠範圍。

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而極少部分網友,還保持理性態度。他們認為,弄丟共享單車就應該根據協議來賠償。而不是仗著自己是消費者,就可以“耍無賴”。

兩種截然相反的言論出現,是部分網友未對事件進行深入瞭解而做出判斷。但樣的爭議對於共享單車行業來說,卻是一個發現管理漏洞的好時機。

存在管理漏洞,鉅額索賠不應再度出現

丟共享單車遭索賠2.5萬元一事的最終結果是,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撤訴並與劉達達成庭外和解,後者只需賠款1800元。但這並不是結束,鉅額索賠事件可能發生在每一個人的身上。因此,我們更應該關注鉅額索賠是否合理。

或許,問題就出在共享單車企業的管理制度上。按照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的說法,按照服務條款內已明確註明的每日租車費用封頂為60元,從該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費用共計2.55萬。但這樣單方面制定的管理制度、計費方式就一定合理嗎?

不妨以其他共享單車的管理制度,進行橫向比較。以哈囉出行為例,用戶騎行哈囉助力車、哈囉單車,如果導致車輛失竊、損壞的,會被索賠不少於2000元/輛的賠償費用。這意味著,哈羅助力車、哈羅單車失竊,用戶只會被索賠2000元左右,並非“按日計費”的無限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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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一輛成本價或許僅在一兩千元以內的共享單車,卻因丟失而被遭索賠2.5萬元。賠償金額遠比成本高十數倍,顯然已脫離正常賠償標準,這再度將共享單車行業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遭索賠2.5萬元背後,如何讓共享單車企業的管理更符合用戶利益,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爭議點在——網友過於偏袒被索賠者

這事起因,還要追溯到去年5月18日。當晚,福建泉州男子劉達(化名)騎行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的共享單車。他認為自己已完成停車還車流程,但結果是造成車輛丟失。因劉達始終未能提供報警回執單等證據且不主動配合,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認為劉達可能存在惡意侵佔車輛不歸還現象,並在今年8月初將劉達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25500元租賃費用。

此事一出,迅速在網上引發爭議。大部分網友忽視了共享單車企業的多次溝通,只看到“丟共享單車遭索賠2.5萬元”這一結果,就認為共享單車企業“仗勢欺人”,進而偏袒被索賠者。這樣“一本萬利”的方式,在大部分網友看來已經偏離了正常的索賠範圍。

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而極少部分網友,還保持理性態度。他們認為,弄丟共享單車就應該根據協議來賠償。而不是仗著自己是消費者,就可以“耍無賴”。

兩種截然相反的言論出現,是部分網友未對事件進行深入瞭解而做出判斷。但樣的爭議對於共享單車行業來說,卻是一個發現管理漏洞的好時機。

存在管理漏洞,鉅額索賠不應再度出現

丟共享單車遭索賠2.5萬元一事的最終結果是,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撤訴並與劉達達成庭外和解,後者只需賠款1800元。但這並不是結束,鉅額索賠事件可能發生在每一個人的身上。因此,我們更應該關注鉅額索賠是否合理。

或許,問題就出在共享單車企業的管理制度上。按照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的說法,按照服務條款內已明確註明的每日租車費用封頂為60元,從該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費用共計2.55萬。但這樣單方面制定的管理制度、計費方式就一定合理嗎?

不妨以其他共享單車的管理制度,進行橫向比較。以哈囉出行為例,用戶騎行哈囉助力車、哈囉單車,如果導致車輛失竊、損壞的,會被索賠不少於2000元/輛的賠償費用。這意味著,哈羅助力車、哈羅單車失竊,用戶只會被索賠2000元左右,並非“按日計費”的無限疊加。

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這樣看來,以哈囉出行為代表的共享單車企業沒有采用“按日計費”無限疊加這樣的管理制度。其實通常而言,當用戶因自己的原因導致單車丟失或被盜,那麼就應該承擔責任,而賠償一兩千元是處於正常索賠區間。採用鉅額索賠的方式,變相刺激用戶去遵守共享單車企業單方面制定的管理制度,這樣的做法並不具備可行性。

