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房,很多人搞不清條款,有些費用需要交,有些則是“霸王條款”!
定金、訂金、認籌金、意向金,有何區別?抵押登記費要不要交?
生活中精明如你,到買房的大錢上,可絲毫馬虎不得哦!
嘿嘿,快馬起來,和小優一起學知識吧!
第一次買房,很多人搞不清條款,有些費用需要交,有些則是“霸王條款”!
定金、訂金、認籌金、意向金,有何區別?抵押登記費要不要交?
生活中精明如你,到買房的大錢上,可絲毫馬虎不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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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
訂金又稱為預付款。
購房雙方初步達成協議後,進一步協商簽訂臨時認購協議,你作為買房方支付了訂金,就證明你取得了在此期間的優先購買權。
訂金和定金不同,雖然只差一字,但訂金是可以退的。
- 關於認購時的協議簽訂:
簽訂前,房號、面積、房屋單價、總價款、交房期限需要提前約定。如果合同未能履行,不論哪一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還。
- 小優畫重點:
訂金可以退!
但是訂金不受法律保護!
訂金違約原數返還!
定金
定金又稱保證金。
所謂保證金,就是購房雙方在合同簽訂或在履行合同之前,為了作為擔保而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定金是無法退還的。並且,定金的交納數額是有法律規定的——即不能超過合同中標註額度的20%。這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索要規定之上的定金時,你可以當場拒絕。
- 小優畫重點:
定金不能退!
定金受法律保護!
收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交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的債務,就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回收!
抵押登記費
有這樣一筆被稱為“抵押登記費”的費用,常常需要購房者自己掏腰包。
“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
但是,很多人並不知道,這筆所謂的“抵押登記費”是隻能向房屋抵押權人銀行或者開發商收取的,而非購房者自己掏錢的。
- 小優畫重點: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規範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924號)中早有規定:
“房屋登記費向申請人收取。但按規定需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的,只能向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收取。”來禁止銀行轉嫁成本。
誠意金
誠意金,也被稱為購房意向金。
一些中介和經紀服務平臺與買賣房雙方簽訂的合同中一般會涉及到誠意金。購房者繳納小額金額作為誠意金,此“金”繳納後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
不過,誠意金一般是當事人自發行為,而應該交付的金額,也由當事人自由約定。誠意金可能會根據樓盤火熱程度有一定的差異。
- 小優畫重點:
法律上,沒有誠意金的相關規定,沒並沒有法律支持!
這是購房雙方的自發行為,所以一定要謹慎!
小優在此提醒,如果需要繳納誠意金,就需要特別注意書面協議的表述及收據公章是否完好,並對於無預售證的樓盤,如果提前收取誠意金,更要多加警惕!
如果樓盤一直無法取得預告證,或者察覺到樓盤有爛尾風險,那麼該房企的資金鍊有極大可能斷裂,到時錢無法退回,損失將很慘重!
認籌金
除去“誠意金”,購房者為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還有可能需要通過繳納所謂“認籌金”來體現。
這種“認籌金”一般會在新樓盤開盤前出現。
繳納了認籌金後,購房者名義上就獲得了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且能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該樓盤正式開盤時,“認籌”的購房者就能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
然而,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是明令禁止的!
是禁止的!
- 小優畫重點:
所謂認籌金無法律效應!
某些不正規的房地產商的所謂提前認籌優惠,大多數都是“看著好看”,實際上存在巨大隱患和風險!
延期開盤、抬高房價、無法監管等等問題層不出窮,近年來已經多次爆料!
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拒絕所謂“認籌金”,避免損失!
房屋貸款保險費
這種保險標的一般是一次性付款或抵押貸款購買的產權房屋,只保房屋框架。
房屋貸款保險費一般是負責賠償因火災、爆炸、洪水、泥石流等對房屋造成的外部損壞。
在保險費率方面,各保險公司並無太大區別。
有銀行表示,通常都是公積金貸款才會強制購買保險,一般的商業貸款有的可以不買。
- 小優畫重點:
央行之前頒佈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有規定:
以購買的房產作為按揭借款的抵押物的,購房借款人需在借款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銀行)代辦有關保險手續。
這也就是說購房人需要作為投保人為房屋投保,但是按照《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要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
房產評估費
房產評估費一般出現在購買二手房,向銀行申請貸款時產生。
銀行在審核貸款時,對購房者抵押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而產生的費用。銀行這麼做一般是規避風險,且評估一般由第三方機構來執行。
在上海、北京、南京等多個城市,向購房者收取房產評估費已經是普遍現象。多數銀行將房產評估作為發放給購房者貸款的前置條件,並且,要求貸款申請人來承擔評估費,由評估公司收取,收費標準為房價的1‰一5‰(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不等。
- 小優畫重點:
2015年1月,發改委放開包括房地產價格評估在內的7項服務價格,明令要求嚴格遵守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本行業相關經營主體不得以任何埋由限制服務、指定服務,或截留定價權。
房貸利息費
貸款買房需要向銀行支付定的利息,貸款利息通常由首付金額、還款方式、貨款年限、貸款利率等幾種因素決定。
關於房貸利率是最近的熱點話題:
2019年10月8日開始,國家開始執行新的房貸利率標準,稱“LPR利率”,對房貸利息也有了新的規定。具體可以到小優之前發佈的文章當中瞭解哦!↓
第一次買房,很多人搞不清條款,有些費用需要交,有些則是“霸王條款”!
