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恩電氣: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上海摩恩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關於在上市公

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海摩恩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

“《公司章程》”)和《上海摩恩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細則》的有關規定,

我們作為上海摩恩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的議案經過認真審核,並聽取公司管理層的說明後,

依照本人的獨立判斷,現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

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對公司全資子公司擬簽訂重大合同暨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本次關聯交易符合公司的業務發展戰略,有利於公司長遠

發展,且該交易行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公司和全

體股東的利益,沒有損害本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本次關聯交易決策

程序合法合規,關聯董事迴避表決,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其

他規範的要求。

因此,我們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對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本次董事會換屆的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提

名已徵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被提名人的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的條件,能夠勝任

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未發現有《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

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

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

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

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因此,同意提名問澤鑫先生、張惟先生、張勰先生、張立先生為公司第四屆

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同意提名袁樹民先生、強永昌先生、彭貴剛先生為第

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同意將該事項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獨立董事:潘志強

孫勇

王德寶

2017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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