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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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貼在門上的公告,88歲的李老先生和他84歲的妻子必須要在7月10日前,搬離住了近6年的位於成都市雙流區的雅居樂花園一期一室一廳的房子。考慮到老人生病,子女向法院申請了延期執行,但就在幾個子女討論時,被老人聽到,老人當晚就犯病住院了。

住了6年的房子,怎麼會被法院要求搬離?原來,2012年,李老先生和妻子在雅樂居花園購買了這套房子,交給房東5萬定金,說好過兩天就辦過戶,哪知道房東就此消失,再也沒有出現。當時已經交付了鑰匙,李老先生和妻子便將房子裝修一新,住了進去。誰知道,今年6月,門上貼了一張公告,告知這套房已被依法拍賣,將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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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貼在門上的公告,88歲的李老先生和他84歲的妻子必須要在7月10日前,搬離住了近6年的位於成都市雙流區的雅居樂花園一期一室一廳的房子。考慮到老人生病,子女向法院申請了延期執行,但就在幾個子女討論時,被老人聽到,老人當晚就犯病住院了。

住了6年的房子,怎麼會被法院要求搬離?原來,2012年,李老先生和妻子在雅樂居花園購買了這套房子,交給房東5萬定金,說好過兩天就辦過戶,哪知道房東就此消失,再也沒有出現。當時已經交付了鑰匙,李老先生和妻子便將房子裝修一新,住了進去。誰知道,今年6月,門上貼了一張公告,告知這套房已被依法拍賣,將強制執行。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住了6年的房被貼法院公告

這才發現住房已被拍賣過戶

第一個發現房門上貼有法院公告的,是小區巡邏的保安。李老先生的兒子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年初,父母因年齡大了總生病,子女為了方便照顧,在城區另租了一套房子。今年6月3日左右,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告知門上貼有法院公告,要求他們在7月10日前搬離住房。

李先生讓家裡人將法院公告拿下來,這才看到,經西昌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經將被執行人許某名下的雅樂居花園一期的房產依法拍賣,變賣給受買人,且已經過戶。要求該套房子的現居住人也就是李老先生一家,於7月10日前遷出該套房屋,逾期不遷出的,法院將依法強制遷出。落款時間為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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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貼在門上的公告,88歲的李老先生和他84歲的妻子必須要在7月10日前,搬離住了近6年的位於成都市雙流區的雅居樂花園一期一室一廳的房子。考慮到老人生病,子女向法院申請了延期執行,但就在幾個子女討論時,被老人聽到,老人當晚就犯病住院了。

住了6年的房子,怎麼會被法院要求搬離?原來,2012年,李老先生和妻子在雅樂居花園購買了這套房子,交給房東5萬定金,說好過兩天就辦過戶,哪知道房東就此消失,再也沒有出現。當時已經交付了鑰匙,李老先生和妻子便將房子裝修一新,住了進去。誰知道,今年6月,門上貼了一張公告,告知這套房已被依法拍賣,將強制執行。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住了6年的房被貼法院公告

這才發現住房已被拍賣過戶

第一個發現房門上貼有法院公告的,是小區巡邏的保安。李老先生的兒子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年初,父母因年齡大了總生病,子女為了方便照顧,在城區另租了一套房子。今年6月3日左右,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告知門上貼有法院公告,要求他們在7月10日前搬離住房。

李先生讓家裡人將法院公告拿下來,這才看到,經西昌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經將被執行人許某名下的雅樂居花園一期的房產依法拍賣,變賣給受買人,且已經過戶。要求該套房子的現居住人也就是李老先生一家,於7月10日前遷出該套房屋,逾期不遷出的,法院將依法強制遷出。落款時間為6月3日。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法院公告

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12年年底,因老人不願意與子女同住,自己掏錢,在兒女都居住的小區雅樂居花園25棟,買了一套一室一廳、面積大約60平米的房子,當時售價為23.8萬。但就在簽了合同、交付了5萬元定金後,房東“消失”。聯繫不上房東,手裡又有鑰匙,李先生說,當時中介讓他們直接搬進去,這一住就快6年時間。

