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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規劃依據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2、行政法規、規範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村鎮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2000]36號)

《鎮規劃標準》(GB50188-2007)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1998);

3、上位規劃及相關規劃

(1)《河南省汝州市城鄉總體規劃(2015-2030年)》

(2)《汝州市新農村建設規劃(2015-2030年》

(3)《廟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4)《廟下鎮人居環境提升規劃》

(5)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4、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第2條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的期限為2019-2025年。

近期2019-2025年;

遠期2026-2035年。

第3條 規劃範圍

本規劃將規劃範圍劃分為廟下鎮鎮域、廟下鎮鎮區兩個地域範圍。

(一)廟下鎮鎮域

廟下鎮鎮域範圍為廟下鎮行政轄區,總面積87.55平方公里。

(二)廟下鎮鎮區

北至焦枝鐵路線南側,南至南環路,西至西環路,東至東環路,鎮區規劃範圍面積302.54公頃,其中建設用地規模300.93公頃。

鎮域城鄉發展戰略與目標

第4條 鎮域城鄉發展目標

1、總目標

依託獨有資源的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實現自然、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將廟下鎮建設成為以三粉加工產業、商貿物流業以及特色旅遊服務為主的綜合型城鎮。

2、生態環境目標

(1)環境質量指標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

全年空氣環境質量二級和好於二級標準的天數達到90%以上,大幅度降低 PM2.5濃度,年平均達到35 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50分貝以內。

(2)汙染防治指標

城鎮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鄉村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3、經濟發展目標

到2035年,鎮域各項基礎、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圍繞特色文化旅遊進一步的提升打造旅遊強鎮品牌。重點發展綠色礦產加工、農副產品加工業,建設強力推進招商引資,提升工業支撐。鎮區規模基本形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鎮域國內總產值達到25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0000元以上。

4、社會發展目標

至規劃期末,廟下鎮社會均衡發展,共同進步,城鄉二元結構進一步緩解。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九年義務制教育的普及率達到100%;提高城鄉醫療水平;社會保障覆蓋率為100%,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

5、村鎮建設目標

構建層次分明、等級有序、設施配套完善的村鎮空間佈局結構。以鎮區為中心,以農村居民點為節點,建立按級配套,各種設施完善的服務系統。規劃期末村莊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供電保證率達到100%,通村公路硬化率達到100%。

6、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25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鎮域產業發展佈局規劃

第5條 產業發展佈局

根據經濟發展戰略和廟下鎮空間經濟結構分析,規劃對鎮域進行區域經濟結構重組,將廟下鎮劃分為“兩心、三軸、一帶、八區”。

兩心:中心鎮區和南部楊莊組團。

三軸:三條主要發展軸線S238、S242和G344。

一帶:鎮域南部汝河觀光旅遊帶。

八區:

新能源發展區(風力發電)。

生態旅遊示範區(依託神溝傳統村落)。

三粉產業園區(小寨)。

商貿物流園區(楊莊、寧洛高速出入口)。

城鎮綜合服務區(中心鎮區)。

汝河觀光旅遊產業園區(水上樂園、滑雪場、花卉苗木種植於一體的觀光旅遊產業園區)。

農業示範園區(依託三粉產業培植本地農作物種植示範區)。

特色林果種植區(苗木、果木、草莓等)。

第6條 產業發展規劃

1、第一產業

一產高效農業為主,發展現代農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按培植三粉產業農作物種植示範區和特色林果種植區。實現由傳統農業向定單農業、生態農業、觀光農業方向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為實現廟下鎮域經濟快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第二產業

鎮域工業的發展應逐步集中到鎮區規劃工業集中區,村級工業逐步集中發展,保護鎮域環境,發揮工業經濟的規模效益。

廟下鎮現狀加工業以“三粉”加工為主,多以小型加工作坊形式出現,並對環境造成一定汙染,沒有相關處理設施。規劃期末,廟下鎮“三粉”加工業集聚至廟下三粉產業區內,位於小寨中心村附近,鎮區以西,焦枝鐵路以南。在提高鎮域經濟增長和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時,完善廟下三粉產業鏈條。