鉅額索賠不再是主流,人性化管理方為正道

鉅額索賠事件讓大眾“深惡痛絕”,卻又頻頻發生,都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事實上,除了共享單車行業外,金融及通信行業也存在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鉅額索賠現象。今年8月中旬湖北襄陽的黃女士就發現,停機五年且未銷號的電信卡欠費7700元,引發全網熱議。而在此前,一位楊女士因通過信用卡多取了30元錢,導致8年後利息加滯納金超過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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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一輛成本價或許僅在一兩千元以內的共享單車,卻因丟失而被遭索賠2.5萬元。賠償金額遠比成本高十數倍,顯然已脫離正常賠償標準,這再度將共享單車行業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遭索賠2.5萬元背後,如何讓共享單車企業的管理更符合用戶利益,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爭議點在——網友過於偏袒被索賠者

這事起因,還要追溯到去年5月18日。當晚,福建泉州男子劉達(化名)騎行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的共享單車。他認為自己已完成停車還車流程,但結果是造成車輛丟失。因劉達始終未能提供報警回執單等證據且不主動配合,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認為劉達可能存在惡意侵佔車輛不歸還現象,並在今年8月初將劉達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25500元租賃費用。

此事一出,迅速在網上引發爭議。大部分網友忽視了共享單車企業的多次溝通,只看到“丟共享單車遭索賠2.5萬元”這一結果,就認為共享單車企業“仗勢欺人”,進而偏袒被索賠者。這樣“一本萬利”的方式,在大部分網友看來已經偏離了正常的索賠範圍。

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而極少部分網友,還保持理性態度。他們認為,弄丟共享單車就應該根據協議來賠償。而不是仗著自己是消費者,就可以“耍無賴”。

兩種截然相反的言論出現,是部分網友未對事件進行深入瞭解而做出判斷。但樣的爭議對於共享單車行業來說,卻是一個發現管理漏洞的好時機。

存在管理漏洞,鉅額索賠不應再度出現

丟共享單車遭索賠2.5萬元一事的最終結果是,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撤訴並與劉達達成庭外和解,後者只需賠款1800元。但這並不是結束,鉅額索賠事件可能發生在每一個人的身上。因此,我們更應該關注鉅額索賠是否合理。

或許,問題就出在共享單車企業的管理制度上。按照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的說法,按照服務條款內已明確註明的每日租車費用封頂為60元,從該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費用共計2.55萬。但這樣單方面制定的管理制度、計費方式就一定合理嗎?

不妨以其他共享單車的管理制度,進行橫向比較。以哈囉出行為例,用戶騎行哈囉助力車、哈囉單車,如果導致車輛失竊、損壞的,會被索賠不少於2000元/輛的賠償費用。這意味著,哈羅助力車、哈羅單車失竊,用戶只會被索賠2000元左右,並非“按日計費”的無限疊加。

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這樣看來,以哈囉出行為代表的共享單車企業沒有采用“按日計費”無限疊加這樣的管理制度。其實通常而言,當用戶因自己的原因導致單車丟失或被盜,那麼就應該承擔責任,而賠償一兩千元是處於正常索賠區間。採用鉅額索賠的方式,變相刺激用戶去遵守共享單車企業單方面制定的管理制度,這樣的做法並不具備可行性。

鉅額索賠不再是主流,人性化管理方為正道

鉅額索賠事件讓大眾“深惡痛絕”,卻又頻頻發生,都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事實上,除了共享單車行業外,金融及通信行業也存在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鉅額索賠現象。今年8月中旬湖北襄陽的黃女士就發現,停機五年且未銷號的電信卡欠費7700元,引發全網熱議。而在此前,一位楊女士因通過信用卡多取了30元錢,導致8年後利息加滯納金超過萬元!

用戶丟共享單車遭索賠兩萬五,憑什麼嗎?

而這些鉅額索賠事件的出現,正在成為企業完善管理制度的契機。比如央行已經發出通知,信用卡將停止收取滯納金,並以違約金替代,消除滯納金“無上限、利滾利”的不合法之處。

可以預見,不斷引發爭議的鉅額索賠將不再是主流。相關企業只有制定更為人性化的管理制度,才能既保護自身的利益,又能讓用戶接受。(科技新發現 康斯坦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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