在接到法院的公告後,李先生一家原本打算先瞞著老人,但6月中旬,家人在討論此事時,不小心被父親聽見了,當天晚上老人血壓就升高了,第二天凌晨5點多被送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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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貼在門上的公告,88歲的李老先生和他84歲的妻子必須要在7月10日前,搬離住了近6年的位於成都市雙流區的雅居樂花園一期一室一廳的房子。考慮到老人生病,子女向法院申請了延期執行,但就在幾個子女討論時,被老人聽到,老人當晚就犯病住院了。

住了6年的房子,怎麼會被法院要求搬離?原來,2012年,李老先生和妻子在雅樂居花園購買了這套房子,交給房東5萬定金,說好過兩天就辦過戶,哪知道房東就此消失,再也沒有出現。當時已經交付了鑰匙,李老先生和妻子便將房子裝修一新,住了進去。誰知道,今年6月,門上貼了一張公告,告知這套房已被依法拍賣,將強制執行。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住了6年的房被貼法院公告

這才發現住房已被拍賣過戶

第一個發現房門上貼有法院公告的,是小區巡邏的保安。李老先生的兒子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年初,父母因年齡大了總生病,子女為了方便照顧,在城區另租了一套房子。今年6月3日左右,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告知門上貼有法院公告,要求他們在7月10日前搬離住房。

李先生讓家裡人將法院公告拿下來,這才看到,經西昌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經將被執行人許某名下的雅樂居花園一期的房產依法拍賣,變賣給受買人,且已經過戶。要求該套房子的現居住人也就是李老先生一家,於7月10日前遷出該套房屋,逾期不遷出的,法院將依法強制遷出。落款時間為6月3日。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法院公告

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12年年底,因老人不願意與子女同住,自己掏錢,在兒女都居住的小區雅樂居花園25棟,買了一套一室一廳、面積大約60平米的房子,當時售價為23.8萬。但就在簽了合同、交付了5萬元定金後,房東“消失”。聯繫不上房東,手裡又有鑰匙,李先生說,當時中介讓他們直接搬進去,這一住就快6年時間。

在接到法院的公告後,李先生一家原本打算先瞞著老人,但6月中旬,家人在討論此事時,不小心被父親聽見了,當天晚上老人血壓就升高了,第二天凌晨5點多被送到醫院。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買房交完定金 房東“消失”

籤合同前一天房屋就已被凍結

李先生說,父母買房,是在簽完合同、交完定金後才告訴家裡人的。事後他們才知道,老人有了買房打算,就通過小區樓下的中原地產中介門店登記,過了幾天,中介工作人員就通知他們,說有一套房子在出售,老人去看了,覺得很合適。

2012年12月19日,在中介門店,兩位老人見到了房東許某夫婦,看過房權證,當場簽訂了房屋轉讓合約,交付給房東5萬元定金,“之前說1萬定金,不同意,一定要5萬,老人從家裡拿了錢去的。”李先生說。

合同簽訂後,許某表示過兩天就辦過戶,並且將鑰匙交了出來。李老先生夫妻倆等了幾天,沒接到電話,又去問了中介,中介說,可能有事耽誤了,再說,房東跑了,房子又跑不了,鑰匙都拿到手了,搬進去住就是。就這樣等了兩個月,哪知道中介門店也突然關了門。

中介關門,又找不到房東,李老先生夫妻倆拿到鑰匙搬了進去,在2013年時,還花了4萬多,將房子裝修一新。

李先生說,事後他們才知道,按照合同約定,房東應該將房產證等證件交由中介保管,但在簽完合同後一兩天時間,房東藉故又將證件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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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貼在門上的公告,88歲的李老先生和他84歲的妻子必須要在7月10日前,搬離住了近6年的位於成都市雙流區的雅居樂花園一期一室一廳的房子。考慮到老人生病,子女向法院申請了延期執行,但就在幾個子女討論時,被老人聽到,老人當晚就犯病住院了。