3、第三產業

廟下鎮周邊自身擁有豐富的旅遊資源,西鄰溫泉度假區,境內有汝河、神溝傳統村落、山地環境,以及便利的交通條件(寧洛高速、G344國道、省道等),積極發展旅遊服務和商貿物流業,形成以廟下鎮區為中心綜合旅遊配套服務區,以中心村為基礎的商業網絡;依託寧洛高速和344國道等便利的交通條件,在楊莊組團發展商貿物流產業。圍繞主導產業和產品,發展物流配送、商貿旅遊業;有序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發展勞務經濟。

鎮域鎮村體系規劃

第7條 鎮村等級結構規劃

廟下鎮等級結構規劃。規劃將全鎮主要村莊分四個層次:

(1)一級:中心城鎮,即廟下鎮區,包括廟下村和西荒村。以現狀鎮區為依託,向周邊發展,是全鎮政治、經濟、文化、對外貿易、信息交流活動中心。

(2)二級:鎮域副中心,即楊莊組團,楊莊村人口較多,經濟實力較強、交通條件較好。寧洛高速出入口位於村莊西南部。利用其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上藥物流業,確定為鎮域副中心。

(3)三級:中心村,6個,結合上層規劃,將條件較好、輻射能力強的 6個村莊設為中心村,包括灣子、北胡莊、小寨、西趙莊、長張、北郭莊。

(4)四級:基層村,15個,分別為春店、文寨、寺上、黃寨、姚莊、於莊、神溝、北劉、宋王、羅嶺、唐店、古城、薛店、下魯、樂寨。

第8條 鎮村體系職能定位

鎮區職能:鎮域綜合服務中心。

楊莊組團職能:鎮域副中心,以發展商貿物流為主。

中心村職能:村莊現狀規模較大,有一定數量的集居人口,並且有一定發展潛力的村莊。規劃中心村通過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功能為周邊基層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務功能。

基層村職能:鄉村基層單元,是農村中從事農業、家庭副業的居民聚集點,以改善人居環境為主。

第9條 村莊建設分類發展引導

將鎮域村莊劃分為四類: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搬遷遷並四類。並針對不同類型村莊提出發展策略。

集聚提升類:郭莊、西趙莊、長張、小寨、北胡莊、南楊莊、灣子。

城郊融合類:西荒、廟下。

特色保護類:神溝、姚莊、羅郭嶺、古城、寺上、黃寨、北劉。

搬遷撤併類:劉張溝和北張莊自然村(位於神溝行政村內)。

其他特色不突出的村莊,進行保留。

鎮域人口和城鄉用地規劃

第10條 鎮域人口預測

近期202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8萬人;

遠期203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7.4萬人。

第11條 城鄉建設用地規劃

鎮域總用地為8755公頃,到規劃末期建設用地為1347.42公頃,區域交通用地143.21公頃,區域公用設施用地6.13公頃,其餘為非建設用地。

鎮域基礎設施規劃

第12條 鎮域交通規劃

結合上位規劃和廟下鎮的發展情況,規劃形成“四橫、三縱”的道路網結構。

1、對外交通

原省道325提升為國道G344(在建),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50綠化;

原X001改造提升為省道S319,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原X034改造提升為省道S237,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強化寧洛高速公路對廟下鎮的交通聯繫地位,規劃新建高速引線直通鎮區西側(規劃鎮區西環路),完善鎮域道路與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連接。

提升現有主要道路省道S242、省道S238。

2、鎮域主要道路

規劃鎮村聯繫道路不低於四級公路,路面寬度5-6米;規劃村村通公路為四級公路,路面寬度不低於4.5米。同時提升省道S242由鎮區向北延伸至省道S319的道路等級;以及西趙莊—長張—下魯—省道S237的道路等級;省道S238至神溝的道路等級;神溝-趙莊、古城-溫泉鎮的道路等級。連通南張線由楊莊至灣子村的道路。

3、鐵路方面

保留廟下現有火車站,設三級貨站。

4、客運汽車站

規劃對客運站西遷,佈置在鎮區的西部,省道238南側。

“三區三線”劃定及管制措施

第13條 生態保護紅線

主要指汝河以及兩岸生態控制區,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共629.47公頃。

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禁止任何形式與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生態紅線一經劃定,原則上不得調減紅線區範圍,如確有必要,在保證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按照相應法定程序可以進行調整。

