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移動支付不要現金?央行:違法!

如今移動支付越來越普及,“無現金社會”運動搞得轟轟烈烈,如今菜市場小攤、路邊小吃甚至乞討的都掛出支付二維碼,但也有商家為了方便只接受移動支付而乾脆不收現金,這麼做合適嗎?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他們就此問題採訪了央行相關人士,得到的說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商家拒收人民幣現金屬於違法行為,而拒絕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方式並不違法。

該條例總則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業內還有一鍾說法認為,拒收現金並不等於拒收人民幣,移動支付只是一種支付手段,但移動支付的貨幣還是人民幣,而不是用美元或者其他外幣。

該人士對此指出,在任何一個場景裡,如果只有一種支付形式存在,一定是國家主權貨幣——人民幣。

他解釋說:“法定貨幣人民幣就是我們錢包裡的紙幣,紙面上面寫有中國人民銀行字樣,代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使的是國家主權,這是唯一的合法的法定貨幣。”

值得一提的是,阿里巴巴旗下盒馬鮮生的門店就只接受移動支付而不接受現金,而且加入了無現金聯盟,一度引發熱議。

當時,公益律師廖建勳就曾指出,拒收人民幣和拒收現金應該區分看待。商家如果收取歐元、美元,不收人民幣,屬於拒收人民幣的行為,違反《人民銀行法》,但是商家不收人民幣現金,選擇移動支付的結算方式,不等於不收人民幣。

只要移動支付不要現金?央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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