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小知識:紀傳體和紀傳體史籍,聊聊二十四史的體例

中國歷史 宋朝 漢朝 漢書 曉夢迷蝶 曉夢迷蝶 2017-09-26

紀傳體和紀傳體史籍

文史小知識:紀傳體和紀傳體史籍,聊聊二十四史的體例

紀傳體是我國古代歷史書籍的重要體裁之一。紀傳體以人物為記載中心,其創始人是我國偉大史學家司馬遷,其代表作為《史記》。其體例分為:“本紀”,以叔帝王,兼排比軍國大事;“世家”,記諸侯封國、開國功臣、特殊人物;“表”,用以譜列年爵、事件及人物;“書”(後史皆改為“志”),記載重要典章制度的沿革與變遷;“列傳”,記述將相功臣、社會各階層代表人物、少數民族及外國。這種體裁以帝王將相為歷史的主體,是全書的中心,全書雖有五種體例,但核心是紀、傳,故該體以此得名。

紀傳體之所以在司馬遷那個時代產生,是我國史學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根據史學史發展的一般規律,有文字以後,人類記事的最簡單形式是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年,因此,編年記事成了最早的史籍編撰法。墨子所言“吾見百國春秋”(《隋書·李德林傳》)與孔子所得“百二十國寶書”(《史記正義》引何休語)以及流傳下來的《春秋》、《竹書紀年》都是編年體史籍。這些編年史一般都是簡單的大事記,不能全面反映歷史事件.人物活動和社會制度,後人讀起來也費解,所以,東漢桓譚曾批評《春秋》過於簡單,“是使聖人閉門思之,十年不可知也。”(見《新論·正經篇》)王安石譏之為“斷爛朝報”(《宋史·王安石傳》)。《左傳》雖然由大事記撰史方法改為編年敘事,內容比較詳細,但仍不能全面反映歷史。司馬遷之前,曾出現過一部《世本》,其體例有帝系、姓氏、居、作、世家、傳、譜,司馬遷據以再參考《國語》、《尚書》等先典典籍的編纂特點,創造了紀傳體。紀傳體的創立,擴大了記載歷史的範圍,豐富了史籍的內容,也推動了歷史編纂學的發展。司馬遷在其《自序》中嘗自比孔子,說自己的著作是“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范曄也曾說;“孝武之世,太史令司馬遷採《左氏》、《國語》,刪《世本》、《戰國策》。”(《後漢書·班彪傳》)這些都表明司馬遷的《史記》是繼承和發展先秦史學成就的結果。就其史學編纂造詣,劉向、揚雄稱讚說:“善序事理,辨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漢書·司馬遷傳贊》)可見,司馬遷創立紀傳體是對史學的重大貢獻,他被譽為“良史之才”是當之無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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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傳體產生也是時代的需要。《史記》出現於漢武帝時期,並非偶然。從孔子到司馬遷,中國封建社會經歷了一個由割據到統一、由亂到治的歷史時期,在此時間,秦始皇首建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制度,漢武帝時,這個制度得到鞏固和發展面趨於成熟,正處於上升階段的地主階級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都空前繁榮、空前強大。紀傳體這種包羅宏富、體制博大的纂史體例正是時代特點在史學方面的反映。儘管司馬遷遭受到漢武帝的極刑之辱,但是,司馬遷歌頌封建帝王、維護封建制度的基本宗旨是沒有改變的。其父臨終遺言囑託他繼承父志,寫一部表彰“海內一一統、明主賢君忠臣死義之士”的史書(見《太史公自序》),反映了司馬談維護統一的中央集權的願望。應該說這是符合時代需要的。司馬遷撰寫《史記》的指導思想與其父志完全相同,他在《自序》中寫道:“二十八宿環北辰,三十幅共一轂,運行無窮,輔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這裡的中心思想是說,天上的群星朝北斗,幅條繞車軸,人間的中心是帝王,群臣作為股肱相輔佐。這種“帝王中心論”,是封建等級制度的核心,是維護封建秩序的需要,是中央集權政治制度在史學領域的必然反映。這種“帝王中心論”正是歷代帝王選擇紀傳體編撰正史的根本原因。由於帝王的垂青,由於紀傳體本身的特點,紀傳體正史取得了史界的主流派地位,流傳久遠,竟與封建王朝相終始。縱觀全部紀傳體正史,無不深深打上“帝王中心論”的烙印。