第14條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區面積控制主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劃定。

對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不得擅自將農用地轉為非農用地及開發建設。嚴格控制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完善用途管制、質量管理、規劃預留和保護責任落實機制。

第15條 城鎮開發邊界線

廟下鎮鎮區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北至焦枝鐵路,西至小寨村界,南至北汝河向北500米,東至楊莊村界。總範圍面積15.62平方公里。同時北部新能源項目也劃入城鎮開發邊界內。

城鎮建設用地應佈局在城鎮開發邊界範圍以內。

第16條 城鎮建設區

城鎮建設區指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的城鎮建設用地,包括鎮區、產業、獨立工礦區、新能源項目等。

城鎮建設區重點優化城鎮空間結構,調整用地結構,提高用地利用效率,積極引導鎮域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向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集中。城鎮建設區面積約15.62平方公里(不含新能源項目)。

第17條 農業發展區

農業發展區包括基本農田、一般農地區、一般林地區和村莊。

農業發展區應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實施基本農田分類管理,提升農用地綜合效益,統籌運用土地整治等政策手段,促進農村低效和空閒土地盤活利用,落實針對不同地區農村的差異化引導措施。

第18條 生態保護區

生態保護區指南部汝河兩岸的生態敏感區。

生態保護區作為保障城市生態安全的重要區域,保護優先,原則上禁止任何與生態保護無關的城鎮建設,可建設旅遊服務設施。生態保護區面積約6.29平方公里。

鎮區用地佈局規劃

第19條 鎮區用地發展方向選擇

廟下鎮區整體地勢北高南低,西低東高。鎮區範圍內相對平坦,除河流外皆為適宜建設區。鎮區受北部鐵路的限制影響,同時控制鎮區沿S238兩側無須建設,以及從整個區域環境看:未來的發展趨勢向南發展為主。

南部楊村工業基礎較好,緊鄰寧洛高速出入口,省道S242和新建國道344都經過楊莊村,交通條件優越,可做為城鎮建設重點區。

第20條 城鎮性質與規模

1、城鎮性質

廟下鎮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三粉產業、商貿物流為主的農貿型城鎮,做為汝州西部溫泉度假區的旅遊服務配套區。

2、城鎮規模

(1)人口規模

近期2025年鎮區人口規模17000人,遠期2035年鎮區人口規模28000人。

(2)用地規模

近期202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178.42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4.95m2/人;

遠期203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300.93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7.48m2/人。

第21條 用地佈局結構

廟下鎮總體規劃的用地佈局結構為“一心、兩軸、四區 ”。

“一心”:鎮區綜合行政文化和商貿服務中心。

“兩軸”:沿省道S238和S242線形成的十字空間發展軸。

“四片區”:北部居住片區、西部生活居住片區、東部生活片區和東南部特色商業街區。

道路交通系統規劃

第22條 對外交通規劃

鎮區主要對外交通為省道S242和S238,規劃在鎮區外圍建設環路,將省道等過境交通引入鎮區外環路,有效地將來往車輛進行分流,緩解鎮區交通壓力,減少對城鎮生活的影響,保證鎮區內部道路暢通。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紅線控制35米,外環路紅線控制35米。

第23條 道路系統分級

規劃將道路分為主幹路、幹路和支路三級。

1、主幹路

鎮區主要的交通道路,主要聯繫各個組團、各個部分,兩條省道在鎮區路段作為鎮區生活性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5米。其他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0-25米。

