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持基層政權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鄠邑一宗族惡勢力犯罪集團11人均獲刑'

西安 經濟 清明節 西安晚報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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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持基層政權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鄠邑一宗族惡勢力犯罪集團11人均獲刑

7月29日,鄠邑區法院對以70歲的趙某斌為首的宗族惡勢力犯罪集團公開宣判,該犯罪集團11名成員分別被判處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判處相應罰金。

趙某斌今年70歲,包括其兒子在內,11名被告人都是鄠邑區祖庵北街人。鄠邑區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7月至2019年清明節期間,趙某斌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借牟取莊基地,以收回“趙氏祠堂”地皮為由形成利益共同體,打著為趙氏家族謀利益的幌子,糾集不明真相群眾,採用封門、堵路、拉橫幅、牆體噴字、阻擋施工、燒香祭祖等軟暴力手段,多次實施犯罪行為。

其中,2013年7月至8月,這夥人以駐地單位祖庵鎮交管中心擴建徵地佔用其莊基地為由尋釁滋事數日,拒不聽政府工作人員勸阻,嚴重影響單位辦公秩序;2014年5月至7月,趙某斌等人以祖庵鎮重陽綜合廠原系趙家祠堂為由,採用擺放供桌、點蠟燒香、用磚頭砌牆、廢渣堵路等手段,索要現金共計44600元;2015年至2019年清明節,趙某斌等人以“祖庵北街趙家祠堂組委會”名義組織在超市門口祭祖,嚴重擾亂周邊群眾正常生活。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斌等人無視國法,採用磚頭砌牆、廢渣堵路、阻止施工、言語威脅及談判協商等軟暴力手段,牟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趙某斌等人連續數年有組織地在他人經營的超市和廠房門口利用擺放供桌、懸掛祖宗畫像等手段滋擾;在駐地單位辦公區域搭棚、支鍋、拉橫幅等軟暴力手段糾纏,滯留數日,情節嚴重,嚴重擾亂了當地市場秩序和影響當地的經濟發展,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依法懲處。在犯罪過程中,這夥人分工明確,逐步形成“祖庵北街趙家祠堂組委會”,首要分子明顯,系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趙某斌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按集團的全部罪行處罰。最終,根據在犯罪過程中所起不同作用,該犯罪集團11名成員分別被判處四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各判處罰金。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張志傑 通訊員 彭丹丹 實習生 靳中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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