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數字貨幣呼之欲出!央行:取得階段性進展,積極研究監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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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21財經APP

記者丨辛繼召 深圳報道

編輯丨曾芳

近日,央行在《中國人民銀行年報2018》中表示,將有序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防範虛擬代幣風險。

央行表示,密切跟蹤央行數字貨幣研究國際動態,積極參加國際交流。穩妥有序組織商業機構共同開展具備數字貨幣特徵的電子支付工具(DC/EP)研發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此外,央行已建立法定數字貨幣、綠色金融、金融IT基礎設施等專項工作組,推進相關領域金融標準的編制。

另外,央行表示,加強對各類虛擬代幣的監測監管,積極研究相關監管框架。處置有關單位接受虛擬代幣支付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打擊“大唐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名進行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央行密集發聲談數字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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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21財經APP

記者丨辛繼召 深圳報道

編輯丨曾芳

近日,央行在《中國人民銀行年報2018》中表示,將有序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防範虛擬代幣風險。

央行表示,密切跟蹤央行數字貨幣研究國際動態,積極參加國際交流。穩妥有序組織商業機構共同開展具備數字貨幣特徵的電子支付工具(DC/EP)研發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此外,央行已建立法定數字貨幣、綠色金融、金融IT基礎設施等專項工作組,推進相關領域金融標準的編制。

另外,央行表示,加強對各類虛擬代幣的監測監管,積極研究相關監管框架。處置有關單位接受虛擬代幣支付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打擊“大唐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名進行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央行密集發聲談數字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呼之欲出!央行:取得階段性進展,積極研究監管框架

8月21日,央行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慮》,二是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關於數字貨幣的演講《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取雙層運營體系,注重M0替代》。

範一飛指出,“中央銀行-商業機構”的雙層(two-tier)運營模式是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的選擇。“雙層運營”有利於充分利用商業機構現有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可以避免“金融脫媒”。

央行數字貨幣應堅持中心化運營模式。應基於賬戶鬆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範一飛表示,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衝擊。

穆長春指出,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這是因為M1、M2現在已經實現了電子化、數字化。因為它本來就是基於現有的商業銀行賬戶體系,所以沒有再用數字貨幣進行數字化的必要。“目前我們是屬於一個賽馬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DC/EP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所以這是市場競爭選優的過程。”另外,如果需要的話,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提供條件。

數字貨幣如何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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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21財經APP

記者丨辛繼召 深圳報道

編輯丨曾芳

近日,央行在《中國人民銀行年報2018》中表示,將有序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防範虛擬代幣風險。

央行表示,密切跟蹤央行數字貨幣研究國際動態,積極參加國際交流。穩妥有序組織商業機構共同開展具備數字貨幣特徵的電子支付工具(DC/EP)研發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此外,央行已建立法定數字貨幣、綠色金融、金融IT基礎設施等專項工作組,推進相關領域金融標準的編制。

另外,央行表示,加強對各類虛擬代幣的監測監管,積極研究相關監管框架。處置有關單位接受虛擬代幣支付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打擊“大唐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名進行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央行密集發聲談數字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呼之欲出!央行:取得階段性進展,積極研究監管框架

8月21日,央行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慮》,二是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關於數字貨幣的演講《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取雙層運營體系,注重M0替代》。

範一飛指出,“中央銀行-商業機構”的雙層(two-tier)運營模式是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的選擇。“雙層運營”有利於充分利用商業機構現有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可以避免“金融脫媒”。

央行數字貨幣應堅持中心化運營模式。應基於賬戶鬆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範一飛表示,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衝擊。

穆長春指出,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這是因為M1、M2現在已經實現了電子化、數字化。因為它本來就是基於現有的商業銀行賬戶體系,所以沒有再用數字貨幣進行數字化的必要。“目前我們是屬於一個賽馬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DC/EP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所以這是市場競爭選優的過程。”另外,如果需要的話,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提供條件。

數字貨幣如何監管

法定數字貨幣呼之欲出!央行:取得階段性進展,積極研究監管框架

對於數字貨幣如何監管,範一飛表示,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鬆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運營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第一,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係並未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第三,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第四,為避免運營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不過,央行對數字貨幣加載智能合約保持審慎態度。範一飛表示,加載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所以,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可以考慮,但對超出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應持審慎態度。

此前5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周小川在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專題講座上,加密數字貨幣或者類似的代幣,應考慮百分之百現金備付。

周小川指出,人民銀行推動的DC/EP(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設計思路。第一,既然要支持科技的發展,又要防止出問題,在DC/EP的設計上,不應預先選定某個技術,而是要依靠分佈式研發,市場競爭,尊重市場的選擇。既包括以賬戶為基礎的電子支付渠道上的改進、掃碼支付之類的移動支付,也包括區塊鏈和分佈式賬本(DLT)類加密數字貨幣系統。第二,有些不同體系的技術可能會並行發展,可以鼓勵多家協同發展和快捷切換,但主要是發揮市場積極性。事先不易確知誰家最好,大國央行也可以有自己系統,但是不著急進入零售支付環節,也不要認為自己就能夠比別人做得更好。第三,央行需要準確測定核算並建立託管規則,實現百分之百備付金來保持穩定,同時校正激勵機制。第四,試點還是要儘可能地限定範圍,退出的事前設計就像寫“生前遺囑”一樣,如果出問題怎麼退出呢?要事先設計好。技術發明者、創新者也許不熱衷此設計,央行應要求其做充分的設計。第五,要防止靠燒錢、靠變相補貼(包括直接補貼和交叉補貼)去搶市場份額並扭曲競爭秩序。

