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逃大數據監管,私募“老鼠倉”、操縱市場等行為遭嚴打

難逃大數據監管,私募“老鼠倉”、操縱市場等行為遭嚴打

記者丨何思

來源丨國際金融報

圖片來源丨圖蟲創意

“現在想逃過監管的大數據,門都沒有。”一位私募行業從業多年的合規風控人員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近日,又有兩傢俬募從業人員因違法行為被處罰。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告,一傢俬募公司的董事長因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被合計罰沒約2559萬元;另一私募公司交易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結果不僅虧損10萬元,而且被罰10萬元。

對此,業內人士稱,近年來由於監管的嚴打,違法成本提高,違法行為相對減少。此外,私募行業也在規範中發展,目前成立的合法合規經營的私募,都會有意識地加強內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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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鍋”給趨勢投資策略

今年46歲的吳毅健,原本是深圳錚峰鉅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錚峰投資”)的控股股東兼董事長。此次被罰,全因三年前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吳毅健實際控制使用25個人名下的25個賬戶,於2016年2月2日至6月3日期間,先後操縱“豐華股份”、“拓日新能”、“粵水電”、“澳柯瑪”、“海信科龍”5只股票的股價。

從操作行為上看,主要涉及“對倒交易”,即集中資金優勢,控制賬戶組連續買賣股票,並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股票交易,操縱上述五股的股價。具體而言,主要手法是賬戶組多次於盤中某一時段,分多筆以高價連續申報買入股票,大部分買入申報處於買一檔,部分申報價格高於或等於前一刻賣五檔價格,且申報量明顯放大,並在拉抬過程中或拉抬後反向賣出,對倒交易量佔賬戶交易量的比例較高,交易異常性突出。

但吳毅健“甩鍋”給趨勢投資策略。他表示,其並無任何操縱證券市場的動機,只是由於秉持趨勢投資策略,故而在操作上具有“快速建倉、快速調整、快速出貨”的風格,並非為了操縱股價。

對此說辭,中國證監會並不予以採納,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吳毅健在涉案交易中的操作手法,足以證實是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而非正常的交易行為。二是上述操作手法並非偶然、零星發生,而是在涉案期間反覆、大量出現,足以印證吳毅健具有操縱股價意圖。“吳毅健的涉案交易行為,乃是典型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而非其所謂的基於交易規則的被動選擇,或者基於交易策略的自然選擇。”

戲劇性的是,錚峰投資的兩名員工曾推翻此前證言,試圖“背鍋”。在今年1月初舉行的聽證會上,錚峰投資的兩名投資部助理推翻了此前對吳毅健不利的證言,宣稱兩人獨立操作其中的15個賬戶。但基於賬戶交易地址關聯、賬戶交易趨同和資金往來等情況,且在證人前後證言矛盾、無客觀證據證實或提供其他合理解釋的情況下,中國證監會不予採信。

最終,中國證監會僅認同吳毅健積極配合調查的申辯理由,決定酌情減少對其罰款金額,“沒一罰一”,沒收違法所得約1279.5萬元,並處以1279.5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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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倉”虧錢也被罰

相比之下,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股票的丁貴元,跟蹤一基金專戶炒股,違法交易卻並未獲利,反而虧損10萬元。

2014年8月,丁貴元時任西藏東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且為成都立華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立華投資”)的交易員。彼時,由於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立華投資簽訂了投顧協議,交易員丁貴元便負責長安基金旗下專戶理財產品“長安東成1號資產管理計劃”(下稱“東成1號”)一子賬戶的投資決策及交易。

此後,丁貴元便進行趨同交易。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期間,丁貴元知悉並利用上述交易單元的股票買賣指令等未公開信息,操作其名下的個人證券賬戶,趨同其負責的東成1號子賬戶交易相關股票。趨同交易股票數為12只,佔其個人賬戶所交易股票總數的40%;趨同交易成交金額3383.12萬元,佔比38.82%。而最終結果是,趨同交易虧損10.28萬元。

因此,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丁貴元作為立華投資的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知悉東成1號交易標的股票的未公開信息,操作“丁貴元”證券賬戶交易相關股票,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被責令改正,並被處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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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愈發重視合規

近年來,中國證監會多次表示,對私募領域的違法行為持續進行嚴打。

今年1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2018年證監稽查20起典型違法案例”,其中提到了一起私募基金從業人員合謀實施“老鼠倉”的典型案例。“本案的查處表明,私募機構及從業人員必須樹立合規守約意識,不得突破法律底線,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中國證監會指出。

同時,在對2018年證監會行政處罰情況的綜述中,中國證監會明確表示,持續加強對私募基金監管力度,通過對各類私募基金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嚴厲打擊,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多發態勢,督促私募機構及從業人員塑造成熟穩健的機構投資者文化,堅持依法誠信經營,增強風險控制能力,樹牢合規守約意識,提升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監管的高壓態勢,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違法案件的高發。卿雲投資總經理楊振寧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老鼠倉’、‘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等違法犯罪的行為從人性上去杜絕或者是規避,我覺得比較難,只能是從法律法規上封堵一些漏洞,形成一種強大的法律震懾力,讓人覺得違法成本比較高,心有餘悸,從而不敢違法。”

同時,在“大數據”的監管下,違法行為難逃“法眼”。去年11月,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公開表示,中國證監會積極推進資本市場數字化建設,如在稽查執法中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大幅提高違法違規線索發現能力,對市場形成有力震懾。因此,2018年上半年“老鼠倉”案件同比下降50%。

在此背景下,合規風控也愈來愈受機構重視。業內人士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早期成立的小規模的私募,其人員有限,團隊成員可能既做投資研究,也做交易操作,在內部架控等方面不夠完善,造成了信息的非限定傳播,可能研究人員就會利用這些信息來進行非法操作,這是內控缺失的表現。但目前成立的合法合規經營的私募,都會有意識地加強內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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