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的警示'

耶穌 以西結 基督教 聖經 Y以馬內利L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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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0:1-11:“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他手裡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發聲。七雷發聲之後,我正要寫出來,就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七雷所說的你要封上,不可寫出來。我所看見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舉起右手來,指著那創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直活到永永遠遠的,起誓說,不再有時日了(或作不再耽延了)。但在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神的奧祕,就成全了,正如神所傳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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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啟10:1-11:“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他手裡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發聲。七雷發聲之後,我正要寫出來,就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七雷所說的你要封上,不可寫出來。我所看見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舉起右手來,指著那創造天和天上之物,地和地上之物,海和海中之物,直活到永永遠遠的,起誓說,不再有時日了(或作不再耽延了)。但在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神的奧祕,就成全了,正如神所傳給他

啟示錄的警示

僕人眾先知的佳音。我先前從天上所聽見的那聲音,又吩咐我說,你去把那踏海踏地之天使手中展開的小書卷取過來。我就走到天使那裡,對他說,請你把小書卷給我。他對我說,你拿著吃盡了,便叫你肚子發苦,然而在你口中要甜如蜜。我從天使手中把小書卷接過來,吃盡了。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以後,肚子覺得發苦了。天使(原文作他們)對我說,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

1,啟10:1-7節經文是啟示錄中最神祕的經文之一。至少有四處經文的意思不容易理解:

(1)第一個是經文中的那位“大力的天使”究竟是誰?學者們各抒己見,有的說,就是耶穌基督,因為他“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啟10:1),這形象與約翰在啟示錄見到的耶穌形象有類似之處,而“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啟10:2)代表耶穌是全地的主。但反對這種說法的認為,在聖經裡從來沒有把耶穌基督稱之為“天使”的,而且經文明確說:“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啟10:1),所以就應當按字面解釋,就是一位天使。

(2)第二個不解的是這“七雷”是什麼?約翰似乎知道這七雷的意思,所以他準備寫出來,但立刻被阻止了(啟10:4),但約翰又記載了這件事情,似乎告訴我們,啟示錄所揭示的,很可能是神奧祕中的一小部分,還有許多我們不知道的,或者更準確地說,即使告訴我們,我們還是不明白的。這很像保羅被提到三層天,“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12:4)

(3)第三個是:“不再有時日了。(或作不再耽延了)”(啟10:6)因為有兩種翻譯,所以有兩種解釋,若按“不再有時日了”的意思,就是歷史很快要進入永恆的時代了,沒有現在這樣的時日計算的時代了。若按“不再耽延了”的意思解釋,就是第七號吹響決不會耽誤了。

(4)第四個是:“神的奧祕,就成全了”(啟10:7)。這裡的“奧祕”指什麼?一般解經家認為:在新約裡,“奧祕”一般都是指耶穌所傳的福音,因為福音常包括兩部分內容,一部分是現今要做的事情,就是認罪悔改信靠耶穌,另一部分是應許部分,關係到將來的,包括基督徒復活,成為神國子民,與耶穌一起作王等,後一部分被稱為“奧祕”,這裡的意思是,當第七號吹響後,這奧祕就要成全了。

2,啟10:8-11節經文記載了使徒約翰吃了大力天使帶來的書卷。這事件與以西結記載的很類似:

“我觀看,見有一隻手向我伸出來,手中有一書卷。他將書卷在我面前展開,內外都寫著字,其上所寫的有哀號,嘆息,悲痛的話。他對我說,人子啊,要吃你所得的,要吃這書卷,好去對以色列家講說。於是我開口,他就使我吃這書卷,又對我說,人子啊,要吃我所賜給你的這書卷,充滿你的肚腹。我就吃了,口中覺得其甜如蜜。”(結2:9-3:3)

這兩段經文有這些共同點:

(1)以西結吃了這書卷是為了“對以色列家講說”,而約翰吃了就能“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啟10:11),估計啟示錄後面的經文是與約翰吃的書卷有關。

(2)以西結吃的書卷本身是很苦的:“其上所寫的有哀號,嘆息,悲痛的話”,但吃下去後,“口中覺得其甜如蜜”。約翰吃了書卷後,也是“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吃了以後,肚子覺得發苦了”(啟10:10)。這預表了神審判的時候是很痛苦的時候,但審判後卻帶來的是永恆的和平和幸福,是“甜如蜜”。

3,這章經文對我們今天基督徒來說有兩個很重要的信息:

(1)我們傳福音,必須傳完全的福音,我們要傳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三天後復活,使認罪悔改信靠祂的人,罪得赦免,獲得永生;還要傳耶穌還要再來到世上,審判全人類,包括耶穌再來的時刻,不管是活著的、還是已經死去的,都要根據他們一生的行為被審判。這是使徒約翰寫啟示錄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讓我們看到新耶路撒冷的降臨,和基督徒首先復活與耶穌在千禧年國度裡一起做王,管理這神國。所以,福音內容要包括:救贖,審判和得榮耀的應許。

(2)在談到神的審判與應許時,一定會有以西結和使徒約翰同樣感覺,神的最後審判確實是很痛苦的,如我們前面已經提到過,常有生不如死的感覺,這是福音中又苦又澀的部分,叫人難以吞下;但若把耶穌的應許一起說,看到神國那種平安喜樂的時候,“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21:4),我們要與神和我們可愛的兄弟姐妹永遠在一起,這樣的信息又是何等甘甜。換句話說,我們基督徒面對的未來,是在經歷短暫的痛苦後,得著永恆的平安喜樂;而拒絕福音的人,他們的私慾與快樂雖得到了短暫的滿足,但他們所面對的未來卻是永遠的痛苦與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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