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標價18元卻賣26元,溫州三家菜場經營戶被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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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註夾心肉為30元/斤、仔排25元/斤、大排仔排18元/斤,實際卻以夾心肉32元/斤、仔排30元/斤、大排仔排26元/斤銷售,溫州三家農貿市場經營戶被溫州洞頭區市場監督局立案調查。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9月16日從洞頭區市場監督局瞭解到,該局8月接到消費者反映,稱農貿市場銷售的生豬肉價格明顯偏高,還有的經營戶未按其明碼標價銷售。市監部門對轄區內北嶴農貿市場、新城農貿市場突擊檢查,發現新城農貿市場A013攤位、A014攤位、A026攤位銷售的生豬肉價格與明碼標價不符。初步查證,三家經營戶的明碼標價牌長時間不更新,涉嫌違反《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相關條款。

此外,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近期還查處4例豬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包括麗水松陽縣、青田縣,溫州龍灣區三家經營戶銷售未經檢疫的豬肉,金華市一肉類產品配送點未領取營業執照擅自進行肉類產品配送。

據浙江省市場監管局介紹,8月以來,市場監管部門密切關注豬肉價格走勢,對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冷庫豬肉經營戶、肉製品生產企業等開展全面巡查和監督檢查。同時,向生豬養殖企業、生豬屠宰、豬肉批發和零售個體戶廣泛開展價格政策提醒,督促增強規範經營意識,不得進行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價格歧視、哄抬價格、變相漲價、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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