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醫療: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獨立董事意見

通策醫療 投資 法律 上交所 金融界 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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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策醫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我們作為通策

醫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

的工作態度,基於獨立判斷的立場,我們對擬實施的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1、公司本次調整後的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以及編制的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

訂稿)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具備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公司

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董事會在審議上述議案時,關聯董事迴避了對上述議案的表

決,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

因此,我們同意董事會對非公開發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調整,同意通過《關於調整

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方案的議案》以及《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

訂稿)的議案》。

2、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中的呂建明先生、諸暨通策、通策 1 號資管計劃系公司

關聯方。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本次呂建明先生、諸暨

通策、通策 1 號資管計劃與公司簽署《通策醫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之

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二》的行為構成關聯交易。董事會審議本次發

行方案及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呂建明先生、趙玲玲女士、章錦才先生已迴避表

決。董事會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獨立董事:

馮曉

嚴建苗

吳清旺

通策醫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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