住了6年的房子,怎麼會被法院要求搬離?原來,2012年,李老先生和妻子在雅樂居花園購買了這套房子,交給房東5萬定金,說好過兩天就辦過戶,哪知道房東就此消失,再也沒有出現。當時已經交付了鑰匙,李老先生和妻子便將房子裝修一新,住了進去。誰知道,今年6月,門上貼了一張公告,告知這套房已被依法拍賣,將強制執行。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住了6年的房被貼法院公告

這才發現住房已被拍賣過戶

第一個發現房門上貼有法院公告的,是小區巡邏的保安。李老先生的兒子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年初,父母因年齡大了總生病,子女為了方便照顧,在城區另租了一套房子。今年6月3日左右,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告知門上貼有法院公告,要求他們在7月10日前搬離住房。

李先生讓家裡人將法院公告拿下來,這才看到,經西昌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經將被執行人許某名下的雅樂居花園一期的房產依法拍賣,變賣給受買人,且已經過戶。要求該套房子的現居住人也就是李老先生一家,於7月10日前遷出該套房屋,逾期不遷出的,法院將依法強制遷出。落款時間為6月3日。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法院公告

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12年年底,因老人不願意與子女同住,自己掏錢,在兒女都居住的小區雅樂居花園25棟,買了一套一室一廳、面積大約60平米的房子,當時售價為23.8萬。但就在簽了合同、交付了5萬元定金後,房東“消失”。聯繫不上房東,手裡又有鑰匙,李先生說,當時中介讓他們直接搬進去,這一住就快6年時間。

在接到法院的公告後,李先生一家原本打算先瞞著老人,但6月中旬,家人在討論此事時,不小心被父親聽見了,當天晚上老人血壓就升高了,第二天凌晨5點多被送到醫院。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買房交完定金 房東“消失”

籤合同前一天房屋就已被凍結

李先生說,父母買房,是在簽完合同、交完定金後才告訴家裡人的。事後他們才知道,老人有了買房打算,就通過小區樓下的中原地產中介門店登記,過了幾天,中介工作人員就通知他們,說有一套房子在出售,老人去看了,覺得很合適。

2012年12月19日,在中介門店,兩位老人見到了房東許某夫婦,看過房權證,當場簽訂了房屋轉讓合約,交付給房東5萬元定金,“之前說1萬定金,不同意,一定要5萬,老人從家裡拿了錢去的。”李先生說。

合同簽訂後,許某表示過兩天就辦過戶,並且將鑰匙交了出來。李老先生夫妻倆等了幾天,沒接到電話,又去問了中介,中介說,可能有事耽誤了,再說,房東跑了,房子又跑不了,鑰匙都拿到手了,搬進去住就是。就這樣等了兩個月,哪知道中介門店也突然關了門。

中介關門,又找不到房東,李老先生夫妻倆拿到鑰匙搬了進去,在2013年時,還花了4萬多,將房子裝修一新。

李先生說,事後他們才知道,按照合同約定,房東應該將房產證等證件交由中介保管,但在簽完合同後一兩天時間,房東藉故又將證件拿走了。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沒有任何印章和手印的定金收條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房東許某給老人寫的定金收據,是寫在一張巴掌大小的橫格紙上,且只有簽字沒有蓋章或者按手印,十分不規範,李先生表示:“兩個老人都不認識字,這些也搞不懂。”

李先生說,後來他們才發現,在簽訂合同的前一天,這套房子就已經被法院凍結了。李先生出示了一份西昌法院發給雙流縣房管局(現雙流區)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複印件,表明許某因為工程合同糾紛,法院對其位於成都雅居樂花園的一處房產予以查封、扣押、停止辦理該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落款時間是2012年12月18日,這正是李先生父母與許某簽訂合同的前一天。但這一封通知書,是何時何處得知的,李先生表示記不清楚了。按照程序,西昌市人民法院拍賣房產前,應該對房屋進行拍照、查證,當時是否有通知到李老先生,李先生也表示,因老人不識字,可能將此前的通知都當做水電催繳單了。