文史小知識:紀傳體和紀傳體史籍,聊聊二十四史的體例

用紀傳體撰寫的史籍根多,但並非所有紀傳體史籍都被承認為正史,而有正史、別史之分。正史一詞,首見《隋書·經籍志》,即由皇帝欽定或官方批准的紀傳體史籍。正如《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敘文所說:“凡未經宸斷者,則悉不濫登。蓋正史體尊,義與經配,非懸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與稗官野記異也。”清代經乾隆皇帝“宸斷”的正史,人們通常稱為“二十四史”。民國時期,總統徐世昌曾下令批准柯劭忞撰的《新元史》為正史,因此,又有二十五史之稱。民國初年,清史館編撰了《清史稿》,因有違礙民國言詞與思想,明令禁止發行,後雖有重修打算,因“七七”事變而受阻。到一九七七年,才由中華書局整理標點,正式發行。從《史記》到《清史稿》共計二十六部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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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別史”,即未被欽定的紀傳體史籍,目錄學家們稱之為“別史”。“別史”之名始於《宋史·藝文志》。《四庫總目》雲,別史即正史別支,“猶大宗之有別子云爾”。重要的有;宋代王偁的《東都事略》、鄭樵的《通志》、謝啟昆的《西魏書》.吳任臣的《十國春秋》,陸游的《南唐書》、樑廷柟的《南漢書》.陳正源的《宋史翼》、葉隆禮的《契丹國志》,邵遠平的《元史類編》,查繼佐的《罪惟錄》,徐鼒的《小腆紀年》、溫睿臨的《南疆逸史》等。到近、現代,紀傳體史籍幾乎絕跡,今人用紀傳體寫史的,僅有羅爾綱先生的《太平天國史稿》一書。

從紀傳體正史的修撰情況看,可以分為私修、官撰、奉敕私修三種,其中私修為數較少,而且最後也需要官方認可,才可以入正史。編修正史,東漢以後,形成一種制度,每一個新興王朝都要為前一個王朝寫史,一律遵循“國可亡史不可滅”的習慣法,編修正史。修史所據史料,主要是前朝起居注、實錄、官府典章、文件檔案等等。每個王朝的皇帝言行動止,軍國大事都由史官記錄,稱之為起居注。實錄是根據起居注編成的,其體裁屬於編年體,本紀主要根據實錄寫成。一個王朝滅亡後,這批資料由後一個王朝作為戰利品妥善保管,以備修史。唐代以前,多以個人之力撰史,唐太宗時建立史館,聚集人才,以宰相監修,由此變為官修。帝王如此重視修史,完全出於吸取治亂興衰經驗的需要,以圖從中尋求新王朝治國安邦之道。對新王朝統治者來說,為前一王朝修史,也是宣揚封建倫理、綱常、名教、道德並以此維護新王朝社會秩序的重大措施。司馬遷在《禮書》、《樂書》中指出:“治上安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唐太宗也曾說:“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舊唐書·魏徵傳》)這說明修史與加強封建統治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象元朝末年,在風雨飄搖中,統治者仍然沒有停止修史工程,終於在滅亡之前,由宰相脫脫主持,完成了元初以來沒有完成的宋、遼、金三史。從這些事例中,可以看出正史是改朝換代的產物,它標誌舊王朝壽終正寢,又意味著為新王朝樹立一面歷史明鏡。當然,由於正史是為新的王朝服務的,因此,修史過程中必然要說明“革鼎”之役的合法性、合理性,也總不免要隱瞞自己的醜事,歪曲某些事件真象,因此,閱讀正史必須善於識別篡改成分。

正史的地位決定了人們研究正史的興趣。對正史的研究反過來對正史的演變,發展又起著推動作用。這裡有必要對正史研究成果做一簡要介紹。

首先是註釋,考證。註釋以“前四史”、《晉書》為主,《史記》註釋以蘭家注為代表,裴胭的《史記集解》,司馬貞的《史記索隱》、張守節的《史記正義》冠於眾家之注。《漢書》注家較多,東漢至南北朝有應劭、服虔、韋昭等二十三家之多,唐顏師古集眾家注,作《漢書注》,唐至清又有六十七家注《漢書》,清王先謙作《漢書補註》,為集大成的注本。《後漢書》註釋,有樑劉昭、唐章懷太子注,王先謙的《後漢書集解》則在諸家之上。《三國志》註釋,最傑出的當推劉宋裴松之注,裴注採用一百四十多種史籍及有關史料,註文可分補闕、備異、懲妄,辨論四個方面,資料份量超過原文三倍,裴松之堪稱《三國志》的功臣。《晉書》有吳士鑑.劉承幹合注的《晉書斟注》,姚銘恭的《晉書繁注》。除上述幾家註釋之外,其他正史均無注本。關於考證正史的著作,清代最為發達,成就最大者有王鳴盛的《十七史商榷》,趙翼的《廿二史札記》、錢大昕的《廿二史考異》、張元濟的《校史隨筆》。考證一史者為數也不少,清樑玉繩、王念孫、崔東璧,今人陳直先生皆有所發明,日本人龍川資言的《史記會注考證》也是考史佳作之一。