2、幹路

各組團內的道路,主要為聯繫各區地塊與主幹路網之間通道,在交通上起到集匯與分流作用。紅線寬度控制為20米。

3、支路是居民生活型道路,紅線寬度控制為15米。

第24條 道路斷面規劃

A-A斷面:35m =5+25+5

B-B斷面:30m =7+16+7

C-C斷面:25m=5+15+5

D-D斷面:20m=5+10+5

E-E斷面:15m=4+7+4

第25條 道路交通設施規劃

1、停車場規劃

共規劃停車場7處。主要設在商業區、行政辦公、學校等。

2、客運站

規劃客運汽車站1處,位於鎮區西部。規劃佔地6767平方米。

鎮區綠地系統規劃

第26條 綠地系統結構

鎮區綠地景觀系統結構為“兩心、一帶,一軸,一廊,多節點”。

“兩心”:居住生活區生態景觀核心和東部鎮區入口處門戶景觀核心。

“一帶”: 鎮區中部玉女河濱河綠化景觀帶,形成鎮區南北向綠化景觀軸線。

“一軸”: 中大街道路形成連接東部門戶景觀和鎮區中部生態景觀核心的道路景觀軸線。

“多節點”:結合用地功能佈局的街頭遊園景觀節點。

第27條 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綠地面積42.17公頃,比重14.01%。其中公園綠地面積22.33公頃,比重7.42%,人均7.98/人。

近期建設規劃

第28條 期建設規劃的年限及規模

近期建設規劃年限:2019-2025年

近期鎮區規劃範圍面積179.89hm2,其中建設用地規模178.42hm2,人口規模17000人。

詳見附表:鎮區近期建設用地平衡表(2025年)。

第29條 近期建設主要內容

1、居住用地

重點建設鎮政府所在地綜合居住片區,充分利用自然景觀環境,建設以多層住宅為主、環境優美的二類居住用地。對老居住區的空心村進行整治改造。

近期規劃居住用地面積為64.93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36.39%,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38.19m2/人。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完善現有教育設施,擴大小學、廟下鎮幼兒園規模,在鎮區南部新建一所中學完。

完善現有的衛生院。

近期規劃公共設施用地19.15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0.7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11.26m2/人。

3、商業服務設施用地

近期對現有商業設施進行提升改造,並在鎮區東南建設特色商業街區。

近期規劃商業服務設施用地面積為28.48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5.96%,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16.75m2/人。

4、物流倉儲用地

保留現狀糧食儲備庫用地。

5、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完善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的改造提升,逐步建設新區路網。並建設三處公共停車場地。

近期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39.83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22.32%,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23.43 m2/人。

6、公用設施用地

近期結合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相配套的建設工作,新建一處垃圾環衛站和一處消防站。

近期公用設施用地2.32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36 m2/人。

7、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

近期集中建設玉女河兩側景觀綠化帶,整治河道景觀,保證對河流水體的保護,提升鎮區整體形象。提升省道兩側道路綠化。

近期公園綠地用地11.21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6.28%,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6.59m2/人。防護綠地用地10.2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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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規劃依據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2、行政法規、規範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村鎮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2000]36號)

《鎮規劃標準》(GB50188-2007)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1998);

3、上位規劃及相關規劃

(1)《河南省汝州市城鄉總體規劃(2015-2030年)》

(2)《汝州市新農村建設規劃(2015-2030年》

(3)《廟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4)《廟下鎮人居環境提升規劃》

(5)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4、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第2條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的期限為2019-2025年。

近期2019-2025年;

遠期2026-2035年。

第3條 規劃範圍

本規劃將規劃範圍劃分為廟下鎮鎮域、廟下鎮鎮區兩個地域範圍。

(一)廟下鎮鎮域

廟下鎮鎮域範圍為廟下鎮行政轄區,總面積87.55平方公里。

(二)廟下鎮鎮區

北至焦枝鐵路線南側,南至南環路,西至西環路,東至東環路,鎮區規劃範圍面積302.54公頃,其中建設用地規模300.93公頃。

鎮域城鄉發展戰略與目標

第4條 鎮域城鄉發展目標

1、總目標

依託獨有資源的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實現自然、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將廟下鎮建設成為以三粉加工產業、商貿物流業以及特色旅遊服務為主的綜合型城鎮。

2、生態環境目標

(1)環境質量指標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

全年空氣環境質量二級和好於二級標準的天數達到90%以上,大幅度降低 PM2.5濃度,年平均達到35 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50分貝以內。

(2)汙染防治指標

城鎮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鄉村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3、經濟發展目標

到2035年,鎮域各項基礎、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圍繞特色文化旅遊進一步的提升打造旅遊強鎮品牌。重點發展綠色礦產加工、農副產品加工業,建設強力推進招商引資,提升工業支撐。鎮區規模基本形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鎮域國內總產值達到25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0000元以上。

