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賠王老吉100萬 但不構成虛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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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法院判決加多寶賠償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共計100萬元,駁回廣藥集團、王老吉其他訴訟請求,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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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法院判決加多寶賠償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共計100萬元,駁回廣藥集團、王老吉其他訴訟請求,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加多寶賠王老吉100萬 但不構成虛假廣告

隨後,加多寶在官方微博上發表聲明稱,已收到最高法再審判決書,廣告語不構成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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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法院判決加多寶賠償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共計100萬元,駁回廣藥集團、王老吉其他訴訟請求,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加多寶賠王老吉100萬 但不構成虛假廣告

隨後,加多寶在官方微博上發表聲明稱,已收到最高法再審判決書,廣告語不構成虛假宣傳。

加多寶賠王老吉100萬 但不構成虛假廣告

判決書顯示,加多寶在商標許可合同終止後,為保有在商標許可期間對紅罐涼茶商譽提升所做出的貢獻而享有的權益,將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的基本事實向消費者告知,主觀上並無明顯不當:在客觀上,加多寶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並不產生引人誤解的效果,並未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加多寶和王老吉的糾紛始於2015年。當時,武漢加多寶在其廣告宣傳或產品包裝上使用“全國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寶”等廣告語,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認為,上述宣傳損害了王老吉商標和商譽、構成不正當競爭,將武漢加多寶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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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法院判決加多寶賠償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共計100萬元,駁回廣藥集團、王老吉其他訴訟請求,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加多寶賠王老吉100萬 但不構成虛假廣告

隨後,加多寶在官方微博上發表聲明稱,已收到最高法再審判決書,廣告語不構成虛假宣傳。

加多寶賠王老吉100萬 但不構成虛假廣告

判決書顯示,加多寶在商標許可合同終止後,為保有在商標許可期間對紅罐涼茶商譽提升所做出的貢獻而享有的權益,將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的基本事實向消費者告知,主觀上並無明顯不當:在客觀上,加多寶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並不產生引人誤解的效果,並未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加多寶和王老吉的糾紛始於2015年。當時,武漢加多寶在其廣告宣傳或產品包裝上使用“全國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寶”等廣告語,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認為,上述宣傳損害了王老吉商標和商譽、構成不正當競爭,將武漢加多寶告上法院。

加多寶賠王老吉100萬 但不構成虛假廣告

資料圖(圖源:網絡)

當時一審判決武漢加多寶的廣告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虛假宣傳行為,需向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902萬元。

隨後雙方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判決武漢加多寶向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賠償經濟損失600萬元。

歷時4年,最高法院終於定錘:判決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1,000,000元;本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共計165,200元,由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負擔99,120元,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共同負擔66,080元。

責任編輯:黃婉儀

亞洲時報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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