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費者質疑為變相的“高利貸”汽車新零售平臺花生好車“套路深”?

本報記者 陳茂利 北京報道

“交車慢、過戶慢、利息高、買到庫存車、虛假宣傳、巧立名目收費、承諾不兌現等。”上述消費者投訴內容都指向了一家叫“花生好車”的汽車新零售平臺。

更有人表示,“低首付”購車只是看起來美,背後卻有很多灰色成分。

據悉,花生好車隸屬於捷眾普惠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是一家“融資租賃”模式的汽車新零售平臺。成立4年時間,花生好車在全國開設了500多家直營門店。

但隨著迅速擴張,也暴露了諸多問題,改平臺甚至被用戶吐槽為“神坑”。就消費者反映的銷售人員“虛假宣傳”等問題,《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了花生好車公關負責人。對方表示:“銷售過程中存在違規宣傳,這種情況不僅我們家有,其他家也有,我們不能完全做到讓銷售按照我們的規定來走。”

值得關注的是,不止一位消費者向記者反映,花生好車存在不給用戶開交費明細以及發票的情況。記者從廣東一位用戶處瞭解到,在他結完所有款項後,公司沒有給其開發票。“我要求開(發票),但他們沒有給我開。後來找到本地消協,才給我調出來費用明細。”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稱,不開發票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開具發票等購物憑證。另一方面,不開發票的行為也違反稅收相關法規,涉嫌偷稅漏稅,依法應當承擔行政責任。

官宣承諾誤導消費者

“我下單58天才提到車。”一位花生好車購車的用戶反映。記者關注到,反映在花生好車平臺交付定金及首付款後“交車慢”的用戶不在少數。

與之對應的是,花生好車在官網顯眼位置向消費者承諾:“提車慢必賠,平均交車週期20天,超過40天賠償800元油卡,超過60天賠償2000元現金。”但記者瞭解到,有消費者在約定的時間內沒有提到車,沒有如承諾所說收到補償。想要選擇退車時,卻要交付違約金。

那麼“平均交車週期20天”是慢還是快?記者諮詢了某汽車品牌4S店工作人員,對方告訴記者,分期購車的話,批覆需要2個工作日,一般4個工作日即可提車。

對於交車時間進度的問題,花生好車是否在合同中有規範?上述公關負責人表示:“交車慢,這種事情是不可能在合同中規範的,正常的汽車銷售都不會寫這些。”

“寫不寫到合同當中,你的做法都應該和官網宣傳一致。通過官網宣傳來吸引消費者購車的行為,如果和實際不符的話就是虛假宣傳。向社會都承諾了,作為企業能不遵守嗎?”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專家顧問顏景輝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事實上,根據《廣告法》第38條,發佈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但上述公關負責人反駁了網站上公司的承諾系廣告行為。“首先,這個不是廣告,是我們表示售後服務的態度。其次,這個承諾是在今年3月份上線的,期限是一個月。不是一開始就有的。所以不是針對所有的客戶,這是因為官方維護的同事沒有及時下架造成了誤解。”

此外,記者瞭解到,在消費者意向購車階段,有花生好車門店客戶經理或銷售會出於銷售的目的,做出違規宣傳。四川的消費者王先生向記者反映:“我買的是二手車,當時承諾的是行駛了4萬公里,但我提車發現已經行駛了11萬多公里,協商後答應送我6次保養。”甘肅嘉峪關的消費者朱先生則反映,起初告訴他提前還款不需要支付利息,後來發現提前還款,需要很高的利息。

“銷售過程中存在違規宣傳,這種情況不僅我們家有,其他家也有,就算我們是直營的,也不能做到完全讓銷售(人員)按照我們的規定來走,他可能為了銷量,去誘導消費者。”上述公關負責人表示。

對於上述說法,顏景輝表示:“這個說法是非常錯誤的,你別說人家,你只能說你家,不要把此作為行業法不制眾的一個事。你是不是按照規定去做了,這是一個非常原則的事。你不能把行業違規行為當作你正常運作的標準來強詞奪理。”對此,花生好車方面則向記者表示:“我們內部會把交車實效、服務標準等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不斷提升內部流程,提高服務質量。”

被質疑購車利息存“套路”

“低首付”購車看起來很美,但由於分期利率遠高過銀行引發了不少糾紛。

“神坑,還是建議走4S廠家金融免息,多幾千元手續費,也比這個多幾萬元利息的好。”一位用戶如此評價花生好車平臺。

“我們沒有利息的概念,我們是一家融資租賃公司,客戶每個月付的是租金。”上述公關負責人在採訪中否認了利息的說法。但記者拿到一份由中國消費者協會提供的花生好車客戶還款記錄,其顯示,消費者月還租金主要由車輛本金和利息組成。有行業人士分析稱,融資租賃的主要利潤來源是利息收入(也叫租息收入)。

有不少消費者認為,花生好車購車利息存在套路。有消費者反映,“你根本不知道它的利息是怎麼核算的”,“我提前1年多結清尾款,還要多支付未來的7000多元利息”。

值得關注的是,無論是在花生好車APP還是在花生好車天貓旗艦店,消費者在下單之前都無法看到線下提車時要籤的合同,而下單後再籤合同則變得“十分被動”,因為這時候消費者提出異議,想要退車則需要支付數額不小的違約金。

“我在朋友的介紹下買了花生二手車,當時車價64800元,交了定金才知道不能全額買車,必須是按揭,但是銷售告訴我,按揭6個月以後,可以一次性全額還款。首付32400元,還款6個月後(每月租金1315元),合計7890元。後來準備全額還款,去花生好車清算我的尾款時,結果銷售告訴我,還得還36000多元,此外有一筆2400元的賬目,門店經理也沒有給我一個說法,僅比按揭36期便宜3000元,這不是變相的高利貸?當時門店員工都告訴我,提前還款後面沒有利息,但是如果提前還款,收取3000元違約金加分期三年的所有費用。我覺得套路太深,沒有選擇提前還款,但我要不斷去維權。”上述嘉峪關的朱先生向《中國經營報》記者反映。

據悉,四川的何先生、王先生也有同樣的經歷,都被銷售告知提前還款沒有利息,但實際並非如此。王先生向記者反映:“當時業務員宣傳的是3~4釐(即1%)的利息,最多不超過6釐,後來籤合同的時候發現,每月要還的月供不對。但當時急著用車,業務員老是催著快籤,說簽完給我解釋,但簽完沒有任何解釋。後來找了會計,算出來的利息翻了3倍,遠高於銀行利息。”

此外,何先生還遇到了無法拿到所屬車輛登記證的情況,我需要拿著車輛登記證去車管所提檔更換車牌,等了一個多月也沒有拿到,現在又要讓我交3000元押金。據悉,何先生購買的二手車是用於運營的,由於一直無法更換車牌,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實際上,記者瞭解到,多位花生好車的用戶因為遲遲拿不到“車輛登記證”而耽誤辦理違章、辦理過戶等,有用戶質疑:“車輛登記證是不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抵押給銀行用於貸款了?”

以租代購行業資深人士黃成偉呼籲,汽車以租代購企業應該合規合法經營,租前要對客戶盡到告知義務、充分說明融資租賃和汽車消費貸款的不同,租中要優先溝通解決違約等問題、避免使用暴力等違法手段,租後要及時提供客戶車輛過戶及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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