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丟共享單車一年後被按日計費索賠2.5萬,現已和解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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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遺失一輛共享單車一年多未還,福建泉州男子劉達(化名)被起訴索賠25500元一事引發社會關注。

8月31日,該共享單車運營方泉州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下稱“微笑自行車公司”)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劉達已支付賠償車輛遺失費用1800元,公司綜合多方考慮,於8月28日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雙方已庭外和解。

至於為何高額索賠25500元,該負責人解釋稱,按照服務條款內已明確註明的每日租車費用封頂為60元,從該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費用共計2.55萬。

遺失共享單車一年後被索賠25500元

據劉達介紹,2018年2月,他通過微信公眾號“Youbike泉州公共自行車”註冊成為微笑自行車會員。同年5月18日晚,他租用自行車從泉州市鯉城區九一街騎行至小區“江夏麗景”附近的停車點。

“我停車還車後,便去處理其他事情。”劉達稱,兩個小時後,他想要再次租借自行車,卻提示“用戶還未還車,無法再租借車輛”;他趕緊向微笑自行車客服詢問情況,客服也回覆說,先前所借車輛顯示尚未歸還,無法再借用車輛,並告訴他車輛的編號,讓其返回原換車點尋找,確認歸還車輛。

當晚10時許,劉達回到此前停車點,發現車輛已經不見,他便再次聯繫客服,客服提醒他報警,並告知報警後需要保留回執單。

劉達稱,報警後,他手機沒電了,便在附近一家超市充電,可能民警到現場未能聯繫到他,所以沒拿到回執單。

劉達表示,自己次日又與微笑自行車公司客服聯繫,“我和客服說了昨晚的情況,客服也沒有明確說要不要回執單,只說他們會協助尋找車輛。我就沒有在意,這個事情就這樣擱置了。”

2019年4月,微笑自行車公司一工作人員聯繫劉達稱無法找回車輛,需要他到公司辦理賠款手續。劉達表示:“我當時在出差,想著回泉州後再去處理。結果回來因為個人的事情一直耽誤,忘記了有這回事,沒有及時去辦理。”

8月初,劉達接到了戶籍地家人的通知,稱收到了法院送來的傳票與律師函,微笑自行車公司將劉達起訴到鯉城區人民法院。訴狀中,微笑自行車公司除了要求劉達支付25500元租賃費用外,還要求他歸還所借車輛,並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關係。

用戶賠款1800元,運營方撤訴

“一輛自行車的成本才幾百塊,現在怎麼算到了2萬多塊?”收到泉州市鯉城區法院傳票後,劉達才想起前段時間未辦理遺失賠償手續的公共自行車,但他對該筆高額索賠提出質疑。

8月31日,微笑自行車公司相關負責人鄭美玲向澎湃新聞介紹,按照其公司賠償標準,公共自行車遺失車賠償標準為2000元,根據車輛投入使用年限折舊;因個人原因造成車輛丟失,一個月後如未找回,需先預賠償,待車輛找回公司會主動退回款項。

鄭美玲稱,該用戶在車輛丟失一個月後還未找回,且公司多次與該用戶聯繫,該用戶不主動配合,且未提供報警回執單,該用戶有可能存在惡意侵佔車輛不歸還現象。

那為何索賠金額會如此之高?鄭美玲表示,按照服務條款規定的每日租車費用封頂為60元,從該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費用共計2.55萬。

對於服務條款的內容,劉達稱,收到傳票後,他才得知自行車每日封頂60元的計費方式。

8月24日,劉達主動聯繫微笑自行車公司繳納賠償費用。通過雙方的協商,該公司不追究丟失期間產生的租車費用,按照《微笑自行車整車遺失賠償標準》讓其賠償1800元。

“鑑於這位用戶主動賠償,我們也很珍惜每一位使用我們自行車的用戶,所以雙方就達成了和解。” 鄭美玲告訴澎湃新聞,微笑自行車公司綜合多方考慮,8月28日下午向法院申請撤訴。若在之後找回丟失的自行車,也會將1800元的賠款返還給用戶。

微笑自行車公司負責人稱,目前因成本原因,自行車均沒有安裝GPS定位,如果遇到車輛丟失,建議用戶還是要立刻與客服反映,公司會通過工作人員路面檢查協助尋找車輛並定期進行車輛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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