2012年售價為23.8萬的房子,如今被拍賣了58萬。李先生表示,老人對自己住了六、七年的養老房就這樣被賣了十分氣憤,子女也在想辦法討個說法。“房子被凍結了還賣給我們,中介應該有責任。”李先生覺得中介應該在出售房子時查清楚情況,這是交易過程中沒有盡到職責,是有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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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貼在門上的公告,88歲的李老先生和他84歲的妻子必須要在7月10日前,搬離住了近6年的位於成都市雙流區的雅居樂花園一期一室一廳的房子。考慮到老人生病,子女向法院申請了延期執行,但就在幾個子女討論時,被老人聽到,老人當晚就犯病住院了。

住了6年的房子,怎麼會被法院要求搬離?原來,2012年,李老先生和妻子在雅樂居花園購買了這套房子,交給房東5萬定金,說好過兩天就辦過戶,哪知道房東就此消失,再也沒有出現。當時已經交付了鑰匙,李老先生和妻子便將房子裝修一新,住了進去。誰知道,今年6月,門上貼了一張公告,告知這套房已被依法拍賣,將強制執行。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住了6年的房被貼法院公告

這才發現住房已被拍賣過戶

第一個發現房門上貼有法院公告的,是小區巡邏的保安。李老先生的兒子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年初,父母因年齡大了總生病,子女為了方便照顧,在城區另租了一套房子。今年6月3日左右,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告知門上貼有法院公告,要求他們在7月10日前搬離住房。

李先生讓家裡人將法院公告拿下來,這才看到,經西昌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經將被執行人許某名下的雅樂居花園一期的房產依法拍賣,變賣給受買人,且已經過戶。要求該套房子的現居住人也就是李老先生一家,於7月10日前遷出該套房屋,逾期不遷出的,法院將依法強制遷出。落款時間為6月3日。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法院公告

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12年年底,因老人不願意與子女同住,自己掏錢,在兒女都居住的小區雅樂居花園25棟,買了一套一室一廳、面積大約60平米的房子,當時售價為23.8萬。但就在簽了合同、交付了5萬元定金後,房東“消失”。聯繫不上房東,手裡又有鑰匙,李先生說,當時中介讓他們直接搬進去,這一住就快6年時間。

在接到法院的公告後,李先生一家原本打算先瞞著老人,但6月中旬,家人在討論此事時,不小心被父親聽見了,當天晚上老人血壓就升高了,第二天凌晨5點多被送到醫院。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買房交完定金 房東“消失”

籤合同前一天房屋就已被凍結

李先生說,父母買房,是在簽完合同、交完定金後才告訴家裡人的。事後他們才知道,老人有了買房打算,就通過小區樓下的中原地產中介門店登記,過了幾天,中介工作人員就通知他們,說有一套房子在出售,老人去看了,覺得很合適。

2012年12月19日,在中介門店,兩位老人見到了房東許某夫婦,看過房權證,當場簽訂了房屋轉讓合約,交付給房東5萬元定金,“之前說1萬定金,不同意,一定要5萬,老人從家裡拿了錢去的。”李先生說。

合同簽訂後,許某表示過兩天就辦過戶,並且將鑰匙交了出來。李老先生夫妻倆等了幾天,沒接到電話,又去問了中介,中介說,可能有事耽誤了,再說,房東跑了,房子又跑不了,鑰匙都拿到手了,搬進去住就是。就這樣等了兩個月,哪知道中介門店也突然關了門。

中介關門,又找不到房東,李老先生夫妻倆拿到鑰匙搬了進去,在2013年時,還花了4萬多,將房子裝修一新。

李先生說,事後他們才知道,按照合同約定,房東應該將房產證等證件交由中介保管,但在簽完合同後一兩天時間,房東藉故又將證件拿走了。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沒有任何印章和手印的定金收條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房東許某給老人寫的定金收據,是寫在一張巴掌大小的橫格紙上,且只有簽字沒有蓋章或者按手印,十分不規範,李先生表示:“兩個老人都不認識字,這些也搞不懂。”