第二是補史。重點是表,志的補作。正史中紀傳表志齊全者十種,有志無表者九種,無表無志者七種,即使有表有志的也“未嘗無瑕可指”。因此,後世史家紛紛補作表志。一般說來,志難作亦難補,江淹曾說:“修史之難,無出於志。”鄭樵也認為:“誠以志者憲章之所繫,非老於典故者,不能為也,不比紀傳,紀則以年包事,傳則以事系人,儒學之士,皆能為之,惟有志難。”(《通志·總序》)補志雖難,卻很有價值。顧頡剛先生說:“表之為用,不僅旁行斜上,而在乎鉤玄提要,志之為用,亦不惟整齊故事,而在乎原始要終。”他又說:“正史中之表志,於典章之沿革,人事之變遷,各盡其貫穿綜臺之任務,使讀之者對於歷史現象有整個之認識,則更為此資源中之真精實髓。”(見《二十五史補編.序》)補史之作大致有三類:有補作,如錢文子的《補漢兵志》;有校正,如王啟元的《史記月表正訛》;有考訂,如姚振孫的《隋書經籍志考證》。補史的全部成果已匯為《二十五史補編》,是正史研究的重大成果之一。

第三是系統評論正史。成就較大者有范文瀾的《正史考略》、徐浩的《二十五史論綱》,另外,金毓黻的《中國史學史》、以及其他史部要籍解題著作,對正史也有較系統評介。

第四是研究正史的有關工具書,如《史姓韻編》、《二十四史傳目引得》、前四史的《註釋綜合引得》、《二十五史人名索引》、《二十四史傳記人名索引》、《二十四史不列傳人名索引》,近年來中華書局又陸續出版各史的人名、地名索引,現已出七種。

文史小知識:紀傳體和紀傳體史籍,聊聊二十四史的體例

為了系統整理正史研究成果,中華書局已開始出版《二十四史研究資荊叢刊》,已出版的有樑玉繩的《史記志疑》、吳廷燮的《唐方鎮年表》等。這套叢刊的問世,必將進一步推動歷史遺產的研究。

關於正史的版本,主要有以下幾種:宋元刻本,已不多見,只有少數幾家圖書館有收藏。明刻本有南京國子監本,簡稱監本,毛晉汲古閣刻本,簡稱汲本;清代有武英殿二十四史刻本,簡稱殿本,金陵五洲書局刻本簡稱局本;一九四九年以前,還有同文書局石印本、集成圖書公司印本、開明書店的二十五史石印本、四部備要本、四部叢刊珍本、百衲本等等;一九六二年至一九七八年,中華書局陸續出版了二十四史標點本,集註釋、校刊之大成,可稱最佳版本,深受廣大讀者歡迎。

文史小知識:紀傳體和紀傳體史籍,聊聊二十四史的體例

關於紀傳體優劣,前人已有許多評論,我國傑出史評家劉知幾指出:“紀以包舉大端,傳以委曲細事,表以譜列年爵,志以總括遺漏,逮於天文地理,國典期章,顯隱必該,洪纖靡失。”其短處是“同為一事,分在數篇,斷續相離,前後屢出。”(《史通·二體》)清代文史評論家章學誠對司馬遷、班固奠定的紀傳體給予高度評價,他指出“遷書體圓用神”,“班氏體方用智”,(《文史通義·書教下》)成為藏往知來的史學名著,其編撰體例成為“後世不祧之宗”。章氏又指出,紀傳體到後世便僵化起來,失去生氣。他說:“後史失班史之意,而以紀表志傳,同於科舉之程式,官府之簿書,則於記注撰述兩無所似,而古人著書之宗旨不可復言矣。”因此,章氏提出變革史籍編纂法的主張,近代梁啟超認為,“紀傳體以人為主,編年體以年為主,而紀事本末體以事為主。夫欲求史蹟之原因結果以為鑑往知來之用,非以事為主不可。”他還嚴歷批評《漢書》以下諸史,以帝室為中樞,“自是而史乃變為帝王家譜”,成為紀傳體最嚴重敞病。然而,梁氏又說:“紀傳體中有書志一門,蓋導源於《尚書》,而旨趣在專記文物制度,此又與吾儕所要求之新史較為接近者也。”(《中國歷史研宄法·過去之中國史學界》)他所理想的史籍,實際上是會通古今的章節體。以上諸家從不同角度分析了紀傳體利病得失,各有精闢之見。筆者認為,紀傳體最大優點是分門別類記載人物,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外交、教育等重大制度,系統保存了古代文獻,便於後人從各個方面查找史料。其最大缺點是不能概括歷史全過程,看不出所史進程的原委、因果關係。就是說,分門別類記事有餘,綜合概括不足。作為歷史遺產。今天仍有學習、研究之必要,也是學習歷史,研究歷史的必讀之書。作為歷史編纂學的價值來說,也仍然有一定借鑑意義。今天固然不必大張旗鼓地恢復這種編寫形式,但是,為了繁柴史學,百花齊放,可以吸取紀傳體的某些優點,蒐集資料、編寫歷史,也可以收到古為今用的效果,如羅爾綱先生的《太平天國史稿》便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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