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儲不屬於美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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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是聯邦政府,主要包括國會、總統和聯邦法院三部分組成,美國聯邦政府下的總統權利很有限,更多權利仍然在各州政府手裡。美國之所以在建國以後很久才開始出現聯邦級銀行,就是因為各州政府擔心聯邦政府權利過大,這也是美國“央行”在美聯儲之前兩度倒閉的原因之一。在美國國內是非常講究權利制衡的,這是被寫入憲法的,並且美國憲法可不是哪個總統想改就能改的。聯邦政府從成立之初的設想就不是對美國各州進行管理,現在仍然是這樣,各州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權利,包括立法權、人事任免權等,所以才會出現州政府官員不鳥總統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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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是聯邦政府,主要包括國會、總統和聯邦法院三部分組成,美國聯邦政府下的總統權利很有限,更多權利仍然在各州政府手裡。美國之所以在建國以後很久才開始出現聯邦級銀行,就是因為各州政府擔心聯邦政府權利過大,這也是美國“央行”在美聯儲之前兩度倒閉的原因之一。在美國國內是非常講究權利制衡的,這是被寫入憲法的,並且美國憲法可不是哪個總統想改就能改的。聯邦政府從成立之初的設想就不是對美國各州進行管理,現在仍然是這樣,各州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權利,包括立法權、人事任免權等,所以才會出現州政府官員不鳥總統的情況出現。

美聯儲不屬於美國政府


貨幣發行權作為一項重要權利,顯然也是要受到制約的,如果把這個權利給到聯邦政府,那聯邦政府手裡的權限就會非常大。美國主張貨幣政策既要符合富人的利益,也要符合窮人的利益,所以就一直將美聯儲獨立運行,不歸聯邦政府管理,也不歸其他各州管理,而是由7名執行委員和12個聯邦儲備銀行主席組成的委員會管理。不過總統美聯儲的7名執行委員需要經過總統提名才行,但只能每2年提名一人,並且總統只有提名權,沒有罷免權,想罷免美聯儲執行委員需要國會三分之二投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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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是聯邦政府,主要包括國會、總統和聯邦法院三部分組成,美國聯邦政府下的總統權利很有限,更多權利仍然在各州政府手裡。美國之所以在建國以後很久才開始出現聯邦級銀行,就是因為各州政府擔心聯邦政府權利過大,這也是美國“央行”在美聯儲之前兩度倒閉的原因之一。在美國國內是非常講究權利制衡的,這是被寫入憲法的,並且美國憲法可不是哪個總統想改就能改的。聯邦政府從成立之初的設想就不是對美國各州進行管理,現在仍然是這樣,各州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權利,包括立法權、人事任免權等,所以才會出現州政府官員不鳥總統的情況出現。

美聯儲不屬於美國政府


貨幣發行權作為一項重要權利,顯然也是要受到制約的,如果把這個權利給到聯邦政府,那聯邦政府手裡的權限就會非常大。美國主張貨幣政策既要符合富人的利益,也要符合窮人的利益,所以就一直將美聯儲獨立運行,不歸聯邦政府管理,也不歸其他各州管理,而是由7名執行委員和12個聯邦儲備銀行主席組成的委員會管理。不過總統美聯儲的7名執行委員需要經過總統提名才行,但只能每2年提名一人,並且總統只有提名權,沒有罷免權,想罷免美聯儲執行委員需要國會三分之二投票同意。

美聯儲不屬於美國政府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是以私有形式組織的行使公共目的的政府機構。美聯儲是私有制銀行,全部股份為私人所有。該局的七名理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在內)悉由總統提名,並需經參議院同意。美聯儲是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簡稱,其職能實際上就是“美國中央銀行”。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美聯儲,fed),理事會在華盛頓特區。FED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Federal Reserve System,簡稱Fed)。為美國最高貨幣政策主管機關,負責保管商業銀行準備金、對商業銀行貸款及發行聯邦儲備券。聯邦儲備局也是制定美國貨幣政策的首腦機關發展:1791年至1811年 美國第一銀行成立,是美國最早具有中央銀行職能的機構。1811年至1816年 美國中央銀行。1816年至1836年 美國第二銀行。1837年至1862年 是美國的自由銀行時代,美國沒有正式的中央銀行。自1862年至1913年間,一個(私營的)國家銀行系統起到了這個作用。1913年12月23日,美聯儲由美國國會在通過歐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稱聯邦儲備法案)的基礎上建立,由伍德羅·威爾遜總統簽字。1846年至1921年 出臺獨立的財政制度。1863年至1913年 更名為國家銀行。1913年至今,更名為美國聯邦儲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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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是聯邦政府,主要包括國會、總統和聯邦法院三部分組成,美國聯邦政府下的總統權利很有限,更多權利仍然在各州政府手裡。美國之所以在建國以後很久才開始出現聯邦級銀行,就是因為各州政府擔心聯邦政府權利過大,這也是美國“央行”在美聯儲之前兩度倒閉的原因之一。在美國國內是非常講究權利制衡的,這是被寫入憲法的,並且美國憲法可不是哪個總統想改就能改的。聯邦政府從成立之初的設想就不是對美國各州進行管理,現在仍然是這樣,各州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權利,包括立法權、人事任免權等,所以才會出現州政府官員不鳥總統的情況出現。

美聯儲不屬於美國政府


貨幣發行權作為一項重要權利,顯然也是要受到制約的,如果把這個權利給到聯邦政府,那聯邦政府手裡的權限就會非常大。美國主張貨幣政策既要符合富人的利益,也要符合窮人的利益,所以就一直將美聯儲獨立運行,不歸聯邦政府管理,也不歸其他各州管理,而是由7名執行委員和12個聯邦儲備銀行主席組成的委員會管理。不過總統美聯儲的7名執行委員需要經過總統提名才行,但只能每2年提名一人,並且總統只有提名權,沒有罷免權,想罷免美聯儲執行委員需要國會三分之二投票同意。

美聯儲不屬於美國政府


美國聯邦儲備系統是以私有形式組織的行使公共目的的政府機構。美聯儲是私有制銀行,全部股份為私人所有。該局的七名理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在內)悉由總統提名,並需經參議院同意。美聯儲是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的簡稱,其職能實際上就是“美國中央銀行”。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美聯儲,fed),理事會在華盛頓特區。FED美國聯邦儲備系統 (Federal Reserve System,簡稱Fed)。為美國最高貨幣政策主管機關,負責保管商業銀行準備金、對商業銀行貸款及發行聯邦儲備券。聯邦儲備局也是制定美國貨幣政策的首腦機關發展:1791年至1811年 美國第一銀行成立,是美國最早具有中央銀行職能的機構。1811年至1816年 美國中央銀行。1816年至1836年 美國第二銀行。1837年至1862年 是美國的自由銀行時代,美國沒有正式的中央銀行。自1862年至1913年間,一個(私營的)國家銀行系統起到了這個作用。1913年12月23日,美聯儲由美國國會在通過歐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稱聯邦儲備法案)的基礎上建立,由伍德羅·威爾遜總統簽字。1846年至1921年 出臺獨立的財政制度。1863年至1913年 更名為國家銀行。1913年至今,更名為美國聯邦儲備局。

美聯儲不屬於美國政府


是不是覺得挺有意思?權利很分散,美國就是靠這種分散的、相互制衡的機制成為今天的世界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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