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這些制度根本不合法,勞動者可以直接仲裁,要求單位賠償!

職場中,不管是主動辭職還是被迫辭職,都是個讓人十分頭疼的問題,主動辭職一方面擔心公司不同意,另一方面又害怕公司扣工資,被動離職則是擔心自己最後能否維權成功,今天我們就這幾點來給各位好好說說,希望能有所幫助。

每個勞動者在和單位產生勞動糾紛的時候,都處於一個比較弱勢的地位,畢竟在維護自身權益的過程中,勞動者需要顧慮的東西實在太多,不但需要收集公司違法的證據還是申請勞動勞動仲裁,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跟精力,簡單的來說就是耗不起。

單位這些制度根本不合法,勞動者可以直接仲裁,要求單位賠償!

當我們入職一家公司的時候,最擔心的就是老闆總是拿各種理由來拖欠或者剋扣我們的工資,比如遲到一次要罰100塊,上班時間玩手機被發現一次罰30等等,這讓很多朋友都會非常的無奈。

之前還聽過某工廠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特別定下了生產線工人一天只能去4次廁所的規定,美名其曰是防止有的人渾水摸魚去廁所抽菸休息,其實就是為了保證產品能夠在既定的期限內生產出來,試想想,如果連上廁所的次數都被別人限制住,這誰受得了啊?

主動提出離職能獲得賠償嗎?

如果在公司本身存在違反法律行為的前提下,勞動者被迫向公司提出離職,其實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得補償金的,例如上面遲到一次罰款100元、上班玩手機罰款30元的規定,很明顯不符合法律規定。

單位這些制度根本不合法,勞動者可以直接仲裁,要求單位賠償!

除了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外,單位還有哪些行為是不合法的呢?最常見的就是不依法替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了。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必須依法替勞動者繳納社保,也就是說這是國家的強制規定。

所以,如果你的公司沒有依法替底下的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那就是違法,這時候只要員工去社保局投訴,由社保部門勒令公司整改就行了。若是公司被警告一個月後,依舊不幫員工繳納社保,那麼員工就可以被迫向公司提出辭職,並且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了。

如果公司存在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我們也奉勸各位趕緊替自己維權,千萬不要跟這種知法犯法的流氓公司繼續糾纏下去,哪怕拿到補償金後丟掉這份工作也總比繼續吃虧來的好啊,你們說是不?

向公司提出離職的正確操作

目前來說,我國《勞動合同法》已經很大程度上的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裡面的規定也讓我們辭職變得更加的容易,畢竟《勞動合同法》規定了,我們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就可以辭職走人了。

單位這些制度根本不合法,勞動者可以直接仲裁,要求單位賠償!

很多公司的規章制度裡面會要求離職員工,必須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得到批准後才能離職,否則就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扣一個月的工資,其實這種規定就是違法的,翻篇了整本《勞動合同法》,我都沒有找到這條規定。

大多數職場人擔心的問題就是,公司規定當月離職的人要扣一個月的薪水。要是公司真的敢這樣做,那麼你只需要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就行了,這種違法的行為就應該讓勞動行政部門的人出面勒令改正。

單位這些制度根本不合法,勞動者可以直接仲裁,要求單位賠償!

當然,這裡我們不建議小夥伴們緊急辭職,要是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直接就擅自離職的話,那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了,到時候公司可能會要求你承擔經濟損失噢!

以上就是一些辭職的一些基本常識,很多公司經常仗著勞動者不懂法,就擅自的定下來一些根本不合法的規則,如果我們稍微瞭解一些自我維權的法律意識,那麼也可以及時避免自己的權益受損噢!希望能夠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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