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不合理用藥 誰來查很重要

藥品 社會 光明網 2017-06-21

法制晚報——社會觀察

據《人民日報》今日報道,自今年起,武漢市中心醫院推行醫師合理用藥記分制考核制度,每人每年12分,根據醫生不合理用藥的嚴重程度,分為四檔進行扣罰。扣滿12分的醫生,將被暫停處方權。記分制推行5個月以來,成效明顯:醫院藥佔比從37.26%降至28.16%,門診和住院患者人均藥品費用均有所下降,抗菌藥物使用強度等各項指標均已達標。

武漢市中心醫院的嚴查不合理用藥的效果是十分明顯的。不過,嚴查不合理用藥,這家醫院走的路徑是“自己查自己”,是醫院自己成立了考評小組,對醫院裡的醫生處方進行檢查。這就導致了一個不能迴避的事實存在,能不能確保杜絕不合理用藥,要看考評小組是不是能夠抓鐵有痕。

醫院自己組建的考評小組,這些人就是醫院的工作人員,這些人與院裡的醫生是“低頭不見抬頭見”,有的私下裡還是好朋友,他們能不能不講人情、嚴格查處呢?

最大的問題還在於,當發現不合理用藥情況存在的時候,其實患者已經是花了冤枉錢的,查處了醫生之後,患者因為不合理用藥多花的錢能不能退給患者呢?

嚴查不合理用藥是個好事情,關鍵在於誰來查。自查自糾不是最好的辦法,這容易滋生人情的空間。嚴查不合理用藥要走出“自己查自己”的淺顯層面,要在衛生管理部門成立專門的審查部門,最好能有第三方機構介入,最大程度維護不合理用藥查處的公平性。郭元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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