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後一個王朝的守陵人,曾經是為薪俸,後來多為信仰和生活

中國歷史上的守陵人一直都是一個充滿神祕色彩的職業,他們受命於特權階級,為特權階級服務,一般都是出於某種目的,用自己乃至子孫的生生世世來守護某處陵墓,有的是為了信仰,大多是為了生存,就是拿這個做職業。

作為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也毫不例外地也要為皇帝修建陵墓,並因循此理,設立了守陵人制度。

其實早在清朝入關之前的後金政權時代,後金的統治者就有個習慣,那就是政權打到哪裡,祖先的陵墓就要跟著搬到哪裡。後金一直有每逢大事發生便要祭祖的傳統習俗,假如祖墳距離太遠,將十分不方便祭祀,他們寧可舟車勞頓,把祖墳遷移到自己生活區域的周邊。

1621年,努爾哈赤遷都遼陽,開始興建東京城,根據《滿洲實錄》記載,三年後的那個春天,努爾哈赤便委派族弟鐸弼和汪善、貝和齊一起回到祖塋赫圖阿拉(今撫順新賓),然後幾乎把整個祖墳的靈柩都遷到了遼陽東京陵重新安葬。整個努爾哈赤家族的老祖宗的陵墓基本全都遷到了這裡,至少有15座新陵墓立在了陽魯山上。他們中包括景祖(祖父覺昌安)、顯祖(父塔克世)、孝慈皇后孟古、繼妃富察氏、皇伯父禮敦巴圖魯、皇叔塔察篇古、皇弟舒爾哈齊、穆爾哈齊,從弟祜爾哈齊,皇太子廣略貝勒褚英等人。

中國最後一個王朝的守陵人,曾經是為薪俸,後來多為信仰和生活

關外三陵(福陵,昭陵,永陵)陸續建好後,努爾哈赤的父親等重要陵墓被遷出,東京陵的地位由皇陵逐步降為王陵,但當時安排的守陵人已在此地繁衍生息,他們中的大多數仍然居住在這片土地上,陪伴著留下來的努力哈赤的胞弟雅爾哈齊,胞妹沾河公主,努爾哈赤的異母弟弟巴雅喇以及叔父塔察篇古的兒子祜爾哈齊的墓地等八座以上的陵墓。

清末時期守陵人的命運就像清朝腐朽的制度一樣,時時刻刻在風雨中漂泊滌盪,讓我們從歷史的塵埃中去尋找他們的蹤跡吧。

在清王朝的統治前期,守陵人其實並不是一種我們想象中的低下卑微的職業,他們有著特殊的政治身份和地位,同時仍具有皇族及八旗子弟的特殊待遇。

從“八旗制度”來看,他們屬於滿族上三旗中的八旗子弟,都是建陵之後從京城和東北(也就是滿族的發源地)專門調派而來,專門為皇帝家族守陵,以朝廷的俸祿為生(相當於現在的“公務員”),他們按照職務品級高低,按月領取俸餉和生活用品。

中國最後一個王朝的守陵人,曾經是為薪俸,後來多為信仰和生活

清政府給予了守陵人優厚的待遇和相對清閒的工作,使他們有良好的生活條件,特殊的政治地位,從而使其盡心盡力為權力者服務。據考證,從事於守陵人工作的家族,朝廷將對其施以不收賦稅和免除服役的權利作為優待條款,並且守陵人會有各自獨立居住的小院。

從職務來說,守陵人的地位和職位完全配得上皇族的氣派。清代守護陵寢官員有宗室王公、大臣和員役,根據《八旗通志》裡面的記載,宗室分爵十等, 即: 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根據《 清代國家中央機關概述》記載,文、武職大臣各有正一品、從一品至正九品、從九品等級別。守護陵寢的宗室王公有親王至輔國公,大臣有正三品至正九品不等。

值得一提的是,守陵人的工作絕非是簡簡單單地看守皇陵,主要任務有負責皇陵內的內務、禮儀、日常維修和祭祀活動,其中最重要的任務莫過於準備貢品和準時進行祭祀活動。

中國最後一個王朝的守陵人,曾經是為薪俸,後來多為信仰和生活

守陵人的工作,崗位分工明確,並且通常情況下,不僅自己要幹一輩子,還務必子承父業,世世代代守護皇陵。所以在清朝,可不是隨隨便便逮一個人就能擔任守陵人這一職務。

一般情況下,清朝的守陵人主要有以下三種來源,一、內務府指派出來的專門守陵人,二、八旗子弟守陵衛兵,三、朝廷任命的守護大臣。前兩者大多是來自於八旗子弟的中下階層,或出於對祖先的堅定信仰和尊重,或是出於傳統家族情懷,或是出於為了生存生活的無奈(這一種應該是主要原因),他們接受工作分配,成為守陵人。

