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渣堵路、阻止施工……西安鄠邑區宗族惡勢力集團11人獲刑'

西安 清明節 農村 華商網 2019-08-01
""廢渣堵路、阻止施工……西安鄠邑區宗族惡勢力集團11人獲刑

7月29日上午,鄠邑區人民法院對趙某斌等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依法進行公開宣判,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判處相應的罰金。

2013年7月至2019年清明期間,被告人趙某斌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借牟取莊基地,以收回“趙氏祠堂”地皮為由形成利益共同體,打著為趙氏家族謀利益的幌子,糾集不明真相的群眾,採用封門、堵路、拉橫幅、牆體噴字、阻擋施工、燒香祭祖等軟暴力手段多次實施犯罪行為。其中主要犯罪事實包括:2013年7月至8月以駐地單位祖庵鎮交管中心擴建徵地佔用其莊基地為由尋釁滋事數日,拒不聽政府工作人員勸阻,嚴重影響單位辦公秩序;2014年5月至7月,被告人趙某斌等人以祖庵鎮重陽綜合廠在文革前系趙家祠堂為由,採用擺放供桌、點蠟燒香、磚頭在門口砌牆、廢渣堵路等軟暴力手段索要現金共計44600元;2015年至2019年清明節,被告人趙某斌等人以“祖庵北街趙家祠堂組委會”的名義組織趙家戶人在超市門口祭祖,嚴重擾亂周邊群眾正常的生活秩序。

"廢渣堵路、阻止施工……西安鄠邑區宗族惡勢力集團11人獲刑

7月29日上午,鄠邑區人民法院對趙某斌等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依法進行公開宣判,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判處相應的罰金。

2013年7月至2019年清明期間,被告人趙某斌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借牟取莊基地,以收回“趙氏祠堂”地皮為由形成利益共同體,打著為趙氏家族謀利益的幌子,糾集不明真相的群眾,採用封門、堵路、拉橫幅、牆體噴字、阻擋施工、燒香祭祖等軟暴力手段多次實施犯罪行為。其中主要犯罪事實包括:2013年7月至8月以駐地單位祖庵鎮交管中心擴建徵地佔用其莊基地為由尋釁滋事數日,拒不聽政府工作人員勸阻,嚴重影響單位辦公秩序;2014年5月至7月,被告人趙某斌等人以祖庵鎮重陽綜合廠在文革前系趙家祠堂為由,採用擺放供桌、點蠟燒香、磚頭在門口砌牆、廢渣堵路等軟暴力手段索要現金共計44600元;2015年至2019年清明節,被告人趙某斌等人以“祖庵北街趙家祠堂組委會”的名義組織趙家戶人在超市門口祭祖,嚴重擾亂周邊群眾正常的生活秩序。

廢渣堵路、阻止施工……西安鄠邑區宗族惡勢力集團11人獲刑

鄠邑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斌等人無視國法,採用磚頭砌牆、廢渣堵路、阻止施工、言語威脅及談判協商等軟暴力手段,牟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趙某斌等人連續數年有組織地在他人經營的超市和廠房門口擺放供桌、懸掛祖宗畫像、設立祖宗牌位,播放樂曲等手段滋擾;在駐地單位辦公區域搭棚、支鍋,拉橫幅等軟暴力手段糾纏,滯留數日,情節嚴重,嚴重擾亂了當地市場秩序和影響當地的經濟發展,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在犯罪過程中,分工明確,逐步形成了“祖庵北街趙家祠堂組委會”, 首要分子明顯,系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趙某斌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按集團的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趙某宏、趙某衛、趙某輝在該犯罪集團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被告人是從犯,根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社會危害程度分別判處相應的刑罰。

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打擊對象。被告人趙某斌等人長期利用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是典型的農村宗族惡勢力,影響農民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威脅農村基層政權的穩定。 華商報記者 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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