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現代牛肉比豬肉貴,是不爭的事實。

一是由於客觀存在的營養價值,如牛肉中富含蛋白質,氨基酸等營養元素。

二是因為繁殖數量,相信家在農村的朋友會有同感,牛一年下崽平均下一隻,而豬一生就能生一窩,所以即使從繁殖數量的角度來說,牛肉價格比豬肉貴,也在客觀上很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律。

三則是由於養殖成本較為高昂,當然耕牛或許可以隨意飼養,但如果是成規模的飼養肉食牛,並以此轉變為經濟效益,那麼初期投資將非常巨大,比如需要花費資金修建牛舍,還要僱請專業人員提供養殖技術,飼料方面更不能馬虎隨便。

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所以基於以上三個原因,最終決定了牛肉的價格比豬肉要貴,完全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畢竟“物以稀為貴”。

但回溯歷史,牛肉在我國古代某一時期卻出奇的便宜,不止比豬肉便宜,甚至還曾達到過“賤賣”的地步。

最為典型的例子,莫過於《水滸傳》裡好漢們下館子的起頭語:

“小兒,給上一壺好酒,再切二斤牛肉!”

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雖然小說或影視劇中有藝術加工的成分,但也能從側面看出牛肉價格之低。

究其物價低廉背後的本質原因,無外乎三大原因:

第一,官府禁止屠牛,以及社會體系下大眾傾向於“趨利避禍”的心理。

很多朋友可能要問了,如果古代官府禁止屠牛,那麼牛肉應該無法入市販賣,即使有人敢於鋌而走險私自銷售牛肉,那肯定價格也低不了,怎麼可能還會便宜呢?

實際上,自從宋代開始,當朝官府所制定的禁止屠牛政策,主要針對的是“耕牛”,即作為古代的主要生產力工具,耕牛是被嚴令禁止屠殺的牲畜。

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而我們所熟知的肉食牛,或者由於自然原因死亡的牛,則被允許宰殺銷售。

但即使允許宰殺肉食牛或銷售牛肉,可是宋朝某些時期,如宋真宗時期,對於吃牛肉的需求並不強烈,甚至在宮廷內也要求“御廚止用羊肉”,究其根本,我個人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由於宋朝官府禁屠耕牛,因此在某段時期,對於吃牛肉這件事,本身會帶有一種心理影射,在社會體系中,大眾的行為方式往往會選擇“趨利避禍”。

將這一點套用到“吃牛肉”的問題上來看,時人在選擇吃牛肉與吃豬肉之間,會更加傾向於後者,畢竟宋朝的市場經濟雖然較為發達,但無法確切保證牛肉的來源,一旦官府發現市場上所銷售的牛肉,是屬於私自屠殺的耕牛,那麼購買牛肉者,也會有可能被認定為從犯。

即使官府不會判其有罪,可大眾心理卻會主動選擇規避這種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是在宋朝時,正規的賣牛與殺牛渠道,都要經過一整套極為繁瑣的流程。

《夷堅志·泰寧牛夢》:以此縣故例,凡遇開剝病牛者,必投狀給公憑乃許之,蓋欲防私宰殺也。

如引用所述,“必投狀給公憑乃許之,蓋欲防私宰殺也”,由此可看出,尋常農戶要想宰殺家中病牛,若無官府許可,照樣屬於一種違法行為。

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宋真宗·趙恆

如果是家中耕牛自然死亡,如疾病,壽終等因素,戶主本人必須要先到衙門報備,告知官府家中耕牛為何而死,死了幾頭,死亡具體日期等信息,之後為了證明所言非虛,必須得請相熟的鄰里與衙門內的“里正”前來作證,但要想請來“里正”這類公家人員作證,就不止是“口頭相邀”如此簡單,事成以後得有實質性的“謝禮”,以還里正作證之情。

《夷堅志·張一償債》:但有鬻牛之名,當先以酒及杯羹啖里正,又以餉四鄰,乃取其贏。

(注:里正:宋初衙官,職掌官物押運供應,負民生賠償損失與彌補短缺等事。)

同時普通老百姓最忌諱的事情之一,便是跟官府打交道,尤其是跟衙門裡的“里正”,因為里正借各種辦事因由而向百姓索要錢財的事例,曾在宋朝時頻發,比如辦理一些普通手續,由於里正這類鄉官握有小權,吃拿卡要雖不算“鉅貪”,但對於家中養牛的農戶來說,仍舊屬於一種榨取行為。

尤其是北宋後期,里正勾結鄉紳欺壓百姓者,不勝枚舉。

而最為嚴重的情況下,甚至達到了朝廷撤銷了里正一職,民生問題竟就此得以緩解。

《宋史·食貨志上五》:州縣生民之苦,無重於里正衙前。……自罷里正衙前,民稍休息。

通俗來說,一旦百姓家裡有牛因自然原因死亡,要想到官府報備,首先就得拿好處給里正,請他來作證,如此才能順利辦理報備手續,有了官府簽發的證明手續,農戶便可將這頭死牛拉到市場上去銷售,或轉手賣給屠戶。