李先生說,後來他們才發現,在簽訂合同的前一天,這套房子就已經被法院凍結了。李先生出示了一份西昌法院發給雙流縣房管局(現雙流區)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複印件,表明許某因為工程合同糾紛,法院對其位於成都雅居樂花園的一處房產予以查封、扣押、停止辦理該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落款時間是2012年12月18日,這正是李先生父母與許某簽訂合同的前一天。但這一封通知書,是何時何處得知的,李先生表示記不清楚了。按照程序,西昌市人民法院拍賣房產前,應該對房屋進行拍照、查證,當時是否有通知到李老先生,李先生也表示,因老人不識字,可能將此前的通知都當做水電催繳單了。

2012年售價為23.8萬的房子,如今被拍賣了58萬。李先生表示,老人對自己住了六、七年的養老房就這樣被賣了十分氣憤,子女也在想辦法討個說法。“房子被凍結了還賣給我們,中介應該有責任。”李先生覺得中介應該在出售房子時查清楚情況,這是交易過程中沒有盡到職責,是有過錯的。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房屋轉讓合同

中介:

沒收到一分錢中介費 交易也沒完成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了負責李先生父母房屋買賣的中原地產成都公司,該公司市場推广部李女士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李女士表示該合同在公司是有存檔的,自己瞭解到當時的情況是由於賣家失聯,所以導致交易中斷。本應付給中介的5000元中介費買家也沒有支付。2013年1月份中原地產查到該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但仍舊聯繫不上房主。“房主找不到,他們也住在裡面,這個事情就一直這樣僵持著。”李女士表示公司將此事一直跟蹤聯繫到了2015年,由於房主失聯,此事就一直被擱置。

關於李先生質疑的為何房屋在前一天查封,後一天仍舊賣給他們的問題。市場推广部李女士迴應:“西昌法院18號發出的查封函到達成都是需要時間的,我們這邊在房屋交易前是查清了房屋的情況,當時是沒有問題的。”李女士表示房屋中介的做法符合相關流程規定。

對於記者提出合同條款中註明賣方應當將房產證放於中介處,為何在合同簽訂後,賣方又能拿走房產證的問題時,李女士表示,由於事情發生很久了,當時處理的工作人員已經離職了,具體的操作情況自己也不是很瞭解。

最後李女士還表示,李先生7月初曾到公司找過他們,要求由中介方賠償李先生一家的損失。公司表示這個要求不合情理,作為中介他們沒有收取一分錢中介費,造成交易中止的原因也不在他們,中介方是沒有責任的。同時他們建議李先生可以去西昌法院提出異議或通過法律手段向賣方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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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貼在門上的公告,88歲的李老先生和他84歲的妻子必須要在7月10日前,搬離住了近6年的位於成都市雙流區的雅居樂花園一期一室一廳的房子。考慮到老人生病,子女向法院申請了延期執行,但就在幾個子女討論時,被老人聽到,老人當晚就犯病住院了。

住了6年的房子,怎麼會被法院要求搬離?原來,2012年,李老先生和妻子在雅樂居花園購買了這套房子,交給房東5萬定金,說好過兩天就辦過戶,哪知道房東就此消失,再也沒有出現。當時已經交付了鑰匙,李老先生和妻子便將房子裝修一新,住了進去。誰知道,今年6月,門上貼了一張公告,告知這套房已被依法拍賣,將強制執行。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住了6年的房被貼法院公告

這才發現住房已被拍賣過戶

第一個發現房門上貼有法院公告的,是小區巡邏的保安。李老先生的兒子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年初,父母因年齡大了總生病,子女為了方便照顧,在城區另租了一套房子。今年6月3日左右,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告知門上貼有法院公告,要求他們在7月10日前搬離住房。

李先生讓家裡人將法院公告拿下來,這才看到,經西昌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經將被執行人許某名下的雅樂居花園一期的房產依法拍賣,變賣給受買人,且已經過戶。要求該套房子的現居住人也就是李老先生一家,於7月10日前遷出該套房屋,逾期不遷出的,法院將依法強制遷出。落款時間為6月3日。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法院公告

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12年年底,因老人不願意與子女同住,自己掏錢,在兒女都居住的小區雅樂居花園25棟,買了一套一室一廳、面積大約60平米的房子,當時售價為23.8萬。但就在簽了合同、交付了5萬元定金後,房東“消失”。聯繫不上房東,手裡又有鑰匙,李先生說,當時中介讓他們直接搬進去,這一住就快6年時間。