4、社會發展目標

至規劃期末,廟下鎮社會均衡發展,共同進步,城鄉二元結構進一步緩解。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九年義務制教育的普及率達到100%;提高城鄉醫療水平;社會保障覆蓋率為100%,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

5、村鎮建設目標

構建層次分明、等級有序、設施配套完善的村鎮空間佈局結構。以鎮區為中心,以農村居民點為節點,建立按級配套,各種設施完善的服務系統。規劃期末村莊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供電保證率達到100%,通村公路硬化率達到100%。

6、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25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鎮域產業發展佈局規劃

第5條 產業發展佈局

根據經濟發展戰略和廟下鎮空間經濟結構分析,規劃對鎮域進行區域經濟結構重組,將廟下鎮劃分為“兩心、三軸、一帶、八區”。

兩心:中心鎮區和南部楊莊組團。

三軸:三條主要發展軸線S238、S242和G344。

一帶:鎮域南部汝河觀光旅遊帶。

八區:

新能源發展區(風力發電)。

生態旅遊示範區(依託神溝傳統村落)。

三粉產業園區(小寨)。

商貿物流園區(楊莊、寧洛高速出入口)。

城鎮綜合服務區(中心鎮區)。

汝河觀光旅遊產業園區(水上樂園、滑雪場、花卉苗木種植於一體的觀光旅遊產業園區)。

農業示範園區(依託三粉產業培植本地農作物種植示範區)。

特色林果種植區(苗木、果木、草莓等)。

第6條 產業發展規劃

1、第一產業

一產高效農業為主,發展現代農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按培植三粉產業農作物種植示範區和特色林果種植區。實現由傳統農業向定單農業、生態農業、觀光農業方向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為實現廟下鎮域經濟快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第二產業

鎮域工業的發展應逐步集中到鎮區規劃工業集中區,村級工業逐步集中發展,保護鎮域環境,發揮工業經濟的規模效益。

廟下鎮現狀加工業以“三粉”加工為主,多以小型加工作坊形式出現,並對環境造成一定汙染,沒有相關處理設施。規劃期末,廟下鎮“三粉”加工業集聚至廟下三粉產業區內,位於小寨中心村附近,鎮區以西,焦枝鐵路以南。在提高鎮域經濟增長和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時,完善廟下三粉產業鏈條。

3、第三產業

廟下鎮周邊自身擁有豐富的旅遊資源,西鄰溫泉度假區,境內有汝河、神溝傳統村落、山地環境,以及便利的交通條件(寧洛高速、G344國道、省道等),積極發展旅遊服務和商貿物流業,形成以廟下鎮區為中心綜合旅遊配套服務區,以中心村為基礎的商業網絡;依託寧洛高速和344國道等便利的交通條件,在楊莊組團發展商貿物流產業。圍繞主導產業和產品,發展物流配送、商貿旅遊業;有序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發展勞務經濟。

鎮域鎮村體系規劃

第7條 鎮村等級結構規劃

廟下鎮等級結構規劃。規劃將全鎮主要村莊分四個層次:

(1)一級:中心城鎮,即廟下鎮區,包括廟下村和西荒村。以現狀鎮區為依託,向周邊發展,是全鎮政治、經濟、文化、對外貿易、信息交流活動中心。

(2)二級:鎮域副中心,即楊莊組團,楊莊村人口較多,經濟實力較強、交通條件較好。寧洛高速出入口位於村莊西南部。利用其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上藥物流業,確定為鎮域副中心。

(3)三級:中心村,6個,結合上層規劃,將條件較好、輻射能力強的 6個村莊設為中心村,包括灣子、北胡莊、小寨、西趙莊、長張、北郭莊。

(4)四級:基層村,15個,分別為春店、文寨、寺上、黃寨、姚莊、於莊、神溝、北劉、宋王、羅嶺、唐店、古城、薛店、下魯、樂寨。

第8條 鎮村體系職能定位

鎮區職能:鎮域綜合服務中心。

楊莊組團職能:鎮域副中心,以發展商貿物流為主。

中心村職能:村莊現狀規模較大,有一定數量的集居人口,並且有一定發展潛力的村莊。規劃中心村通過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功能為周邊基層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務功能。

