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中院判決一起虛假投資平臺詐騙案 主犯獲刑12年半'

舟山 跳槽那些事兒 投資 河南 貴州 中國經濟網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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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日報

開設虛假現貨投資平臺招攬客戶

舟山中院對一起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8月29日下午,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通過搭建虛假交易平臺實施詐騙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閆某等23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均被判刑。其中,15人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實刑,並各處罰金。首犯閆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同時,法院責令23名被告人承擔退賠責任。

這起詐騙案發生的時間要溯回至2017年1月。

彼時,在普陀上班的江蘇人殷俊(化名)突然發現,自己的QQ被人拉進了一個叫“現貨理財投資群”的QQ群。群成員有100多人,每天都在發前一天的現貨投資盈利單。看到他們一天動輒能賺好幾萬元,殷俊有點心動。

同年2月21日,群裡一個自稱“貴州光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光德平臺)的“李經理”加了殷俊的QQ,邀請他去光德平臺炒現貨,併發來一份平臺的“營業執照”和一份“貴州省商務廳”的文件,“現在介紹朋友來投資,還可以拿10%的返傭(回扣)”。

殷俊也想像群成員一樣賺大錢,便答應試試水。不過,他對炒現貨一竅不通。於是,李經理髮了一些資料給他,資料裡詳細介紹瞭如何註冊投資和購買現貨等。

殷俊發現,群裡每天都有人發一些直播間老師講解現貨投資的視頻截圖,並對現貨投資進行多種分析。殷俊雖然看不明白,但也感覺直播間老師好像很厲害,便去直播間“取經”。直播間老師沒有露臉,只進行語音直播,講一些貴金屬交易的內容,殷俊聽不太懂,只是聽老師多次提到光德平臺,且每次講到後面,就會有人誇“老師講得好”“神單”“又賺了××萬”。

於是,殷俊確信,自己要跟著直播間老師投資。同年2月28日,殷俊以自己叔叔的名義在光德平臺充值了19萬元,獲得了1.9萬元的返傭。當天,他在直播間老師的推薦下,用全部的錢買了電解銅現貨,結果賺了2.8萬元。

此後,殷俊按照直播間老師的推薦繼續投資,結果虧了22萬元。在後面進行的充值投資中,殷俊賺了4筆,但依然未能扭虧為盈。

同年3月6日,殷俊按照老師推薦,將所有的錢都投資了鑽石,結果虧得只剩下1萬元。

後來,殷俊發現投資平臺上不去了,而且“李經理”的電話和QQ也聯繫不上。

殷俊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向普陀警方報了案。經核算,短短的幾天裡,殷俊向光德平臺入金6次,共計39萬元。除去4萬元返傭和8萬元提現,共損失26萬餘元。

警方偵查發現,詐騙團伙潛伏在河南。截至今年3月21日,主犯閆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他們大多是河南人,個別為四川、安徽、黑龍江和浙江人,年齡多為80後、90後。

經查,2016年年底至2017年3月,閆某夥同河南內鄉縣男子於某,在互聯網上搭建虛假交易平臺——光德平臺,並招收李某、翁某等人為代理,由代理招攬客戶,鼓動客戶購買各類投資產品“賺返傭”,再通過修改平臺後臺數據控制價格升降,造成客戶虧損假象,從而非法佔有客戶錢款。

2017年6月,閆某採用同樣方式,又在互聯網上開設了虛假交易平臺——鼎匯CNE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鼎匯平臺)。鼎匯平臺分工明確,李某為總監,於某負責後臺數據調整,趙某負責返傭結算,孫某負責客戶虧損分成結算,周某提供服務器並保障平臺運行,艾某負責平臺推廣和處理客戶投訴……

鼎匯平臺通過招收翁某、韋某、尹某等人為一級代理,進一步發展下線代理,引誘客戶在平臺開戶投資,並依託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交易,對大量客戶實施詐騙。

翁某等代理要求手下員工不能向客戶透露代理公司位於河南鄭州的地址。同時,員工使用的電話卡是無法顯示歸屬地的“黑卡”。為了逃避警方追查,他們還曾給員工放假,讓員工在家上班。

截至2017年8月4日,鼎匯平臺共計引誘200多名客戶進行投資交易,詐騙金額共計1217萬餘元。

本報記者 王 春

本報通訊員 翁履平 周繼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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