研究虛擬代幣監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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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21世紀經濟報道 21財經APP

記者丨辛繼召 深圳報道

編輯丨曾芳

近日,央行在《中國人民銀行年報2018》中表示,將有序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防範虛擬代幣風險。

央行表示,密切跟蹤央行數字貨幣研究國際動態,積極參加國際交流。穩妥有序組織商業機構共同開展具備數字貨幣特徵的電子支付工具(DC/EP)研發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此外,央行已建立法定數字貨幣、綠色金融、金融IT基礎設施等專項工作組,推進相關領域金融標準的編制。

另外,央行表示,加強對各類虛擬代幣的監測監管,積極研究相關監管框架。處置有關單位接受虛擬代幣支付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打擊“大唐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名進行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央行密集發聲談數字貨幣

法定數字貨幣呼之欲出!央行:取得階段性進展,積極研究監管框架

8月21日,央行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央行數字貨幣的幾點考慮》,二是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關於數字貨幣的演講《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取雙層運營體系,注重M0替代》。

範一飛指出,“中央銀行-商業機構”的雙層(two-tier)運營模式是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能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的選擇。“雙層運營”有利於充分利用商業機構現有資源、人才、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驅動、促進創新、競爭選優;有助於分散化解風險;可以避免“金融脫媒”。

央行數字貨幣應堅持中心化運營模式。應基於賬戶鬆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範一飛表示,中國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應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替代。現階段,M1和M2基於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衝擊。

穆長春指出,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這是因為M1、M2現在已經實現了電子化、數字化。因為它本來就是基於現有的商業銀行賬戶體系,所以沒有再用數字貨幣進行數字化的必要。“目前我們是屬於一個賽馬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DC/EP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所以這是市場競爭選優的過程。”另外,如果需要的話,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提供條件。

數字貨幣如何監管

法定數字貨幣呼之欲出!央行:取得階段性進展,積極研究監管框架

對於數字貨幣如何監管,範一飛表示,在雙層運營體系安排下,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應以賬戶鬆耦合的方式投放,並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運營體系應不同於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第一,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係並未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第三,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第四,為避免運營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不過,央行對數字貨幣加載智能合約保持審慎態度。範一飛表示,加載除法定貨幣本身功能外的智能合約,將影響其法償功能,甚至使其褪化為有價票證,降低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自由使用程度,也將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還會降低貨幣流通速度,影響貨幣政策傳導和央行履行宏觀審慎職能。同時,還可能侵犯公民隱私權,不利於個人權益保護。所以,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可以考慮,但對超出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應持審慎態度。

此前5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中國金融學會會長周小川在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專題講座上,加密數字貨幣或者類似的代幣,應考慮百分之百現金備付。

周小川指出,人民銀行推動的DC/EP(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設計思路。第一,既然要支持科技的發展,又要防止出問題,在DC/EP的設計上,不應預先選定某個技術,而是要依靠分佈式研發,市場競爭,尊重市場的選擇。既包括以賬戶為基礎的電子支付渠道上的改進、掃碼支付之類的移動支付,也包括區塊鏈和分佈式賬本(DLT)類加密數字貨幣系統。第二,有些不同體系的技術可能會並行發展,可以鼓勵多家協同發展和快捷切換,但主要是發揮市場積極性。事先不易確知誰家最好,大國央行也可以有自己系統,但是不著急進入零售支付環節,也不要認為自己就能夠比別人做得更好。第三,央行需要準確測定核算並建立託管規則,實現百分之百備付金來保持穩定,同時校正激勵機制。第四,試點還是要儘可能地限定範圍,退出的事前設計就像寫“生前遺囑”一樣,如果出問題怎麼退出呢?要事先設計好。技術發明者、創新者也許不熱衷此設計,央行應要求其做充分的設計。第五,要防止靠燒錢、靠變相補貼(包括直接補貼和交叉補貼)去搶市場份額並扭曲競爭秩序。

研究虛擬代幣監管框架

法定數字貨幣呼之欲出!央行:取得階段性進展,積極研究監管框架

央行表示,加強對各類虛擬代幣的監測監管,積極研究相關監管框架。處置有關單位接受虛擬代幣支付行為,配合相關部門打擊“大唐幣”等以虛擬貨幣為名進行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2018年6月,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破獲一起以“區塊鏈”為噱頭、涉及全國1.3萬餘人、涉案金額8600萬元的特大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件,抓獲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據報道,自2017年10月以來,鄭某、勾某、張某等9人,以“區塊鏈”為噱頭,在互聯網搭建“消費時代DBTC”網絡交易平臺,虛構“禹澳幣”“大唐幣”等所謂虛擬貨幣作為交易產品,利用微信和網絡公眾號向社會不特定人群推送,以高額收益為誘餌,招攬群眾註冊成為會員、繳納資金。一方面,其號稱“會員投資虛擬貨幣後,可持幣生息、儲量增值、複利倍增(日結),持幣量100枚至1萬枚,每天生1%至3%”的利息。另一方面,其設置兩種計酬獎勵模式,引誘會員發展下線:一是對10個層級、148人組成的“銷售團隊”許諾“團隊業績獎”,鼓勵銷售虛擬貨幣;二是設置“分享收益獎”,實行28級分層管理,鼓勵會員發展下線並相互交割所持的虛擬貨幣,平臺不予退幣和返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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