在接到法院的公告後,李先生一家原本打算先瞞著老人,但6月中旬,家人在討論此事時,不小心被父親聽見了,當天晚上老人血壓就升高了,第二天凌晨5點多被送到醫院。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買房交完定金 房東“消失”

籤合同前一天房屋就已被凍結

李先生說,父母買房,是在簽完合同、交完定金後才告訴家裡人的。事後他們才知道,老人有了買房打算,就通過小區樓下的中原地產中介門店登記,過了幾天,中介工作人員就通知他們,說有一套房子在出售,老人去看了,覺得很合適。

2012年12月19日,在中介門店,兩位老人見到了房東許某夫婦,看過房權證,當場簽訂了房屋轉讓合約,交付給房東5萬元定金,“之前說1萬定金,不同意,一定要5萬,老人從家裡拿了錢去的。”李先生說。

合同簽訂後,許某表示過兩天就辦過戶,並且將鑰匙交了出來。李老先生夫妻倆等了幾天,沒接到電話,又去問了中介,中介說,可能有事耽誤了,再說,房東跑了,房子又跑不了,鑰匙都拿到手了,搬進去住就是。就這樣等了兩個月,哪知道中介門店也突然關了門。

中介關門,又找不到房東,李老先生夫妻倆拿到鑰匙搬了進去,在2013年時,還花了4萬多,將房子裝修一新。

李先生說,事後他們才知道,按照合同約定,房東應該將房產證等證件交由中介保管,但在簽完合同後一兩天時間,房東藉故又將證件拿走了。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沒有任何印章和手印的定金收條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房東許某給老人寫的定金收據,是寫在一張巴掌大小的橫格紙上,且只有簽字沒有蓋章或者按手印,十分不規範,李先生表示:“兩個老人都不認識字,這些也搞不懂。”

李先生說,後來他們才發現,在簽訂合同的前一天,這套房子就已經被法院凍結了。李先生出示了一份西昌法院發給雙流縣房管局(現雙流區)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複印件,表明許某因為工程合同糾紛,法院對其位於成都雅居樂花園的一處房產予以查封、扣押、停止辦理該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落款時間是2012年12月18日,這正是李先生父母與許某簽訂合同的前一天。但這一封通知書,是何時何處得知的,李先生表示記不清楚了。按照程序,西昌市人民法院拍賣房產前,應該對房屋進行拍照、查證,當時是否有通知到李老先生,李先生也表示,因老人不識字,可能將此前的通知都當做水電催繳單了。

2012年售價為23.8萬的房子,如今被拍賣了58萬。李先生表示,老人對自己住了六、七年的養老房就這樣被賣了十分氣憤,子女也在想辦法討個說法。“房子被凍結了還賣給我們,中介應該有責任。”李先生覺得中介應該在出售房子時查清楚情況,這是交易過程中沒有盡到職責,是有過錯的。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房屋轉讓合同

中介:

沒收到一分錢中介費 交易也沒完成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了負責李先生父母房屋買賣的中原地產成都公司,該公司市場推广部李女士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李女士表示該合同在公司是有存檔的,自己瞭解到當時的情況是由於賣家失聯,所以導致交易中斷。本應付給中介的5000元中介費買家也沒有支付。2013年1月份中原地產查到該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但仍舊聯繫不上房主。“房主找不到,他們也住在裡面,這個事情就一直這樣僵持著。”李女士表示公司將此事一直跟蹤聯繫到了2015年,由於房主失聯,此事就一直被擱置。

關於李先生質疑的為何房屋在前一天查封,後一天仍舊賣給他們的問題。市場推广部李女士迴應:“西昌法院18號發出的查封函到達成都是需要時間的,我們這邊在房屋交易前是查清了房屋的情況,當時是沒有問題的。”李女士表示房屋中介的做法符合相關流程規定。

對於記者提出合同條款中註明賣方應當將房產證放於中介處,為何在合同簽訂後,賣方又能拿走房產證的問題時,李女士表示,由於事情發生很久了,當時處理的工作人員已經離職了,具體的操作情況自己也不是很瞭解。

