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出臺四項“園中園”招商引資扶持獎勵政策

投資 財經 保山新聞網 2017-04-13

本網訊 近期,昌寧縣制定出臺了《保山工貿園區昌寧園招商引資暫行辦法》,對符合生物資源加工定位,投入強度達200萬元/畝以上,產出率達到每年400萬元/畝以上企業,除享受國家、省、市有關招商引資、西部大開發和橋頭堡等各項優惠政策外,還可享受四項扶持獎勵政策。

四項扶持獎勵政策具體內容為:一是企業實際投資獎勵。企業單項投資達1.5億元以上3億元以下,且當年完成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企業單項投資達3億元以上,且當年完成投資7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二是企業實際產值獎勵。企業建成投產後,前5年內,產值在1億元以上的,該企業稅收收入縣級純收益部分第一年按100%的比例、第二年按80%的比例、第三年按70%的比例、第四年按60%的比例、第五年按50%的比例等額扶持企業相應發展資金,第6年起不再扶持資金;產值在1億元以下的,該項目稅收收入縣級純收益部分第一年按80%的比例、第二年按70%的比例、第三年按60%的比例、第四年和第五年分別按50%的比例等額扶持企業相應發展資金,第6年起不再扶持資金。三是企業創新獎勵。凡世界500強、中國500強、國內馳名商標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以及跨國、跨省、跨市企業公司總部、生產基地及研發中心入駐保山工貿園區昌寧園中園的,可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特殊優惠和扶持。四是企業入駐開工獎勵。凡在2017年1月25日以前入住保山工貿園區昌寧園並開工建設的企業,在享受“一企一策”、“一事一議”優惠政策的同時,按照總投資額1%的比例給予一次性扶持。( 段生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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