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主 問題何在?

臺灣 民主 政治 臺灣大學 柏拉圖 東方財經雜誌 2018-11-29
臺灣民主 問題何在?

民主不只是制度,如果臺灣人民對於“依法行政”“行政中立”有深刻的認識,自然會形成一種適合於民主政治健康發展的文化。

臺灣民主 問題何在?

許多人從電視畫面,看到臺灣政治場域似乎有點荒腔走板,因此斷言美國式的民主不適合華人社會,但是這樣的說法過於武斷;問題不完全是華人不適合民主,而是“民主”必須在合適的土壤中才能成長茁壯;也就是說,臺灣實施民主政治的問題是:適合於民主政治的文化尚未成熟。

臺灣的民主政治確實不完美,可是如果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一個社會從威權走向開放,短短几十年能有這樣的成果,已經是一種奇蹟。事實上要真正實現成熟的民主政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美國,這些年的政治表現也出現不少弊病,但是我們能就此下結論“民主政治不適合美國”嗎?

其實“民主”是一個古老的概念,古希臘雅典是第一個實施民主政治的城邦,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他著名的對話錄《理想國》(The Republic)中,分析五種政治形態,最差的是獨裁,倒數第二就是民主,柏拉圖說獨裁是暴君、民主是暴民;尤其他的老師蘇格拉底就是在雅典的民主政治下,被判處死刑。蘇格拉底並沒有犯什麼罪,最多隻是不討人喜歡,因為他一天到晚帶著一群學生(柏拉圖當然是其中之一),在街頭和人家討論和辯論,許多社會賢達都在論辯中敗下陣來,老羞成怒,一狀告到法院,最後蘇格拉底被定死罪的理由是:汙染青年人的心靈。這是“莫須有”的罪名,卻是民主政治多數決運作的結果,因此柏拉圖痛恨民主政治,理由充分:多數不一定是對的;愚笨的決策不會因為多數而變得明智。從此兩千多年,民主並不是西方社會的主流。

臺灣民主 問題何在?

■ “中華民國憲法”立基於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

民主政治的邏輯非常簡單,就是多數決,不論政策、法令,只要多數人贊成就是決策。但是多數贊成的政策不一定正確,甚至可能對社會整體產生災難性的結果;除非人民具有足夠的知識,並普遍具有反思、批判和推理的能力,否則民主決策不是一件好事。因此當代民主政治知道“民主”可能成為一隻怪獸,所以必須在這隻怪獸身上添加一些限制,才不會傷害自己,因此當代的民主稱為“自由主義式的民主”(liberal democracy)或“憲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就是用憲法來規定民主的運作。譬如:一個人正常生活所必需的言論、集會、結社、宗教信仰的自由,在憲法裡得到保障,不受一般多數決的影響;此外,憲法裡的政府機構是基於監督制衡的設計,不論英美國家行政、立法、司法的三權分立,或孫中山先生的五權分立,目的就是不讓任何一種權力過度膨脹,造成濫權。當然,如果人民缺乏足夠的民主素養以及公民品德,即使再好的民主制度設計,也無法成熟運轉。換句話說,當代理想的民主政治,已經不只是投票、多數決,還包括有效的制衡機制和公民素養。

“中華民國憲法”立基於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所以在制度設計上,符合監督制衡的精神,所以臺灣目前的缺失,主要不是制度而是公民素養。我從公民的民主常識和公民品德兩個面向,來分析臺灣當前的問題。

民主政治的基本常識至少有兩點:(一)依法行政;(二)行政中立。當代民主政治對“民主”怪獸最重要的限制就是“法律”——依法行政,要求任何政黨即使獲得多數人民的支持而取得政權,也不能為所欲為。民主不只需要法治,民主就是法治,有權力者無法濫權的關鍵就是他們必須依法行政。管中閔先生今年元月當選臺灣大學校長,卻一直無法上任,民進黨找各種理由“卡管”,並要求臺大遴選委員會重啟遴選,但是臺大拒絕接受,理由很簡單:整個遴選過程並沒有違法。臺大曾經為了這件事,召開兩次臨時校務會議,最後的決定都是要求民進黨政府“儘速聘任管中閔”。如果臺灣人民普遍知道“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民意的怒吼一定會逼民進黨就範;可惜,“依法行政”的理念並沒有深入民心,否則臺大早就有校長了。

前《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打算利用職權攻擊國民黨在新北市的參選人侯友宜,還自詡為“東廠”。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張天欽立刻成為全民公敵,他的作為違反“行政中立”,背離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所以民進黨也不敢袒護。張天欽在第一時間辭職,民進黨馬上對外聲明:“張天欽是個案”,這表示張天欽的作為是民主政治所不容,這已經是臺灣人民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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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行政中立”的張天欽成為全民公敵。

