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房產贈與子女,他們不孝順能收回嗎?
導讀房產已經贈與晚輩,但老人得不到贍養該怎麼辦?房產贈與後是否可以撤銷?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召開“贈與合同無效撤銷案件的常見情形及防範建議”新聞通...
兩位老人可以把自己房子直接贈與孫子,兩人一同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無義務告知其子女。
兩位老人在世應該共同簽署房子贈與孫子協議書。孫子可以和兩位老人共同去房產局辦理房產登記過戶。
以北京地區為例,如果老人名下為唯一住房、孫子名下無住房為例,贈與交納的綜合稅率為3%,而買賣交納的綜合稅率為1%,且直系親屬之間買賣還可以退稅。
在生前處理的優勢:關於房產部分不需再立遺囑,實施效果好,避免了繼承風險,也省去了遺囑或繼承公證的費用,儘量避免老人去世後出現遺產糾紛。
法律上,這種方式為老人生前立下遺囑,將財產進行分配,待過世之後由法定繼承人繼承。按遺囑繼承的房產,不用交納稅費。(將財產留給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人屬於遺贈)
或者兩位老人與孫子之前去辦理房屋贈與協議公證。憑公證書,孫子可以直接去房產局辦理爺爺奶奶的房屋過戶登記。帶著證件有:兩位老人,孫子身份證,房屋產權證,贈與協議,或者兩位老人的死亡證明,或者公證書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