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弄丟一輛共享單車,被索賠兩萬五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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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泉州一男子租用了一輛共享單車後沒有歸還,而且還把車弄丟了。

一年多之後,他被這家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起訴,要求按每天60元、支付從該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的費用,共計2.5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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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泉州一男子租用了一輛共享單車後沒有歸還,而且還把車弄丟了。

一年多之後,他被這家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起訴,要求按每天60元、支付從該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的費用,共計2.55萬。

男子弄丟一輛共享單車,被索賠兩萬五千五

弄丟一輛車,遭索賠2.25萬

據央廣網報道,近日,泉州一男子遭“小黃人”共享單車25500元高額索賠一事引發社會關注。

今年8月初,泉州“小黃人”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泉州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向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法院遞交一紙訴狀,將曾經使用過微笑自行車的劉先生起訴至該法院。起訴書中要求劉先生歸還所借車輛,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關係,並支付25500元租賃費用。

據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法院法官辜偉隆介紹,被告劉先生在收到法院的傳票後,到法院作陳述時表示:

去年5月18日,他在九一街天都廣場附近租用自行車,騎到百捷中央公園斜對面的站點還車。還完之後他就走了。辦完事後回九一街想再租輛“小黃人”公共自行車的時候,發現租不了,於是立馬向微笑自行車公司客服諮詢,客服回覆稱,他先前借的車沒還,並告訴他車輛的編號,讓他去找,重新歸還一下。

劉先生又回到百捷中央公園斜對面的站點,但是找不到那輛車,他又聯繫客服,客服讓他報警,他就報警了。報警的時候差不多是晚上9點多,他在那邊一直等派出所的人過來,因為手機沒電,他就去旁邊的小超市邊充電邊等,等到晚上11點左右,他未看到民警,就聯繫了派出所,派出所回覆說,到現場後,聯繫不上他,就走了。

次日,他又和微笑自行車公司客服聯繫,客服說他們那邊可以處理,也會協助找尋車輛,如果幾個月後找不到會要求賠償,之後就沒再管這事了。

據澎湃新聞報道,8月初,劉先生接到了戶籍地家人的通知,稱收到了法院送來的傳票與律師函。訴狀中,微笑自行車公司除了要求劉先生支付25500元租賃費用外,還要求他歸還所借車輛,並解除雙方的租賃合同關係。

“一輛自行車的成本才幾百塊,現在怎麼算到了2萬多塊?”劉先生對該筆高額索賠提出質疑。

據央廣網報道,泉州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鄭美玲表示,該用戶在車輛丟失一個月後還未找回,且公司多次與用戶聯繫,該用戶均無迴應。鑑於用戶不主動配合,且無提供報警回執單,該用戶有可能存在惡意侵佔車輛不歸還現象,按照公司收費標準,每天封頂60元,從用戶租借之日起(2018/5/18)至起訴之日(2019/7/31),費用共計2.55萬。

賠償1800元后,雙方和解

8月28日,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法院收到泉州微笑自行車有限公司遞交的撤訴申請書,原被告雙方已於庭外達成和解。

劉先生在接到傳票後,已於8月24日通過“小黃人”官方微信平臺支付賠償了車輛遺失費用1800元,公司綜合多方考慮,於28日下午將向法院申請撤訴。

至於公司為什麼同意和解費用為1800元,鄭美玲表示,泉州微笑公共自行車遺失車賠償標準是2000元,根據車輛投入使用年限折舊。按照公司賠償標準,因個人原因造成車輛丟失,一個月後如未找回,需先預賠償,待車輛找回公司會主動退回款項。

另據澎湃新聞報道,微笑自行車公司負責人稱,目前因成本原因,自行車均沒有安裝GPS定位,如果遇到車輛丟失,建議用戶還是要立刻與客服反映,公司會通過工作人員路面檢查協助尋找車輛並定期進行車輛維修。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央廣網、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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