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門首例“軟暴力”討債涉惡案件公開宣判

玉門市 法律 敦煌 經濟 玉門檢察 2019-06-14

近日,玉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軟暴力”討債涉惡團伙案件在玉門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逯某犯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高利轉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55700元,其餘11名被告人分別被依法判處一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並處罰金。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逯某自2014年以來先後糾集被告人唐某某、李某某(另案處理)等12人為其索要高利貸債務,有組織地採用暴力、威脅、滋擾、糾纏、鬨鬧或者肆意認定違約等其他手段向玉門市、瓜州市、敦煌市等地居民李某某、秦某某等20餘人強立債權、強行索債,橫行霸道,毆打辱罵他人,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通過對該案的公開宣判,既彰顯了玉門市人民檢察院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信心和決心,又有效擴大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影響力和震懾力。在今後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玉門市人民檢察院將繼續堅持“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打防並舉、標本兼治”的工作要求,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做到內外聯動、加強協作,切實把好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為維護玉門地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為不斷增強玉門人民生活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加油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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