而守護大臣則通常是由皇室成員擔任。看守皇陵,守護祖先,聽上去是委以重任,實際上就是一件遠離政治權力中心,略帶有懲罰性質的邊緣差使,但是他們也不是像其他守陵人那樣世世代代地居住在皇陵,他們只是在任期內居住在陵墓附近。

結合上面的論述,我們不難發現,守陵人他們基本上都是同皇族及八旗子弟沾親帶故,而且經過一系列專業性的相關訓練的特殊職業工作者。

一晃到了晚清時節,國運衰微,政府橫生,導致朝廷財政入不敷出,守陵人員俸祿大幅削減,生活水平馬上下降,同時由於清政府不得人心以及革命運動的興起,官員的權威和守陵人的政治身份受到了嚴峻的考驗。 等到清王朝滅亡之後,對於守陵人就沒有辦法繼續維持講究了。

末代皇帝溥儀退位以後,清朝皇族敗落,民國提供的經費有限,在失去了權力與金錢之後,皇族後裔活人猶自顧不暇,更沒工夫和能力去管理和保護祖宗皇陵,只能擠出有限的經費找幾個人去守護皇陵,充當守陵人。

中國最後一個王朝的守陵人,曾經是為薪俸,後來多為信仰和生活

民國政府也早在溥儀退位前就與之談判簽訂了相關條例,承諾了對皇族優待,其中《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優待皇室條件》中就曾明確表明了對清朝皇族陵墓的相關保護條例。

意思也就是說,雖然你清帝退位了,但是你們清朝的宗廟和皇陵依舊可以享受祭祀待遇,並且民國政府會派遣專門的衛兵去守陵,進行妥善地保護。

也就是說,從1912年清帝退位到1928年孫殿英公開對清東陵進行“考古”活動之間的這段時間內,清帝陵內存在著兩個截然不同的隊伍,一個是清朝原本的守陵人隊伍,一個則是由民國政府派遣的守陵衛兵,(相信看過《末代皇帝》的朋友們,可以想象其中類似的場景,一隊仍是長袍馬褂留著長長的辮子清朝遺老,而另一隊則是新式制服的民國士兵。)民國衛兵守陵人隊伍自然是由民國政府分發工資,而原來的守陵人一部分是由於內務府衙門分發的俸祿而留下的,一部分則是因為對祖先的尊敬,對家族的情懷而自願守陵,也有可能是無處可去,以此為家。

說歸說,做歸做,北洋政府的撥款總是口惠而實不至,不久之後,由於國內局勢劇變,出現了軍閥混戰的局面,溥儀更是乾脆被趕出了紫禁城,被迫在民間流蕩。皇族也就再無暇顧及陵墓,原本的守陵人領不到俸祿,乾脆紛紛離開,只剩下因為信仰和無處可去而留下的為數不多的守陵人,而此時民國政府內部也因為軍閥混戰一團糟,守陵衛士早就離開皇陵,找飯吃去了。

只有關外三陵(福陵,昭陵,永陵)的情況稍好一點,這裡遠離政治中心,局勢相對比較平穩,受到的外界影響比較小,而且關外三陵的守陵人隊伍是父死子繼的機制,一代又一代人在這裡守陵,這才保證了陵寢的祭祀活動可以照常進行。

中國最後一個王朝的守陵人,曾經是為薪俸,後來多為信仰和生活

在1928年之前的幾年間,清陵遭遇了損失最為慘重的幾年光陰,可以說是內憂外患,不停襲擾,不僅僅是內部的守陵大臣監守自盜,並暗通守陵衛士倒賣陵墓內的奇珍異寶;更是有外部軍閥集團公開盜墓,孫殿英所部使用炸藥強行進入陵墓(這也是溥儀與民國政府決裂的導火線之一),並帶走了不計其數的金銀珠寶,也有很多散兵遊勇和地方民眾自發的光臨各處清陵,覬覦著裡面的真材實料。

以上這些組團行為都對文物考察以及歷史研究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但這絕不僅僅是他們這些盜墓者的悲哀,更是那個時代的悲哀。

國將不國,內憂外患,又有誰有心有力去保護那些陵墓呢?又有誰能來庇佑天下可憐蒼生呢?《太平廣記》這樣說,“寧為太平犬,不做亂世人”。清末民初那樣的一個年代,普通人生存都存在各種問題與危機,遑論對皇陵的保護?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