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設計理念和技術架構首次曝光'

"

8月10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表示:經過5年研究,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他介紹了央行數字貨幣的設計理念和技術架構,有以下要點:

1.為滿足零售級別的高併發性能,純區塊鏈架構無法達成要求;

2.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央行做上層,商業銀行做第二層;

3.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

4.不預設技術路線,從央行角度來講,無論你是區塊鏈還是集中賬戶體系,是電子支付還是所謂的移動貨幣,你採取任何一種技術路線,央行都可以適應;

5.現階段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注重M0替代,而不是M1、M2的替代;

6.Libra也是用所謂的100%的儲備資產抵押,但是它並沒有把自己限定於M0,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

7.DC/EP一定要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8.央行數字貨幣是可以加載智能合約。

1

以下為穆長春演講內容

1

經過5年研究,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今天我想講一下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實踐,就是DC/EP。2014年夏天的時候,周行長有一天講,我們要研究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當時有很多問題需要回答,比如說,為什麼要在電子支付已經這麼發達的情況下,還要發行自己的央行數字貨幣?再比如,這個技術路線該採取什麼樣的技術路線?是採取區塊鏈還是採取集中賬戶體系?比如付息不付息、組織架構如何安排等等。從2014年到現在,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從去年開始,數字貨幣研究所的相關人員就已經是996了,做相關係統開發,央行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

DC/EP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

單層運營體系,是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而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這就屬於雙層運營體系。

採取雙層運營架構還有以下幾個考慮:

首先,中國是一個複雜的經濟體,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的經濟發展、資源稟賦、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對於智能終端的接受程度,都是不一樣的。所以在這種經濟體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是一個複雜的系統性工程。如果採用單層運營架構,意味著央行要獨自面對所有公眾。這種情況下,會給央行帶來極大的挑戰。從提升可得性,增強公眾使用意願的角度出發,我們認為應該採取雙層的運營架構來應對這種困難。

第二,人民銀行決定採取雙層架構,也是為了充分發揮商業機構的資源、人才和技術優勢,促進創新,競爭選優。商業機構IT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比較成熟,系統的處理能力也比較強,在金融科技運用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人才儲備也比較充分。所以,如果在商業銀行現有的基礎設施、人力資源和服務體系之外,再另起爐灶是巨大的資源浪費。中央銀行和商業銀行等機構可以進行密切合作,不預設技術路線,充分調動市場力量,通過競爭實現系統優化,共同開發共同運行。後來我們發現,Libra的組織架構和我們DC/EP當年所採取的組織架構實際上是一樣的。

第三,雙層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人民銀行已經開發運營了很多支付清算體系、支付系統,包括大小額,包括銀聯網聯,但是我們原來所做的清算系統都是面對金融機構的。但是發行央行數字貨幣,要直接面對公眾。這就涉及到千家萬戶,僅靠央行自身力量研發並支撐如此龐大的系統,而且要滿足高效穩定安全的需求,並且還要提升客戶體驗,這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無論是從技術路線選擇,還是從操作風險、商業風險來說,我們通過雙層運營設計可以避免風險過度集中到單一機構。

第四,如果我們使用單層運營架構,會導致金融脫媒。單層投放框架下,央行直接面對公眾投放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和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相比,前者在央行信用背書情況下,競爭力優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影響商業銀行貸款投放能力,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市場的依賴。這種情況下會抬高資金價格,增加社會融資成本,損害實體經濟,屆時央行將不得不對商業銀行進行補貼,極端情況下甚至可能顛覆現有金融體系,回到1984年之前央行“大一統”的格局。

總結下來,央行做上層,商業銀行做第二層,這種雙重投放體系適合我們的國情。既能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也能夠順利提升數字貨幣的接受程度。

雙層運營體系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央行的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另外,雙層運營體系不會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形成競爭。由於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這樣就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另外,採取雙層體系發放兌換央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有利於抑制公眾對於加密資產的需求,鞏固我們的國家貨幣主權。

Libra做法可能造成貨幣超發現象

另外,大家也看到了Libra也是用所謂的100%的儲備資產抵押,但是它並沒有把自己限定於M0,因有可能會出現Libra進入信貸市場出現貨幣派生和貨幣乘數。這就有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

另外,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對於現鈔是不計付利息的,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對現有的實體經濟產生大的衝擊。

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的替代,應該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對央行數字貨幣大額及可疑交易向人民銀行報告。

另外,我們一再強調央行數字貨幣必須有高擴展性,高併發的性能,它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為了引導央行數字貨幣用於小額零售場景,不對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避免套利和壓力環境下的順週期效應,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級別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餘額限額。另外可以加一些兌換的成本和摩擦,以避免在壓力環境下出現順週期的情況。

此外,如果需要的話,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為央行實施負利率提供條件。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加載智能合約

最後我想強調的一個問題,是對於智能合約的態度。央行數字貨幣是可以加載智能合約的。在此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如前所述,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具有無限法償特性的貨幣,它是對M0的替代。它所具有的貨幣職能(交易媒介、價值儲藏、計賬單位)決定其如果加載了超出其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就會使其退化成有價票證,降低可使用程度,會對人民幣國際化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我們會加載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但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