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起訴到審結僅用時7天!澤州法院告訴你是什麼讓刑事審判駛上“快車道”

刑法 澤州縣 法律 法治晉城 2019-07-06

人生有兩樣東西千萬不要錯過

一個是,最後一班回家的車

另外一個就是,認罪認罰的機會

從起訴到審結僅用時7天!澤州法院告訴你是什麼讓刑事審判駛上“快車道”

犯罪嫌疑人的永恆之問:

認罪有用嗎?

認罪了就能從輕處罰嗎?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什麼?

會不會只是一個圈套?

……

小編用案例告訴你答案

速來圍觀

從起訴到審結僅用時7天!澤州法院告訴你是什麼讓刑事審判駛上“快車道”


6月26日、6月28日,澤州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團隊首次啟動刑事速裁程序,分別對被告人劉某某、被告人王某某、被告人趙某某、被告人孟某四起危險駕駛案依法進行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由我院承辦法官獨任審理,公訴機關出庭支持公訴,四起案件整個審理程序共用時40分鐘,平均每起案件用時為10分鐘,有效提高了審判效率,並當庭宣判、當日送達表格式判決書,該四起案件從檢察機關起訴到法院審結最多用時7天。

新刑訴法規定,對於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刑事案件可適用速裁程序。

開庭審理前

在開庭審理前,澤州法院承辦法官向四名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核實了四名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並對公訴機關移送的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進行了全面細緻的審查。

庭 審 中

庭審過程中,因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均無異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法庭審理中不再進行法庭調查及法庭辯論,在法官審查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後,並聽取了公訴人發表量刑情節和量刑建議,由被告人作最後陳述。

庭 審 結 果

法院經開庭審理後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某、王某某、趙某某、孟某犯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採納,法院依法對四名被告人判處拘役一月至二月不等並處1000-2500元不等罰金的刑罰。宣判後,四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

從起訴到審結僅用時7天!澤州法院告訴你是什麼讓刑事審判駛上“快車道”


這是澤州法院首次運用刑事速裁程序審理案件。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極大縮短了庭審時間,提高了庭審效率,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保證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今後,澤州法院將持續深化訴訟制度改革,對符合條件的案件繼續加大速裁程序的適用,注重審查認罪認罰的自願性,著力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穩步提升審判質效。

法官釋法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2018年10月26日通過並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中作出的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來源: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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