基層村職能:鄉村基層單元,是農村中從事農業、家庭副業的居民聚集點,以改善人居環境為主。

第9條 村莊建設分類發展引導

將鎮域村莊劃分為四類: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搬遷遷並四類。並針對不同類型村莊提出發展策略。

集聚提升類:郭莊、西趙莊、長張、小寨、北胡莊、南楊莊、灣子。

城郊融合類:西荒、廟下。

特色保護類:神溝、姚莊、羅郭嶺、古城、寺上、黃寨、北劉。

搬遷撤併類:劉張溝和北張莊自然村(位於神溝行政村內)。

其他特色不突出的村莊,進行保留。

鎮域人口和城鄉用地規劃

第10條 鎮域人口預測

近期202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8萬人;

遠期203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7.4萬人。

第11條 城鄉建設用地規劃

鎮域總用地為8755公頃,到規劃末期建設用地為1347.42公頃,區域交通用地143.21公頃,區域公用設施用地6.13公頃,其餘為非建設用地。

鎮域基礎設施規劃

第12條 鎮域交通規劃

結合上位規劃和廟下鎮的發展情況,規劃形成“四橫、三縱”的道路網結構。

1、對外交通

原省道325提升為國道G344(在建),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50綠化;

原X001改造提升為省道S319,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原X034改造提升為省道S237,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強化寧洛高速公路對廟下鎮的交通聯繫地位,規劃新建高速引線直通鎮區西側(規劃鎮區西環路),完善鎮域道路與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連接。

提升現有主要道路省道S242、省道S238。

2、鎮域主要道路

規劃鎮村聯繫道路不低於四級公路,路面寬度5-6米;規劃村村通公路為四級公路,路面寬度不低於4.5米。同時提升省道S242由鎮區向北延伸至省道S319的道路等級;以及西趙莊—長張—下魯—省道S237的道路等級;省道S238至神溝的道路等級;神溝-趙莊、古城-溫泉鎮的道路等級。連通南張線由楊莊至灣子村的道路。

3、鐵路方面

保留廟下現有火車站,設三級貨站。

4、客運汽車站

規劃對客運站西遷,佈置在鎮區的西部,省道238南側。

“三區三線”劃定及管制措施

第13條 生態保護紅線

主要指汝河以及兩岸生態控制區,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共629.47公頃。

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禁止任何形式與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生態紅線一經劃定,原則上不得調減紅線區範圍,如確有必要,在保證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按照相應法定程序可以進行調整。

第14條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區面積控制主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劃定。

對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不得擅自將農用地轉為非農用地及開發建設。嚴格控制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完善用途管制、質量管理、規劃預留和保護責任落實機制。

第15條 城鎮開發邊界線

廟下鎮鎮區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北至焦枝鐵路,西至小寨村界,南至北汝河向北500米,東至楊莊村界。總範圍面積15.62平方公里。同時北部新能源項目也劃入城鎮開發邊界內。

城鎮建設用地應佈局在城鎮開發邊界範圍以內。

第16條 城鎮建設區

城鎮建設區指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的城鎮建設用地,包括鎮區、產業、獨立工礦區、新能源項目等。

城鎮建設區重點優化城鎮空間結構,調整用地結構,提高用地利用效率,積極引導鎮域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向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集中。城鎮建設區面積約15.62平方公里(不含新能源項目)。

第17條 農業發展區

農業發展區包括基本農田、一般農地區、一般林地區和村莊。

農業發展區應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實施基本農田分類管理,提升農用地綜合效益,統籌運用土地整治等政策手段,促進農村低效和空閒土地盤活利用,落實針對不同地區農村的差異化引導措施。

第18條 生態保護區

生態保護區指南部汝河兩岸的生態敏感區。

生態保護區作為保障城市生態安全的重要區域,保護優先,原則上禁止任何與生態保護無關的城鎮建設,可建設旅遊服務設施。生態保護區面積約6.29平方公里。

鎮區用地佈局規劃

第19條 鎮區用地發展方向選擇

廟下鎮區整體地勢北高南低,西低東高。鎮區範圍內相對平坦,除河流外皆為適宜建設區。鎮區受北部鐵路的限制影響,同時控制鎮區沿S238兩側無須建設,以及從整個區域環境看:未來的發展趨勢向南發展為主。