最後李女士還表示,李先生7月初曾到公司找過他們,要求由中介方賠償李先生一家的損失。公司表示這個要求不合情理,作為中介他們沒有收取一分錢中介費,造成交易中止的原因也不在他們,中介方是沒有責任的。同時他們建議李先生可以去西昌法院提出異議或通過法律手段向賣方提起訴訟。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法院協查通知書

律師:

中介盡責則無責 建議起訴出售方

成都蓉信律師事務所陳小虎認為,如果中介已經盡到了前期的審查義務,在交易的時候不存在權利瑕疵的話,中介是沒有責任的。這種情況,李先生可以選擇起訴(房東)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且要求出售方承擔相關的損失。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介只是提供中介經紀服務,也就是房屋中介給買房提供相應的房源,並且對房子進行查看,協助雙方去簽訂相應的房屋買賣協定。該事件中房屋中介已經履行了相關的義務,交易中斷的原因是賣方失蹤,那麼買方應當向賣方追究違約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於遵素 實習生 向姍

編輯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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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昌市人民法院貼在門上的公告,88歲的李老先生和他84歲的妻子必須要在7月10日前,搬離住了近6年的位於成都市雙流區的雅居樂花園一期一室一廳的房子。考慮到老人生病,子女向法院申請了延期執行,但就在幾個子女討論時,被老人聽到,老人當晚就犯病住院了。

住了6年的房子,怎麼會被法院要求搬離?原來,2012年,李老先生和妻子在雅樂居花園購買了這套房子,交給房東5萬定金,說好過兩天就辦過戶,哪知道房東就此消失,再也沒有出現。當時已經交付了鑰匙,李老先生和妻子便將房子裝修一新,住了進去。誰知道,今年6月,門上貼了一張公告,告知這套房已被依法拍賣,將強制執行。

付了5萬定金房東消失 拿交付鑰匙住了6年法院通知房已拍賣

↑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住了6年的房被貼法院公告

這才發現住房已被拍賣過戶

第一個發現房門上貼有法院公告的,是小區巡邏的保安。李老先生的兒子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今年年初,父母因年齡大了總生病,子女為了方便照顧,在城區另租了一套房子。今年6月3日左右,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打來電話,告知門上貼有法院公告,要求他們在7月10日前搬離住房。

李先生讓家裡人將法院公告拿下來,這才看到,經西昌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經將被執行人許某名下的雅樂居花園一期的房產依法拍賣,變賣給受買人,且已經過戶。要求該套房子的現居住人也就是李老先生一家,於7月10日前遷出該套房屋,逾期不遷出的,法院將依法強制遷出。落款時間為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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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李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12年年底,因老人不願意與子女同住,自己掏錢,在兒女都居住的小區雅樂居花園25棟,買了一套一室一廳、面積大約60平米的房子,當時售價為23.8萬。但就在簽了合同、交付了5萬元定金後,房東“消失”。聯繫不上房東,手裡又有鑰匙,李先生說,當時中介讓他們直接搬進去,這一住就快6年時間。

在接到法院的公告後,李先生一家原本打算先瞞著老人,但6月中旬,家人在討論此事時,不小心被父親聽見了,當天晚上老人血壓就升高了,第二天凌晨5點多被送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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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先生夫婦住了近6年的房子

買房交完定金 房東“消失”

籤合同前一天房屋就已被凍結

李先生說,父母買房,是在簽完合同、交完定金後才告訴家裡人的。事後他們才知道,老人有了買房打算,就通過小區樓下的中原地產中介門店登記,過了幾天,中介工作人員就通知他們,說有一套房子在出售,老人去看了,覺得很合適。

2012年12月19日,在中介門店,兩位老人見到了房東許某夫婦,看過房權證,當場簽訂了房屋轉讓合約,交付給房東5萬元定金,“之前說1萬定金,不同意,一定要5萬,老人從家裡拿了錢去的。”李先生說。