但是在另一件事情上,證明臺灣人民對“行政中立”的敏銳度仍然不足。為了年底選舉,國民黨推出三個公投案,每一件公投案的連署人數都在45萬左右。案件在八月底送進“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查,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在九月上旬就對媒體說:“部分戶政機關表示,國民黨的公投案有六成的連署不合格。”然而在他講話時,還有許多地方的戶政機關根本尚未進行連署人的審查工作,在沒有完成全部的審查之前就對外放話,陳英鈐的作為顯然是為了打擊國民黨的威信,事後證明國民黨三個公投案都通過連署條件,並沒有六成的不合格率。然而陳英鈐急於表態、討好民進黨的離譜行徑,臺灣人民似乎沒有什麼感覺,這證明他們普遍對於“行政中立”一知半解。

民進黨任用的政務官在政治立場上支持民進黨,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所以他們可以在下班或假日,以個人的身份支持或暢談民進黨的理念;但是他們在執行政務時,卻不能圖利民進黨,因為他們領的薪水並不是民進黨支付的,而是全體臺灣人民買單。所以“行政中立”的意義是:使用公共資源,就必須以全體人民利益為目標,不能因為個人的政黨偏好而公器私用。臺灣人民在這方面的民主常識,還有待加強。

其次,民主政治的成熟也有賴公民具有一定民主的素養。臺灣長期在儒家教育的薰陶下,很容易形成唯我獨尊、排他的一元價值觀,傳統的儒家教化相信“道”是一,也就是說,真理只有一個,人們只要稟持良心,就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因為是非對錯是有標準答案的。所以如果我摸著良心認為是對的事情,你卻認為是錯的,那一定是你沒有良心,因此攻擊、仇恨、羞辱一個沒有良心的人,似乎具有道德正當性。孟子說“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就是基於這樣的精神。然而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基本的假設是價值多元,也就是說,許多事並不是“良心”可以決定的。兩個一樣真誠、有良心的人,對於同一件事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這在一個言論、思想自由的社會是很正常的事。譬如:到底該不該繼續使用核能發電?支持或反對者的差異,並不是一個比較有良心,另一個比較沒有良心,而是他們的價值觀不同。支持繼續使用核電的人可能比較在乎電源穩定,有利於經濟發展;反對者可能擔心安全或核廢料的處理。就像有人捨得把錢用來買衣服,有人比較捨得用在享受美食,沒有哪一個是正確的,只是價值觀不一樣而已。

在一個價值多元的社會,人們最需要培養的品德就是容忍。所謂容忍,就是面對不同意見和想法的人,可以進行討論、辯論,如果最後還是無法形成共識,只能容忍,絕對不能採取身體或語言的暴力。採取任何形式的暴力對待異己,不但無法達成說服的目的,而且會製造仇恨,增強對立。臺灣社會目前的狀況,正是在一個儒家“標準答案”的想法還根深蒂固、容忍的精神尚未完全成熟的階段,因此呈現在實踐民主過程中的種種負面戲碼,並不是民主本身的問題,而是民主公民的品德需要強化。

臺灣民主 問題何在?

■ 民主政治的成熟也有賴公民具有一定民主的素養。

如果仔細觀察臺灣三十多年來的民主進程,已經可以看到進步的痕跡。以我的親身經驗為例,1998年我幫馬英九先生競選臺北市長,擔任副總幹事兼發言人,由於我是團隊最早曝光的,而且是土生土長的臺灣人,相對於馬英九是“外省人”,我這個“本省人”的力挺,讓民進黨頗為生氣,於是民進黨在滿街跑的公共汽車廣告上做文章,廣告文案上有四個人頭像,其中一個是我,旁邊的文字是“新賣臺集團”。這個文案不但挑起族群仇恨,也具有強烈的排他性——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可見當時的社會,“民主”所帶來的是族群對立、社會分化和仇恨。但是我現在上電視的政論節目,每次提到這件事,和我一起參加節目的民進黨成員,都會對我表示歉意。我長期參與政治活動的經驗是:臺灣人民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而仇恨的氛圍,已經逐漸緩和,所以我見證了臺灣民主政治的進步。

從人類的歷史來看,“自由”一直是得來不易的,而“民主”則是經過不斷的修飾。成熟民主政治的前提是“人民真正有能力當家作主”,所以即使世界上任何一個民主國家,真正的“民主”都是一個永無止境的趨近過程。臺灣的民主確實跌跌撞撞,但是如果“自己的前途自己作主”是一個值得追求的理想,我們現階段需要努力的是:將這樣的追求導入正軌。

(作者系臺灣大學哲學系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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