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曆史與甲骨文研究不得不提的兩個人(其一)——王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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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殷商曆史的研究中,不得不提到兩個奠基之人,那就是王國維和羅振玉,他們也分別被視為新史學和近代考古學的開創者和奠基者。今天,先來說一下王國維先生。

王國維先生其人

清末民國之際,社會正處於大變革大動盪的年代。在經濟上,封建經濟逐漸解體,資本主義經濟正在成長;政治上,在戊戌變法之後,辛亥革命推翻滿清統治;在思想文化領域,中西方文化的激烈交融也造成了中國思想界的空前變革。所以在這一歷史時期,也造就了一大批各領域的大師們的出現。

王國維先生生長在這樣一個大環境之中,在早年主要研究西方哲學、美學、文學,並與中國古典的哲學、文學、美學思想相融會貫通,著有《人間詞話》等;之後研究古典戲曲領域,著有《宋元戲曲考》;同時致力於史學、甲骨文、考據學研究,提出了“二重證據法”來研究和印證歷史,其史學研究成果主要收集在《觀堂林集》中的《史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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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殷商曆史的研究中,不得不提到兩個奠基之人,那就是王國維和羅振玉,他們也分別被視為新史學和近代考古學的開創者和奠基者。今天,先來說一下王國維先生。

王國維先生其人

清末民國之際,社會正處於大變革大動盪的年代。在經濟上,封建經濟逐漸解體,資本主義經濟正在成長;政治上,在戊戌變法之後,辛亥革命推翻滿清統治;在思想文化領域,中西方文化的激烈交融也造成了中國思想界的空前變革。所以在這一歷史時期,也造就了一大批各領域的大師們的出現。

王國維先生生長在這樣一個大環境之中,在早年主要研究西方哲學、美學、文學,並與中國古典的哲學、文學、美學思想相融會貫通,著有《人間詞話》等;之後研究古典戲曲領域,著有《宋元戲曲考》;同時致力於史學、甲骨文、考據學研究,提出了“二重證據法”來研究和印證歷史,其史學研究成果主要收集在《觀堂林集》中的《史林》部分。

殷商曆史與甲骨文研究不得不提的兩個人(其一)——王國維

王國維

晚年,王國維先生接受清華大學的導師聘任,教授《古史新證》、《尚書》、《說文》等,與梁啟超、陳寅恪、趙元任、李濟(一說吳宓)等四位國學大師並稱“五星聚奎”,實是清華歷史上蔚為大觀的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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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殷商曆史的研究中,不得不提到兩個奠基之人,那就是王國維和羅振玉,他們也分別被視為新史學和近代考古學的開創者和奠基者。今天,先來說一下王國維先生。

王國維先生其人

清末民國之際,社會正處於大變革大動盪的年代。在經濟上,封建經濟逐漸解體,資本主義經濟正在成長;政治上,在戊戌變法之後,辛亥革命推翻滿清統治;在思想文化領域,中西方文化的激烈交融也造成了中國思想界的空前變革。所以在這一歷史時期,也造就了一大批各領域的大師們的出現。

王國維先生生長在這樣一個大環境之中,在早年主要研究西方哲學、美學、文學,並與中國古典的哲學、文學、美學思想相融會貫通,著有《人間詞話》等;之後研究古典戲曲領域,著有《宋元戲曲考》;同時致力於史學、甲骨文、考據學研究,提出了“二重證據法”來研究和印證歷史,其史學研究成果主要收集在《觀堂林集》中的《史林》部分。

殷商曆史與甲骨文研究不得不提的兩個人(其一)——王國維

王國維

晚年,王國維先生接受清華大學的導師聘任,教授《古史新證》、《尚書》、《說文》等,與梁啟超、陳寅恪、趙元任、李濟(一說吳宓)等四位國學大師並稱“五星聚奎”,實是清華歷史上蔚為大觀的盛世。