南部楊村工業基礎較好,緊鄰寧洛高速出入口,省道S242和新建國道344都經過楊莊村,交通條件優越,可做為城鎮建設重點區。

第20條 城鎮性質與規模

1、城鎮性質

廟下鎮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三粉產業、商貿物流為主的農貿型城鎮,做為汝州西部溫泉度假區的旅遊服務配套區。

2、城鎮規模

(1)人口規模

近期2025年鎮區人口規模17000人,遠期2035年鎮區人口規模28000人。

(2)用地規模

近期202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178.42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4.95m2/人;

遠期203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300.93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7.48m2/人。

第21條 用地佈局結構

廟下鎮總體規劃的用地佈局結構為“一心、兩軸、四區 ”。

“一心”:鎮區綜合行政文化和商貿服務中心。

“兩軸”:沿省道S238和S242線形成的十字空間發展軸。

“四片區”:北部居住片區、西部生活居住片區、東部生活片區和東南部特色商業街區。

道路交通系統規劃

第22條 對外交通規劃

鎮區主要對外交通為省道S242和S238,規劃在鎮區外圍建設環路,將省道等過境交通引入鎮區外環路,有效地將來往車輛進行分流,緩解鎮區交通壓力,減少對城鎮生活的影響,保證鎮區內部道路暢通。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紅線控制35米,外環路紅線控制35米。

第23條 道路系統分級

規劃將道路分為主幹路、幹路和支路三級。

1、主幹路

鎮區主要的交通道路,主要聯繫各個組團、各個部分,兩條省道在鎮區路段作為鎮區生活性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5米。其他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0-25米。

2、幹路

各組團內的道路,主要為聯繫各區地塊與主幹路網之間通道,在交通上起到集匯與分流作用。紅線寬度控制為20米。

3、支路是居民生活型道路,紅線寬度控制為15米。

第24條 道路斷面規劃

A-A斷面:35m =5+25+5

B-B斷面:30m =7+16+7

C-C斷面:25m=5+15+5

D-D斷面:20m=5+10+5

E-E斷面:15m=4+7+4

第25條 道路交通設施規劃

1、停車場規劃

共規劃停車場7處。主要設在商業區、行政辦公、學校等。

2、客運站

規劃客運汽車站1處,位於鎮區西部。規劃佔地6767平方米。

鎮區綠地系統規劃

第26條 綠地系統結構

鎮區綠地景觀系統結構為“兩心、一帶,一軸,一廊,多節點”。

“兩心”:居住生活區生態景觀核心和東部鎮區入口處門戶景觀核心。

“一帶”: 鎮區中部玉女河濱河綠化景觀帶,形成鎮區南北向綠化景觀軸線。

“一軸”: 中大街道路形成連接東部門戶景觀和鎮區中部生態景觀核心的道路景觀軸線。

“多節點”:結合用地功能佈局的街頭遊園景觀節點。

第27條 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綠地面積42.17公頃,比重14.01%。其中公園綠地面積22.33公頃,比重7.42%,人均7.98/人。

近期建設規劃

第28條 期建設規劃的年限及規模

近期建設規劃年限:2019-2025年

近期鎮區規劃範圍面積179.89hm2,其中建設用地規模178.42hm2,人口規模17000人。

詳見附表:鎮區近期建設用地平衡表(2025年)。

第29條 近期建設主要內容

1、居住用地

重點建設鎮政府所在地綜合居住片區,充分利用自然景觀環境,建設以多層住宅為主、環境優美的二類居住用地。對老居住區的空心村進行整治改造。

近期規劃居住用地面積為64.93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36.39%,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38.19m2/人。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完善現有教育設施,擴大小學、廟下鎮幼兒園規模,在鎮區南部新建一所中學完。

完善現有的衛生院。

近期規劃公共設施用地19.15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0.7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11.26m2/人。

3、商業服務設施用地

近期對現有商業設施進行提升改造,並在鎮區東南建設特色商業街區。

近期規劃商業服務設施用地面積為28.48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5.96%,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16.75m2/人。

4、物流倉儲用地

保留現狀糧食儲備庫用地。

5、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完善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的改造提升,逐步建設新區路網。並建設三處公共停車場地。

近期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39.83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22.32%,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23.43 m2/人。