定金、訂金、認籌金、意向金,有何區別?抵押登記費要不要交?
生活中精明如你,到買房的大錢上,可絲毫馬虎不得哦!
嘿嘿,快馬起來,和小優一起學知識吧!
訂金
訂金又稱為預付款。
購房雙方初步達成協議後,進一步協商簽訂臨時認購協議,你作為買房方支付了訂金,就證明你取得了在此期間的優先購買權。
訂金和定金不同,雖然只差一字,但訂金是可以退的。
- 關於認購時的協議簽訂:
簽訂前,房號、面積、房屋單價、總價款、交房期限需要提前約定。如果合同未能履行,不論哪一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還。
- 小優畫重點:
訂金可以退!
但是訂金不受法律保護!
訂金違約原數返還!
定金
定金又稱保證金。
所謂保證金,就是購房雙方在合同簽訂或在履行合同之前,為了作為擔保而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定金是無法退還的。並且,定金的交納數額是有法律規定的——即不能超過合同中標註額度的20%。這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索要規定之上的定金時,你可以當場拒絕。
- 小優畫重點:
定金不能退!
定金受法律保護!
收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交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的債務,就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回收!
抵押登記費
有這樣一筆被稱為“抵押登記費”的費用,常常需要購房者自己掏腰包。
“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
但是,很多人並不知道,這筆所謂的“抵押登記費”是隻能向房屋抵押權人銀行或者開發商收取的,而非購房者自己掏錢的。
- 小優畫重點: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規範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924號)中早有規定:
“房屋登記費向申請人收取。但按規定需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的,只能向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收取。”來禁止銀行轉嫁成本。
誠意金
誠意金,也被稱為購房意向金。
一些中介和經紀服務平臺與買賣房雙方簽訂的合同中一般會涉及到誠意金。購房者繳納小額金額作為誠意金,此“金”繳納後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
不過,誠意金一般是當事人自發行為,而應該交付的金額,也由當事人自由約定。誠意金可能會根據樓盤火熱程度有一定的差異。
- 小優畫重點:
法律上,沒有誠意金的相關規定,沒並沒有法律支持!
這是購房雙方的自發行為,所以一定要謹慎!
小優在此提醒,如果需要繳納誠意金,就需要特別注意書面協議的表述及收據公章是否完好,並對於無預售證的樓盤,如果提前收取誠意金,更要多加警惕!
如果樓盤一直無法取得預告證,或者察覺到樓盤有爛尾風險,那麼該房企的資金鍊有極大可能斷裂,到時錢無法退回,損失將很慘重!
認籌金
除去“誠意金”,購房者為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還有可能需要通過繳納所謂“認籌金”來體現。
這種“認籌金”一般會在新樓盤開盤前出現。
繳納了認籌金後,購房者名義上就獲得了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且能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該樓盤正式開盤時,“認籌”的購房者就能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
然而,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是明令禁止的!
是禁止的!
- 小優畫重點:
所謂認籌金無法律效應!
某些不正規的房地產商的所謂提前認籌優惠,大多數都是“看著好看”,實際上存在巨大隱患和風險!
延期開盤、抬高房價、無法監管等等問題層不出窮,近年來已經多次爆料!
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拒絕所謂“認籌金”,避免損失!
