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永不缺席!台州這起過了20年追訴時效的凶殺案判了

22年前,浙江省玉環市坎門街道一起“老闆娘”被殺案震驚全城。

6月11日,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侯傳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侯傳良賠償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某等三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十萬元。

正義永不缺席!台州這起過了20年追訴時效的凶殺案判了

經審理查明,1997年5月20日23時許,被告人侯傳良因經濟拮据,潛入玉環坎門街道一房屋內實施盜竊。在三樓臥室竊得被害人駱某手提包內的現金2200元人民幣,後欲竊取駱某佩戴在手上的金手鐲時被駱某某發現,被告人侯某遂對駱某某採取捂口鼻、持電熨斗敲打其頭部等行為致其昏迷,當場劫取駱某身上佩戴的金手鐲一對、金項鍊一條。因害怕駱某甦醒報案,被告人侯某又持電熨斗敲打駱某某頭部,扼勒其頸部、捆綁其四肢,後逃離現場。經法醫檢驗,被害人駱某系被他人扼勒窒息而死亡。事後,被告人侯某將劫取的金器予以銷贓,得贓款9500元人民幣。

由於受當時技術條件限制,案件難以偵破,導致被害人的家屬相互猜疑,曾懷疑是被害人的老公或其兄弟僱凶殺害被害人,激化了家庭矛盾,此案在當地造成的負面影響很大。

2018年5月,公安機關再次對命案積案進行梳理,並運用新技術成功偵破此案。由於此時距案發已過去21年,超過了20年的追訴時效,在報請最高檢核準後,案件的追訴工作得以啟動。

5月28日上午,這起搶劫、故意殺人案在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全程予以網絡直播。此案由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中毅擔任審判長,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孔璋出庭支持公訴。

但是,事情畢竟過去了20多年,怎樣以客觀的證據還原真相,侯傳良是否就是22年前潛入駱某家中狠下殺手的真凶?辦理此案的檢察官,在心裡一直畫著問號。

被告人所稱的作案工具,是否就是放在駱某床頭的電熨斗?駱某頭面部的創口,是否能與電熨斗反覆擊打造成的創傷吻合……為了還原真相,辦案檢察官諮詢專家,並和法醫一起購買豬皮,在網上購買同款二手電熨斗,組織模擬實驗,擊打用豬皮包裹的模擬頭部,比對二者的創口形態特徵。通過實驗,他們得以識別和解讀在案的客觀性證據,印證了法醫的檢驗報告和侯傳良供述的作案細節。

辦案中,檢察官還三赴杭州,對接作案工具的DNA鑑定事宜,挖掘一切可以補強客觀性證據的可能。

“被害人年輕的生命被殘忍剝奪,年幼的兒子從此失去母愛,丈夫遭受喪偶之痛,被害人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被害人父親直至去世,也沒能看到殺害女兒的凶手被繩之以法。不僅如此,被告人的行為對自身家庭也是極大的傷害……”庭審最後,孔璋闡述該案的警示意義,讓旁聽群眾一片唏噓,侯傳良更是深深地低下了頭。

“謝謝檢察機關為我們主持公道。”庭審結束後,被害人家屬握著孔璋的手,淚水奪眶而出。

正義永不缺席!台州這起過了20年追訴時效的凶殺案判了

被告人侯傳良

侯傳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並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我要求法庭對我嚴懲!”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侯傳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強行劫取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為防罪行暴露又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其一人犯有二罪,依法予以並罰。其犯罪手段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予以嚴懲。其辯護人有關侯傳良犯罪動機、目的並非十分惡劣的意見不能成立,其餘所辯意見符合客觀事實,但因侯傳良罪行極其嚴重,故請求對侯傳良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採納。因被告人侯傳良的犯罪行為造成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並視被告人侯傳良的實際履行能力予以確定。

正義永不缺席!台州這起過了20年追訴時效的凶殺案判了

審判長王中毅宣讀判決主文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侯傳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侯傳良賠償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胡某等三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十萬元。

【浙江新聞+】

案件時間線梳理

1997年5月20日,玉環市坎門街道一“老闆娘”深夜在家中被殺,屋內有金銀錢財被盜,震驚全城。但由於當時技術條件有限,凶手並未被抓捕歸案。

2018年5月,公安機關利用新技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侯傳良。

2019年5月28日,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搶劫、故意殺人案,由院長王中毅擔任審判長,台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孔璋出庭支持公訴。該案也是本輪司法體制改革以來,台州市級檢法“兩長”首次同庭履職。此案全程在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網絡直播。

為何殺人?

侯傳良,浙江玉環人。1997年,30歲的他靠打零工為生。這一年,他的兒子呱呱墜地,妻子在家中坐月子,母親生病欠下了外債,一家老小的生活都靠他一人。

同年5月20日深夜,侯傳良和朋友打完牌後一個人在街上晃盪,不知不覺走到了坎門街道松樹腳。這一帶是他租住多年的地方,他對這裡的環境非常熟悉。

經過駱某家時,他發現駱某家一樓側面的小窗戶半掩著,剛好夠一個人進入。他知道,駱某家是這一帶比較有錢的人家,開了一家加工廠,駱某的丈夫經常出差,家中一般都只有駱某一人。手頭正缺錢的侯傳良起了邪念,他從窗戶爬了進去。

進入駱某家後,侯傳良發現駱某正在床上沉睡,房間沙發上有個黑色手提包。侯傳良拿走了包中的2000餘元現金。然後,他看到駱某的手上戴著金手鐲,貪念又生。在取金手鐲時,駱某被驚醒,尖叫反抗。

為了防止駱某驚動他人,侯傳良捂住駱某口鼻,並用床旁的電熨斗敲打其頭部,當場劫取駱某身上佩戴的金手鐲、金項鍊。因害怕駱某甦醒報案,侯傳良又持電熨斗敲打駱某頭部,扼勒其頸部、捆綁其四肢,後逃離現場。因已是深夜,當時並未有人看到侯傳良在駱某家周圍出現。後來,駱某被家人發現躺在床上,全身是血,已經死亡。那年,受害者駱某年僅31歲,孩子僅9歲。

案發後,公安機關雖然在案發現場提取到了痕跡,但因技術條件所限,未能鎖定凶手。

20多年噩夢纏身

在漫長的20多年裡,侯傳良搬過家,當過三輪車伕、工廠小工、保安隊長……,但唯獨沒有改變的就是常年被夢魘折磨。身負血債,這20多年裡他每天都擔驚受怕。

與此同時,侯傳良的生活習慣也悄悄改變:他把生活圈縮小,除了工作,基本不與過去好友來往;至於那個“可怕”的松樹腳,也不再涉足,如果有萬不得已也寧可繞遠路過去;喝酒、賭博全都戒了,暴躁的脾氣也收斂了,從不跟別人有口舌之爭。

“以前會喝白酒,但那之後再也不喝了,我怕喝醉了把事情‘抖’出來。另外,我再也不跟人家吵架了,怕萬一打起來被派出所抓了,把自己暴露……”侯傳良解釋了自己變化的真實原因。

2018年5月,玉環市和台州市兩級公安機關再次對命案積案進行梳理,並用新技術鎖定了這起命案的真凶。由於此時距案發已過去20多年,超過了法律規定的20年追訴時效,在報請最高檢核準後,案件的追訴工作得以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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