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累計接到督察組轉交環境信訪問題1701件!其中涉及榆林108件
截至12月3日,陝西省累計接到中央督察組轉交環境信訪問題1701件,其中來電1238件,來信463件。問題共涉及13個市(區)和4個省級部門。其中西安市4...
國家信訪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規定:以下6種信訪情況有關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
1、對屬於人大、法院、檢察院職權範圍內的來訪事項,以及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各級政府信訪工作機構以及其他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2、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來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3、來訪事項已經受理或者正在辦理,來訪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受理或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來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
4、來訪人對來訪事項處理(複查)意見不服的,未提出複查(複核)請求而到上級機關再次走訪的,各級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