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53 證券簡稱:漳州發展 公告編號:2017-025
債券代碼:112233 債券簡稱:14漳發債
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在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日期和時間:2017年0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0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0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05月19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漳州市勝利東路漳州發展廣場21樓公司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林奮勉先生
6.會議通知:公司董事會於2017年04月15日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7.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1.總體情況: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0人,代表股份359,144,3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總股份的36.22%,其中:(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58,909,376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36.20%;(2)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4人,代表股份235,0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2%。
2.中小股東出席情況: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8人,代表股份11,797,435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19%。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4人,代表股份11,562,435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17%;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4人,代表股份235,0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2%。
3.出席會議的其他人員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與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2016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359,114,376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反對30,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1%;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11,767,435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5%;反對30,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5%;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二)審議通過《2016年監事會工作報告》
同意359,113,27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反對30,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1%;棄權1,102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11,766,333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4%;反對30,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5%;棄權1,102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1%。
(三)審議通過《2016年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摘要
(四)審議通過《2016年財務決算報告》
(五)審議通過《2017年財務預算方案》
同意355,863,543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09%;反對3,280,833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91%;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8,516,602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2.19%;反對3,280,833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7.81%;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六)審議通過《2016年利潤分配預案》
同意359,013,274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6%;反對130,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4%;棄權1,102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11,666,333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8.89%;反對130,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0%;棄權1,102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1%。
(七)審議通過《關於2017年度對外擔保額度的議案》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11,766,333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4%;反對30,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5%;棄權1,102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1%。
(八)審議通過《關於子公司與福建漳龍管業科技有限公司簽署的議案》
同意11,767,435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75%;反對30,00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25%;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11,767,435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75%;反對30,00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5%;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
本議案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股東福建漳龍集團有限公司、漳州公路交通實業有限公司對該議案迴避表決,"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不包括關聯股東所持股份。
(九)審議通過《關於子公司與福建漳龍商貿集團有限公司簽署的議案》
(十)審議通過《關於下屬企業漳州晟達置業有限公司與關聯方簽署的議案》
(十一)審議通過《關於聘任2017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上述議案的具體內容於2017年04月15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福建衡評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詹俊忠、呂子雄
3.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的資格和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以及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事項,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 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股東大會決議
2. 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證券代碼:000753 證券簡稱:漳州發展 公告編號:2017-026
第七屆董事會2017年
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2017年第三次臨時會議通知於2017年05月12日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會議於2017年05月19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董事8名,參與表決董事8名。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於簽署合作備忘錄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公司與興證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簽署《興證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合作備忘錄》,共同出資發起設立"興證發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基金總規模共計5億元人民幣,其中興證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資9510萬元(含管理公司出資510萬元),公司出資1億元(含管理公司出資490萬元),其餘資金來源於社會資本並由興證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募集。
《關於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公告》同日刊登於《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
證券代碼:000753 證券簡稱:漳州發展 公告編號:2017-027
關於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公告
風險提示:
本次簽署的備忘錄僅作為雙方合作商談記錄,不作為任何具體項目實施依據,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對公司2017年度經營業績不產生重大影響,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興證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證資本")簽署《興證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合作備忘錄》,共同出資發起設立"興證發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擬用於投資優質環保、水務、先進製造等項目,基金總規模共計5億元人民幣,其中興證資本出資9510萬元人民幣(含管理公司出資510萬元),公司出資1億元人民幣(含管理公司出資490萬元),其餘資金來源於社會資本並由興證資本負責募集。
公司於2017年05月19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2017年第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於簽署合作備忘錄的議案》。本次簽署合作備忘錄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合作方基本情況
名 稱:興證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70,000.00萬人民幣
注 冊 地:福州市鼓樓區溫泉街道湖東路268號興業證券大廈16層
法定代表人:袁盛奇
股 東: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範圍:使用自有資金對境內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為客戶提供股權投資的財務顧問服務;在有效控制風險、保持流動性的前提下,以現金管理為目的,將閒置資本金投資於依法公開發行的國債、投資級公司債、貨幣市場基金、央行票據等風險較低、流動性較強的證券,以及證券公司經批准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證監會同意的其他業務。
二、備忘錄的主要內容
1.合作雙方
甲方:興證創新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漳州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目的
本次雙方擬共同發起設立投資於環保、水務、先進製造相關產業的股權投資基金,雙方將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尋找優質項目,形成金融平臺與產業資源的共享,提高競爭力,合作共贏。
3.合作框架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發起設立"興證發展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興證發展基金"或"基金"),擬用於投資優質環保、水務、先進製造等項目,基金總規模共計5億元人民幣,其中甲方出資9510萬元人民幣(含管理公司出資510萬元),乙方出資1億元人民幣(含管理公司出資490萬元),其餘資金來源於社會資本並由甲方負責募集。
基金管理公司由甲、乙雙方出資設立,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持股51%,乙方持股49%。基金管理人擬設立在漳州市。考慮到稅收優惠政策力度,管理人下設基金註冊地擬設在廈門或平潭。基金存續期5年,其中前3年為投資期,後2年為退出期。
基於以上共識,雙方後續會就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基金合夥協議等相關文件進行起草並簽署,並組建聯合工作小組,進一步推動管理人及基金的設立工作。
4.其它
(1)本備忘錄作為雙方合作商談記錄,不作為任何具體項目實施依據。
(2)本備忘錄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7 年12 月31日。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簽署的備忘錄為雙方後續的合作奠定基礎。本次擬參與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有利於公司藉助專業的投資管理平臺,把握環保、水務等相關產業股權投資機遇,拓展投資渠道,提高競爭力,對公司2017年度經營業績不產生重大影響。
四、風險提示
本次簽署的備忘錄僅作為合作商談記錄,不作為具體項目實施依據,最終能否達成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所達成的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是否與本合作備忘錄內容一致、具體的實施效果等均存在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若正式投資協議簽訂,公司將按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履行相關程序並及時披露。
五、備查文件
1.第七屆董事會2017年第三次臨時會議
2.《興證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合作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