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堅科技: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之核查意見

中堅科技 深交所 IPO 機械設備行業 證券之星 2017-04-28

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之核查意見

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邦證券”)作為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堅科技”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的保薦

機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開展“加強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控規則落實”

專項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深交所通知”)要求,並結合中國證監會《證券

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

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對中堅科技董事會填寫

的《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以下簡稱“《自查表》”)進行了核查,核查

情況及核查意見如下:

一、 公司的自查情況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

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

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三會議事規則等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規定,本著實事

求是的原則,公司對其內控規則的落實情況進行了自查。

經自查,中堅科技不存在違背內部控制規則的事項。

二、德邦證券核查措施和核查意見

通過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管、財務部、內部審計部等部門溝通交流,取得

了相關的信息資料;查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三會決議及會議記錄、審計委員會

的會議記錄和報告、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計劃和報告、以及各項業務和管理規章

制度;查閱公司管理層出具的內部控制規則落實情況自查表,對公司董事會填寫

的《自查表》進行了逐項核查。

通過上述核查,德邦證券認為:中堅科技的法人治理結構較為健全,現有的

內部控制制度和執行情況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

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中堅科技已按照相關要求,對公司

內部控制規則落實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公司的《自查表》真實反映了中堅科技

對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則的落實情況。德邦證券對該《自查表》

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浙江中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之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

劉 平 鄧建勇

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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