合同簽訂後,許某表示過兩天就辦過戶,並且將鑰匙交了出來。李老先生夫妻倆等了幾天,沒接到電話,又去問了中介,中介說,可能有事耽誤了,再說,房東跑了,房子又跑不了,鑰匙都拿到手了,搬進去住就是。就這樣等了兩個月,哪知道中介門店也突然關了門。

中介關門,又找不到房東,李老先生夫妻倆拿到鑰匙搬了進去,在2013年時,還花了4萬多,將房子裝修一新。

李先生說,事後他們才知道,按照合同約定,房東應該將房產證等證件交由中介保管,但在簽完合同後一兩天時間,房東藉故又將證件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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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印章和手印的定金收條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房東許某給老人寫的定金收據,是寫在一張巴掌大小的橫格紙上,且只有簽字沒有蓋章或者按手印,十分不規範,李先生表示:“兩個老人都不認識字,這些也搞不懂。”

李先生說,後來他們才發現,在簽訂合同的前一天,這套房子就已經被法院凍結了。李先生出示了一份西昌法院發給雙流縣房管局(現雙流區)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複印件,表明許某因為工程合同糾紛,法院對其位於成都雅居樂花園的一處房產予以查封、扣押、停止辦理該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落款時間是2012年12月18日,這正是李先生父母與許某簽訂合同的前一天。但這一封通知書,是何時何處得知的,李先生表示記不清楚了。按照程序,西昌市人民法院拍賣房產前,應該對房屋進行拍照、查證,當時是否有通知到李老先生,李先生也表示,因老人不識字,可能將此前的通知都當做水電催繳單了。

2012年售價為23.8萬的房子,如今被拍賣了58萬。李先生表示,老人對自己住了六、七年的養老房就這樣被賣了十分氣憤,子女也在想辦法討個說法。“房子被凍結了還賣給我們,中介應該有責任。”李先生覺得中介應該在出售房子時查清楚情況,這是交易過程中沒有盡到職責,是有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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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讓合同

中介:

沒收到一分錢中介費 交易也沒完成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了負責李先生父母房屋買賣的中原地產成都公司,該公司市場推广部李女士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李女士表示該合同在公司是有存檔的,自己瞭解到當時的情況是由於賣家失聯,所以導致交易中斷。本應付給中介的5000元中介費買家也沒有支付。2013年1月份中原地產查到該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但仍舊聯繫不上房主。“房主找不到,他們也住在裡面,這個事情就一直這樣僵持著。”李女士表示公司將此事一直跟蹤聯繫到了2015年,由於房主失聯,此事就一直被擱置。

關於李先生質疑的為何房屋在前一天查封,後一天仍舊賣給他們的問題。市場推广部李女士迴應:“西昌法院18號發出的查封函到達成都是需要時間的,我們這邊在房屋交易前是查清了房屋的情況,當時是沒有問題的。”李女士表示房屋中介的做法符合相關流程規定。

對於記者提出合同條款中註明賣方應當將房產證放於中介處,為何在合同簽訂後,賣方又能拿走房產證的問題時,李女士表示,由於事情發生很久了,當時處理的工作人員已經離職了,具體的操作情況自己也不是很瞭解。

最後李女士還表示,李先生7月初曾到公司找過他們,要求由中介方賠償李先生一家的損失。公司表示這個要求不合情理,作為中介他們沒有收取一分錢中介費,造成交易中止的原因也不在他們,中介方是沒有責任的。同時他們建議李先生可以去西昌法院提出異議或通過法律手段向賣方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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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協查通知書

律師:

中介盡責則無責 建議起訴出售方

成都蓉信律師事務所陳小虎認為,如果中介已經盡到了前期的審查義務,在交易的時候不存在權利瑕疵的話,中介是沒有責任的。這種情況,李先生可以選擇起訴(房東)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且要求出售方承擔相關的損失。

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介只是提供中介經紀服務,也就是房屋中介給買房提供相應的房源,並且對房子進行查看,協助雙方去簽訂相應的房屋買賣協定。該事件中房屋中介已經履行了相關的義務,交易中斷的原因是賣方失蹤,那麼買方應當向賣方追究違約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 於遵素 實習生 向姍

編輯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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