房屋貸款保險費
這種保險標的一般是一次性付款或抵押貸款購買的產權房屋,只保房屋框架。
房屋貸款保險費一般是負責賠償因火災、爆炸、洪水、泥石流等對房屋造成的外部損壞。
在保險費率方面,各保險公司並無太大區別。
有銀行表示,通常都是公積金貸款才會強制購買保險,一般的商業貸款有的可以不買。
- 小優畫重點:
央行之前頒佈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有規定:
以購買的房產作為按揭借款的抵押物的,購房借款人需在借款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銀行)代辦有關保險手續。
這也就是說購房人需要作為投保人為房屋投保,但是按照《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要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
房產評估費
房產評估費一般出現在購買二手房,向銀行申請貸款時產生。
銀行在審核貸款時,對購房者抵押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而產生的費用。銀行這麼做一般是規避風險,且評估一般由第三方機構來執行。
在上海、北京、南京等多個城市,向購房者收取房產評估費已經是普遍現象。多數銀行將房產評估作為發放給購房者貸款的前置條件,並且,要求貸款申請人來承擔評估費,由評估公司收取,收費標準為房價的1‰一5‰(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不等。
- 小優畫重點:
2015年1月,發改委放開包括房地產價格評估在內的7項服務價格,明令要求嚴格遵守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本行業相關經營主體不得以任何埋由限制服務、指定服務,或截留定價權。
房貸利息費
貸款買房需要向銀行支付定的利息,貸款利息通常由首付金額、還款方式、貨款年限、貸款利率等幾種因素決定。
關於房貸利率是最近的熱點話題:
2019年10月8日開始,國家開始執行新的房貸利率標準,稱“LPR利率”,對房貸利息也有了新的規定。具體可以到小優之前發佈的文章當中瞭解哦!↓
- 小優畫重點:
提前還貸不一定就划算!
不少銀行接受提前還款的時間通常都是還貸滿半年或一年以上!
借款人需要仔細查看與銀行簽訂的合同,如果沒有達到約定時間就提前還貸,反而會產生違約金!
不同銀行,違約金也不同。而從借款人角度出發,處於還款初期的提前還貸是比較划算的,而到了後期其實已償還了大部分利息,提前還貸就不合適了。
小優個人建議,有錢提前還貸不如在高壓之下多提升一下生活水平吧~~
第一次買房,很多人搞不清條款,有些費用需要交,有些則是“霸王條款”!
定金、訂金、認籌金、意向金,有何區別?抵押登記費要不要交?
生活中精明如你,到買房的大錢上,可絲毫馬虎不得哦!
嘿嘿,快馬起來,和小優一起學知識吧!
訂金
訂金又稱為預付款。
購房雙方初步達成協議後,進一步協商簽訂臨時認購協議,你作為買房方支付了訂金,就證明你取得了在此期間的優先購買權。
訂金和定金不同,雖然只差一字,但訂金是可以退的。
- 關於認購時的協議簽訂:
簽訂前,房號、面積、房屋單價、總價款、交房期限需要提前約定。如果合同未能履行,不論哪一方違約,預付款都要原數返還。
- 小優畫重點:
訂金可以退!
但是訂金不受法律保護!
訂金違約原數返還!
定金
定金又稱保證金。
所謂保證金,就是購房雙方在合同簽訂或在履行合同之前,為了作為擔保而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定金是無法退還的。並且,定金的交納數額是有法律規定的——即不能超過合同中標註額度的20%。這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索要規定之上的定金時,你可以當場拒絕。
- 小優畫重點:
定金不能退!
定金受法律保護!
收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交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約定的債務,就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回收!
抵押登記費
有這樣一筆被稱為“抵押登記費”的費用,常常需要購房者自己掏腰包。
“住房每件80元,非住房每件550元。”
但是,很多人並不知道,這筆所謂的“抵押登記費”是隻能向房屋抵押權人銀行或者開發商收取的,而非購房者自己掏錢的。
- 小優畫重點: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規範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924號)中早有規定:
“房屋登記費向申請人收取。但按規定需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的,只能向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收取。”來禁止銀行轉嫁成本。
誠意金
誠意金,也被稱為購房意向金。
一些中介和經紀服務平臺與買賣房雙方簽訂的合同中一般會涉及到誠意金。購房者繳納小額金額作為誠意金,此“金”繳納後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
不過,誠意金一般是當事人自發行為,而應該交付的金額,也由當事人自由約定。誠意金可能會根據樓盤火熱程度有一定的差異。
- 小優畫重點:
法律上,沒有誠意金的相關規定,沒並沒有法律支持!
這是購房雙方的自發行為,所以一定要謹慎!
小優在此提醒,如果需要繳納誠意金,就需要特別注意書面協議的表述及收據公章是否完好,並對於無預售證的樓盤,如果提前收取誠意金,更要多加警惕!
如果樓盤一直無法取得預告證,或者察覺到樓盤有爛尾風險,那麼該房企的資金鍊有極大可能斷裂,到時錢無法退回,損失將很慘重!
