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解放區法院宣判一起“套路貸”涉惡案'

焦作 河南 經濟 正定普法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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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套路貸”涉惡犯罪集團案進行公開宣判。

2012年以來,姜某某、常某、康某某、王某、李某、時某、楊某7人利用“套路貸”模式牟利,以綁架犯罪相威脅、以惡勢力名義對被害人段某某、張某某、楊某某等人實施一系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獲取非法經濟利益,數額巨大。截至案發,被害人段某某被迫向姜某某團伙成員及姜某某指定的人寫借條共計286萬餘元。同時,該團伙有組織地採取滋擾、糾纏、鬨鬧等手段,嚴重擾亂他人生活,使他人產生了強烈心理恐懼,並多次短時間非法剝奪被害人他人人身自由或實施毆打。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解放區法院依法判處姜某某等7名被告人十四年至一年兩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十二萬元至兩萬元不等的罰金。

為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解放區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對黑惡勢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依法從嚴判處,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引向深入,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硬仗。

來源: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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