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所以基於這個角度來看,尋常百姓一是怕麻煩,畢竟吃個牛肉,很可能肉的來源不明,畢竟要想證明是“清白”的牛肉,賣肉者得先辦理手續,可往往是有牛者怕與官府來往,不敢去辦手續,這就從根源上導致人們對於牛肉,是一種傾向於寧可不吃,也不惹麻煩的複雜心理,二就是牛在古代作為主要的生產力牲畜之一,享有法律層面的保護,人們畏懼法律,自然也會畏懼與此相關的事物,並儘可能規避衍生出的相關風險。

因此市場上對於牛肉的需求,並不大,尤其對於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城市人口較常購買牛肉,而農村地區則視牛為財產而言,宋人寧可選擇豬肉,也不會多吃牛肉,畢竟吃豬肉毫無風險可言,而吃牛肉,很可能就因為來路不明被連坐判罰,更別提那些依賴耕牛的城外農戶了,單是心理這一關,就過不去。

所以官府雖禁止屠殺耕牛,允許肉食牛或死牛在市場上流通,卻因為人們主觀上趨利避禍的心理,而導致市場上的需求並不大,誠然沒有需求,幾乎賣都賣不出去,又何談高價呢?

第二,官府對於牛肉的價格管制與干預。

在宋朝,尤其是北宋後期的一段時間內,一頭牛的價格的確是按照客觀經濟規律來變化,比如今天漲到八千,明天又降到兩萬,類似的情況時有發生,當然我只是舉個例子,基本上正常的牛肉價格,都是維持在“5000文——7000文”這一區間之內。

《宋會要.刑法志》:(大觀四年)蓋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一年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價值需百錢。

而依照這個價格來推算,一頭牛經過屠殺流程後,所能得到的肉的總量,大概在200斤到300斤左右,那麼每斤牛肉的價格,將最少能達到在100錢以上。

這樣算下來,二百斤牛肉就能達到最少“20000文”以上的價格,幾乎比一頭牛的價格要高出整整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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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這個價格當然非常高昂,雖然大多數人會選擇不吃,可畢竟市場上還是有需求的,因此很多人不惜屠殺耕牛,冒著被處以重刑的風險,也要謀求這筆豐厚的利潤。

《酉陽雜俎》:利入厚故,人多貪利,不顧重刑。

後來全國範圍內的耕牛日漸減少,宋朝執掌相關事宜的大臣就向宋徽宗進言,務必要對牛肉價格嚴加管制,不然屆時將導致農業生產力的大規模下降,於是經過商議,朝廷開始干預牛肉的價格,將每斤牛肉的最高定價,限制在20文以下,如此一來,殺牛賣牛肉,就變成一件幾乎無利可圖的事情,按照剛才所算的物價,幾乎就是賠本的買賣。

《宋會要.刑法志》:(大觀四年)伏望特下有司立法,凡倒死牛肉每斤不得過二十文。蓋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一年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價值需百錢。

打比方之前每斤100文,可是經過朝廷強行干預之後,價格被限制在每斤20文,據此推算,之前200斤牛肉價值20000文,結果乾預過後,200斤牛肉僅值4000文,而一頭活牛才5000文。。試想某人花5000文買來一頭牛,想以賣牛肉謀生,結果宰殺過後,他把所有牛肉賣出去,才只能獲利4000文。。除非這人傻到極點,否則根本不可能做這種賠本到血虧的買賣。

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深入來講,政府當局一般都是從宏觀層面對經濟進行調控,如我們眾所周知的房價,國家不會強行規定房產的價位,只會通過種種措施,儘量將房價控制在較為合理的範圍內,但如北宋當局,這種具體到直接通過法律干預某一類商品物價,甚至限定物價的措施,縱觀歷史,實屬罕見。

因此,由於北宋後期朝廷的強行干預,通過施加不可抗力,將市場中的牛肉價格強行限定在20文以下,所以才有了古代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的現象出現。

第三,古代鄉村病態的執法環境,催生出畸形的地下販牛產業。

接第一點,由於宋朝百姓潛意識裡認為與官府打交道非常“麻煩”,因此便有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機,如果按照正規流程販牛,先到官府辦理手續,之後經過批准,才可將死牛出手,或宰割成肉食,這些流程除去繁瑣外,中間也免不了花一筆“好處費”,如此便在無形中增添了牛肉的成本,所以這種通過正規渠道流通市場的牛,能賣到相對來說比較高的價格,但當時還有一種遊走於民間的肉販,會在私下找鄉村農戶收購死牛,然而價格卻比市價便宜不少,這些肉販正是摸準了農戶不願與官府打交道的避諱心理,才能趁機發財。