殷商曆史與甲骨文研究不得不提的兩個人(其一)——王國維

清華四大導師:陳寅恪、王國維、趙元任、梁啟超

1927年6月2日,王國維於頤和園昆明湖沉湖自盡,終年五十歲。溥儀給他上諡號“忠愨”,也算圓了他自詡滿清遺臣的心願吧。

縱觀王國維先生的一生,他在學術上成就卓越、貢獻突出,在教育、哲學、文學、戲曲、美學、史學、古文學等方面均有深厚造詣,並與西方文化相交融形成創新,為中華民族文化寶庫留下了精深廣博的學術遺產。

二重證據法

王國維先生在歷史研究領域提出了著名的“二重證據法”,並將其應用到歷史研究中,即將考古發掘的文物與歷史文獻相印證,以期獲得歷史的真相,這已經成為了一種公認為科學的主流學術。這被認為是20世紀中國考古學和考據學領域的重大革新,也對20世紀中國的學術研究領域產生了深遠影響。

二重證據法在歷史學領域的價值:

1、開拓和豐富了史料的來源。在此之後,中國史學研究和考古學相結合,文物開始作為檢驗歷史真實性的重要依據。

2、提出了檢驗傳承文獻的重要問題。王國維先生用甲骨卜辭來印證了《史記》中的商代帝王世系是基本可靠的。

王國維:“吾輩生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料,我輩固得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為實錄,即百家不雅訓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此二重證據法惟在今日始得為之。”

以甲骨卜辭印證、勘誤《史記》商代帝王世系

“微卒,子報丁立。報丁卒,子報乙立。報乙卒,子報丙立。報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為成湯。”這是太史公司馬遷在《史記·殷本紀》中的記載的從上甲微到商湯七代商朝帝王的傳承順序,且均是父子相傳。且自西漢以來,歷來被人們所認可。

王國維先生根據甲骨文中相應的記載:“……上甲十,報乙三、報丙三、報丁三,示壬三、示癸三、口大丁十、大甲十”。這段話是甲骨文中祭祀先祖用的卜辭,意思是在祭祀祖先時,祭上甲微獻牲口十隻、祭報乙三隻、祭報丙三隻、祭報丁三隻、祭示壬三隻、祭示癸三隻、祭大丁十隻。

商代是一個十分注重祭祀的朝代,而祭祀祖先又是比較莊嚴鄭重的典禮,歷代先祖的先後、輩分排列是不能有半點差錯的。這一段卜辭則是後世商王祭祀祖先時的現場記錄,所以其真實性和可信度是毋庸置疑的。根據卜辭,從上甲微到主癸按照輩分的排列應是上甲微、報乙、報丙、報丁、示壬、示癸。而司馬遷《史記·殷本紀》中的排列則是上甲微、報丁、報乙、報丙、主壬、主癸,這顯然是《史記》中關於部分商代先王的順序錯了。但是《史記》中商代先王的名字和甲骨文卜辭中是一致的。

王國維先生根據卜辭,一方面證明司馬遷所記的商代世系是可靠的,《史記》是一部可信的歷史著作;另一方面又勘誤了《殷本紀》中商代先王的排列位次。

商代王位傳承的疑問與假想

有一事顯得有些非同尋常,在《史記》中記載的從契到商湯共14位商代先王中,權利的傳承方式都是“父死子繼”,也就是說,這十四位王相鄰兩位之間都是父子關係,而在甲骨文中雖提及商代先王的名字和順序,但沒有記載他們之間是父子還是兄弟關係。而在商朝建立之後傳承的31位商王中,有14位都是通過“兄終弟及”的方式傳承的,為什麼會在商朝建立的前後出現兩種不同的權利傳遞方式呢?

我們或許可以做個猜想,在商代最重要的兩件事是祭祀與戰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在商代已經出現了王權和神權的合一,並且常年發動對外戰爭,而商代由於醫療技術落後,即便是商王壽命也不長,已逝先王之子在此時往往也不會成年,而關係夏朝存亡的戰爭仍在繼續,如此則必須選擇已成年的已逝先王之兄弟來繼承王位,持續商朝的對外戰爭和神權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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