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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深圳光韻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
規範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及深圳光韻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章程》、《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等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我們
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進行認真審議,現發表如下獨立意
見:
1、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獨立意見
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行為符合公司發展需要,預先投入的
資金已經瑞華會計師事務(特殊普通合夥)審核確認。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
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行為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少於6個月,未變相改變募集資金
用途,沒有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相關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
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們同意公司以10,896,662.05元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
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2、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公司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公司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
流動資金,能夠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公司經
營效益;公司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
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將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
的生產經營使用,不會通過直接或者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者用於股票及其
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公司以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的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批准後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到期後將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人民幣2,000萬元用於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獨立董事: 張錦慧 王肇文 王紅波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