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乾貨|防護分區重要知識點大集合'

設計 電腦 消防 通信 消防公益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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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區的劃分

1. 防護區的劃分應根據封閉空間結構特點位置來劃分;

防護區宜以單個封閉空間劃分;

同一區間的吊頂層和地板下需同時保護時,可合為一個防護區。

2. 採用管網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宜≤800㎡,且容積宜≤3600m³

3. 採用預製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宜≤500㎡,且容積宜≤1600m³

規 定

1.採用氣體滅火系統保護的防護區,其滅火劑設計用量應根據防護區內可燃物相應的滅火設計濃度惰化設計濃度經計算確定。

2. 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液體類火災的防護區,應採用惰化設計濃度

無爆炸危險的氣體、液體類火災固體類火災的防護區,應採用滅火設計濃度

3. 幾種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時,滅火設計濃度或惰化設計濃度,應按其中最大的滅火設計濃度惰化設計濃度確定。

4. 兩個兩個以上的防護區採用組合分配系統時,一個組合分配系統所保護的防護區應超過8個

5. 同一防護區,當設計兩套三套管網時,集流管可分別設置,系統啟動裝置必須共用。各管網上噴頭流量均應按同一滅火設計濃度、同一噴放時間進行設計。

6. 一個防護區設置的預製滅火系統,其裝置數量不宜超過10臺

7. 同一防護區內的預製滅火系統裝置多於1臺時,必須能同時啟動,其動作響應時差≤2s

耐火性能

1. 防護區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均不宜低於0.50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宜低於0.25h。

2. 全淹沒滅火系統防護區建築物構件耐火時間(一般為30min)包括:探測火災時間、延時時間、釋放滅火劑時間保持滅火劑設計濃度的浸漬時間。

延時時間為30s、釋放滅火劑時間對於撲救表面火災應不大於1min;對於撲救固體深位火災≤7min

洩壓能力

1. 對於全封閉的防護區,應設置洩壓口,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的洩壓口應位於防護區淨高的2/3以上。防護區設置的洩壓口,宜設在外牆上。

2. 對於設有防爆洩壓設施門窗縫隙未設密封條的防護區可不設洩壓口。

封閉性能

1. 防護區設置的洩壓口,宜設在外牆上。

2. 在噴放滅火劑前,防護區內除洩壓口外的開口應自動關閉。

不同系統防護區的設置

一、 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採用全淹沒滅火系統的防護區:

(1)對氣體、液體、電氣火災和固體表面火災,在噴放二氧化碳前不能自動關閉的開口,其面積不應大於防護區總內表面積的3%,且開口應設在底面

(2)對固體深位火災,除洩壓口以外的開口,在噴放二氧化碳前應自動關閉。

(3)防護區的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應≥0.50h吊頂的耐火極限應≥0.25h,圍護結構及門窗的允許壓強應1200Pa。

(4)防護區用的通風機和通風管道中的防火閥,在噴放二氧化碳前應自動關閉。

(5)當防護區內存有兩種及兩種以上可燃物時, 防護區的二氧化碳設計濃度應採用可燃物中最大的二氧化碳設計濃度。

(6)當防護區的環境溫度超過100℃時 二氧化碳的設計用量應在規範計算值的基礎上每超過5℃增加2%

(7)當防護區的環境溫度低於-20℃時 二氧化碳的設計用量應在規範計算值的基礎上每降低1℃增加2%

(8)防護區應設置洩壓口,並宜設在外牆上,其高度應大於防護區淨高的2/3。當防護區設有防爆洩壓孔時,可不單獨設置洩壓口。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1.圖書、檔案、票據和文物資料庫等防護區,滅火設計濃度宜採用10%

2.油浸變壓器室、帶油開關的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等防護區,滅火設計濃度宜採用9%

3.通訊機房和電子計算機房等防護區,滅火設計濃度宜採用8%

4.防護區實際應用的濃度不應大於滅火設計濃度的1.1倍。

5.在通訊機房和電子計算機房等防護區,設計噴放時間不應大於8s;在其它防護區,設計噴放時間不應大於10s

其 他

1. 防護區的最低環境溫度應≥-10℃

2. 防護區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宜≥1200Pa

3. 防護區內的疏散通道和出口,應設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燈

4. 防護區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並能自行關閉;用於疏散的門必須能從防護區內打開

5. 滅火後的防護區應通風換氣,地下防護區和無窗或設固定窗扇的地上防護區,應設置機械排風裝置,排風口宜設在防護區的下部並應直通室外。通信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場所的通風換氣次數應不小於每小時5次

來源:消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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