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衛複審丨致廣大市民朋友和經營戶的一封信

水汙染 裝修 民生 社會 九江都昌發佈 20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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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護家園 共同參與

——致廣大市民朋友和經營戶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業主朋友們:

你們好!

管好城市,美化家園,營造整潔、優美、有序的居住環境是你我共同的心願,也是我們的職責所在。近年來,都昌縣委、縣政府團結帶領全體市民和社會各界,緊緊圍繞“生態立縣、開放興縣、產業強縣”主戰略,不斷鞏固提高省級衛生縣城創建成果,縣城市容環境秩序有了明顯改善,但是,我們的城市面貌還有很多不盡人意的地方:佔道經營、佔道加工、亂停亂放、亂貼亂掛、噪聲擾民、渣土亂倒等現象屢見不鮮,影響著我們的工作和生活,制約著城市健康快速發展。為進一步促進城市發展,提升環境面貌,請廣大市民朋友和經營戶主動配合我們做好以下工作:

一、不佔道出店經營。不擅自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店外堆擺放商品、物料及其他物品;不在店外進行生產加工、回收、維修、裝飾;未經審批不得開展以搭臺演出、豎彩虹門、懸掛橫條幅、鋪設地毯、張貼海報等形式的慶典促銷活動。

二、不亂貼亂拉亂掛。不在店門及櫥窗上亂張貼、亂塗寫;不在沿街樹木、電線杆上亂掛物品;不在公共設施上亂貼亂畫“小廣告”。

三、不亂停亂放車輛。嚴禁佔用城市道路從事車輛經營、修理、裝飾、清洗等活動;所有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有序停放在人行道停車位內;機動車輛自6月1日起嚴禁停放在人行道,違者一律予以貼單處罰(5月5日縣電視臺已播公告)。

四、不亂設廣告店招。凡需設置戶外廣告和店招的,均應先向城管部門申請,並按規劃審批要求設置;未經批准設置並影響市容的廣告、店招一律予以拆除;經審批同意的店招和門面裝修須進行圍擋作業,裝修材料堆放在圍擋內,所產生的廢棄物應及時清理,並按規定排放,不得隨意傾倒。

五、不亂堆亂倒垃圾。按照環衛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不要將垃圾、果皮、紙屑、生活廢水等隨意丟棄、傾倒;沿街門店自行配備垃圾收集容器並做到垃圾袋裝化,定點投放到垃圾桶內。

六、不亂鳴亂放噪音。嚴禁在城區主次幹道燃放煙花鞭炮;禁止利用車輛開展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縣城所有廣場、公園禁止點歌活動,廣場舞、唱歌等播放音樂行為嚴禁在早8:00至下午18:00、晚21:00至次日6:00進行,其他時段音量控制在70分貝以下。

七、主動履行“門前三包”。包衛生保潔:負責清掃保潔責任區內衛生,制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殼、紙屑菸蒂,亂倒汙水、汙物等行為;包設施管護:負責管護責任區人行道板、果皮箱、花草、樹木等設施,制止踐踏花草、攀折砍伐樹木,挪動破壞環衛、綠化等設施行為;包秩序規範:維護門前的市容觀瞻,保持門窗、牌匾的整潔,負責責任區內無亂拉亂掛、亂停亂放、擺攤設點、垃圾廣告等。

廣大市民朋友、經營業主朋友, 城市是我們共同的家園,需要我們的細心呵護,衷心希望您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行動起來,從平時做起,從點滴做起,以實際行動為城市管理盡一份心,出一份力,共同鞏固省級衛生縣城的創建成果,為使我們的家園更加美麗、環境更加宜居,貢獻我們的智慧和力量。

都昌縣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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