《夷堅志·張一償債》:僅再旬,犢不疾輒死。鄰屠來就買,熊需兩千,屠笑曰:“是有何所直?剝而盡貨,豈不及此數!但有鬻牛之名,當先以酒及杯羹啖里正,又以餉四鄰,乃取其贏。今唯有八百錢,幸見付,否則已耳。解腰間囊擲於地,正張生夢中所償處,儼然小錢也。

如上文引用所述,農戶熊四郎家有一頭小牛犢,不幸病死,鄰屠,可理解為肉販或隔壁屠戶,得知消息後,便上門來討賣。

大家注意,這位熊四郎可是未曾去官府報備,於是直接開價兩千,既然是死牛,而這段故事記載的又是南宋年間,尋常正規渠道的牛,大約在5000文左右一頭,所以折損一半的價格,也就是2000文私自賣給肉販,倒也算合乎情理。

然而肉販卻笑了,說:你這頭死牛當真這麼值錢嗎?就算剝出來全部的牛肉,也不及兩千文!但凡是要屠牛,必須得先宴請里正,再請四鄰吃飯幫忙,去官府獲取許可,方才可以賣牛,今天我只有八百,現在就能付,你愛要不要,否則就當我沒說。

於是肉販當場將錢袋扔在地上,熊四郎想起自己所欠債務,隨即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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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這段販牛的故事,很真實的反映出兩點:

第一,宋朝官府雖禁止屠牛,但民間仍存在繞開正規流程,而私自屠牛販牛的情況,但是肉販收牛的價格只有八百,卻比市場價要便宜一半還多,兩千一頭的牛,竟然八百塊就能賣出,真可謂“賤賣”。自然這種來路不明的牛被宰殺之後,所銷售的牛肉價格就更低。

第二,也從側面反映出當初社會背景下的執法力度不嚴,以及病態的執法環境。依照文中“鄰屠”所說,“當先以酒及杯羹啖里正”,可見這是大家公認的潛規則,你要想辦下正規的殺牛許可,那就得先請里正吃飯喝酒,當然免不了席間給點兒好處,如果不這麼做,就辦不下來宰牛許可,由此可見,這正是一種古代鄉村執法環境的病態體現,同時由於這個原因,才催生出“肉販敢以八百文超低價買牛”的畸形地下販牛產業。

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所以總結來說,古代牛肉價格比豬肉低廉的原因,與所處的時代背景,當局政策,社會環境,以及大眾的意識形態密不可分,雖然宋朝時經濟繁榮,牛肉也並非稀罕物,但結合上述種種原因,卻依然難能賣出高價。

趣聞雖是趣聞,但也能從中看出北宋時人的價值觀,潛意識裡,普羅百姓將“官府”與“麻煩”相關聯,並且伴隨底層執法力度不嚴,而催生出畸形的地下販牛市場,導致牛肉難以高價。

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同時當局對於牛肉的強行干預,也是促使民間地下販牛產業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過度的干涉某種物價,雖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價格虛高,卻也將飲食安全置於危險境地,比如前文的熊四郎繞開官府流程,私自販賣死牛,自然就沒有經過正規渠道進行檢疫,更無法確保肉質的健康與安全,看似當局禁止屠殺耕牛是件好事,可是為了利益,人們還是會鋌而走險,不通過官府檢驗便私自宰殺販賣,如此未經檢疫,甚至不合格的牛肉流向市場,買牛者因吃肉而患病的風險便會大大增加。雖然干預物價,使耕牛數量的確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可最後由此禍及的,卻還是買到死牛的老百姓。

歸根結底,自古民以食為天,這種從頭到腳的病態現象,應當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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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為啥牛肉比豬肉還要便宜?一斤只要20文,究竟是真還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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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夷堅志·泰寧牛夢》:以此縣故例,凡遇開剝病牛者,必投狀給公憑乃許之,蓋欲防私宰殺也。

《夷堅志·張一償債》:但有鬻牛之名,當先以酒及杯羹啖里正,又以餉四鄰,乃取其贏。

《宋史·食貨志上五》:州縣生民之苦,無重於里正衙前。……自罷里正衙前,民稍休息。

《宋會要.刑法志》:(大觀四年)蓋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一年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價值需百錢。

《酉陽雜俎》:利入厚故,人多貪利,不顧重刑。

《宋會要.刑法志》:(大觀四年)伏望特下有司立法,凡倒死牛肉每斤不得過二十文。蓋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一年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價值需百錢。

《夷堅志·張一償債》:僅再旬,犢不疾輒死。鄰屠來就買,熊需兩千,屠笑曰:“是有何所直?剝而盡貨,豈不及此數!但有鬻牛之名,當先以酒及杯羹啖里正,又以餉四鄰,乃取其贏。今唯有八百錢,幸見付,否則已耳。解腰間囊擲於地,正張生夢中所償處,儼然小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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