認籌金
除去“誠意金”,購房者為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還有可能需要通過繳納所謂“認籌金”來體現。
這種“認籌金”一般會在新樓盤開盤前出現。
繳納了認籌金後,購房者名義上就獲得了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且能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該樓盤正式開盤時,“認籌”的購房者就能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
然而,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是明令禁止的!
是禁止的!
- 小優畫重點:
所謂認籌金無法律效應!
某些不正規的房地產商的所謂提前認籌優惠,大多數都是“看著好看”,實際上存在巨大隱患和風險!
延期開盤、抬高房價、無法監管等等問題層不出窮,近年來已經多次爆料!
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拒絕所謂“認籌金”,避免損失!
房屋貸款保險費
這種保險標的一般是一次性付款或抵押貸款購買的產權房屋,只保房屋框架。
房屋貸款保險費一般是負責賠償因火災、爆炸、洪水、泥石流等對房屋造成的外部損壞。
在保險費率方面,各保險公司並無太大區別。
有銀行表示,通常都是公積金貸款才會強制購買保險,一般的商業貸款有的可以不買。
- 小優畫重點:
央行之前頒佈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中有規定:
以購買的房產作為按揭借款的抵押物的,購房借款人需在借款合同簽訂前辦理房屋保險或委託貸款人(銀行)代辦有關保險手續。
這也就是說購房人需要作為投保人為房屋投保,但是按照《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要承擔支付保險費的義務。
房產評估費
房產評估費一般出現在購買二手房,向銀行申請貸款時產生。
銀行在審核貸款時,對購房者抵押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而產生的費用。銀行這麼做一般是規避風險,且評估一般由第三方機構來執行。
在上海、北京、南京等多個城市,向購房者收取房產評估費已經是普遍現象。多數銀行將房產評估作為發放給購房者貸款的前置條件,並且,要求貸款申請人來承擔評估費,由評估公司收取,收費標準為房價的1‰一5‰(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不等。
- 小優畫重點:
2015年1月,發改委放開包括房地產價格評估在內的7項服務價格,明令要求嚴格遵守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本行業相關經營主體不得以任何埋由限制服務、指定服務,或截留定價權。
房貸利息費
貸款買房需要向銀行支付定的利息,貸款利息通常由首付金額、還款方式、貨款年限、貸款利率等幾種因素決定。
關於房貸利率是最近的熱點話題:
2019年10月8日開始,國家開始執行新的房貸利率標準,稱“LPR利率”,對房貸利息也有了新的規定。具體可以到小優之前發佈的文章當中瞭解哦!↓
- 小優畫重點:
提前還貸不一定就划算!
不少銀行接受提前還款的時間通常都是還貸滿半年或一年以上!
借款人需要仔細查看與銀行簽訂的合同,如果沒有達到約定時間就提前還貸,反而會產生違約金!
不同銀行,違約金也不同。而從借款人角度出發,處於還款初期的提前還貸是比較划算的,而到了後期其實已償還了大部分利息,提前還貸就不合適了。
小優個人建議,有錢提前還貸不如在高壓之下多提升一下生活水平吧~~
最後說幾條小優個人的買房建議吧!僅供參考哦!還是要根據實際來:
1.如果買小戶型,千萬別買小複式和大開間。小複式採光通風差,大開間沒有功能區分。除非你天賦異稟,設計才能過人,能夠別出心裁,否則不要花錢買罪受。
2.買房買新不買老。過於老舊的樓盤大多沒有電梯或電梯破舊,且小區沒有規劃停車位,火災逃生通道缺乏,隔音差,樓道維護差,戶型重臥室輕客廳,廚房和衛生間使用年限也快到期了,水電管道更是容易老化。在70年產權規定下,對貸款的要求更高一些。不要貪便宜買年紀太大的房子。以滿五年不滿十年最佳。
3. 能選品牌就別選雜牌。一個是小牌房企近幾年生存都面臨很大的問題,如果蓋個新樓盤指不定會不會因為資金週轉問題而爛尾。其次,很多影響生活質量的細節是很難看得到的,絕大多數只能依靠開發商的經驗和責任心。在這一點上,大品牌為了維護自己的口碑,底線要比小牌房企高一些,也更放心。
以上就是小優分享的內容咯!不知道這幾“金”幾“費”是否讓你的腦殼疼了呢?
讀完文章還有什麼不懂的也可以隨時評論留言來問小優哦!行業更規範,小優也一直在努力,願你我能夠一同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