6、公用設施用地

近期結合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相配套的建設工作,新建一處垃圾環衛站和一處消防站。

近期公用設施用地2.32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36 m2/人。

7、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

近期集中建設玉女河兩側景觀綠化帶,整治河道景觀,保證對河流水體的保護,提升鎮區整體形象。提升省道兩側道路綠化。

近期公園綠地用地11.21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6.28%,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6.59m2/人。防護綠地用地10.25公頃.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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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規劃依據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2、行政法規、規範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村鎮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2000]36號)

《鎮規劃標準》(GB50188-2007)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1998);

3、上位規劃及相關規劃

(1)《河南省汝州市城鄉總體規劃(2015-2030年)》

(2)《汝州市新農村建設規劃(2015-2030年》

(3)《廟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4)《廟下鎮人居環境提升規劃》

(5)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4、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第2條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的期限為2019-2025年。

近期2019-2025年;

遠期2026-2035年。

第3條 規劃範圍

本規劃將規劃範圍劃分為廟下鎮鎮域、廟下鎮鎮區兩個地域範圍。

(一)廟下鎮鎮域

廟下鎮鎮域範圍為廟下鎮行政轄區,總面積87.55平方公里。

(二)廟下鎮鎮區

北至焦枝鐵路線南側,南至南環路,西至西環路,東至東環路,鎮區規劃範圍面積302.54公頃,其中建設用地規模300.93公頃。

鎮域城鄉發展戰略與目標

第4條 鎮域城鄉發展目標

1、總目標

依託獨有資源的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實現自然、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將廟下鎮建設成為以三粉加工產業、商貿物流業以及特色旅遊服務為主的綜合型城鎮。

2、生態環境目標

(1)環境質量指標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

全年空氣環境質量二級和好於二級標準的天數達到90%以上,大幅度降低 PM2.5濃度,年平均達到35 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50分貝以內。

(2)汙染防治指標

城鎮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鄉村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3、經濟發展目標

到2035年,鎮域各項基礎、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圍繞特色文化旅遊進一步的提升打造旅遊強鎮品牌。重點發展綠色礦產加工、農副產品加工業,建設強力推進招商引資,提升工業支撐。鎮區規模基本形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鎮域國內總產值達到25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0000元以上。

4、社會發展目標

至規劃期末,廟下鎮社會均衡發展,共同進步,城鄉二元結構進一步緩解。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九年義務制教育的普及率達到100%;提高城鄉醫療水平;社會保障覆蓋率為100%,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

5、村鎮建設目標

構建層次分明、等級有序、設施配套完善的村鎮空間佈局結構。以鎮區為中心,以農村居民點為節點,建立按級配套,各種設施完善的服務系統。規劃期末村莊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供電保證率達到100%,通村公路硬化率達到100%。

6、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25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鎮域產業發展佈局規劃

第5條 產業發展佈局

根據經濟發展戰略和廟下鎮空間經濟結構分析,規劃對鎮域進行區域經濟結構重組,將廟下鎮劃分為“兩心、三軸、一帶、八區”。

兩心:中心鎮區和南部楊莊組團。

三軸:三條主要發展軸線S238、S242和G344。

一帶:鎮域南部汝河觀光旅遊帶。

八區:

新能源發展區(風力發電)。

生態旅遊示範區(依託神溝傳統村落)。

三粉產業園區(小寨)。

商貿物流園區(楊莊、寧洛高速出入口)。

城鎮綜合服務區(中心鎮區)。

汝河觀光旅遊產業園區(水上樂園、滑雪場、花卉苗木種植於一體的觀光旅遊產業園區)。

農業示範園區(依託三粉產業培植本地農作物種植示範區)。

特色林果種植區(苗木、果木、草莓等)。

第6條 產業發展規劃

1、第一產業

一產高效農業為主,發展現代農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按培植三粉產業農作物種植示範區和特色林果種植區。實現由傳統農業向定單農業、生態農業、觀光農業方向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為實現廟下鎮域經濟快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第二產業

鎮域工業的發展應逐步集中到鎮區規劃工業集中區,村級工業逐步集中發展,保護鎮域環境,發揮工業經濟的規模效益。

廟下鎮現狀加工業以“三粉”加工為主,多以小型加工作坊形式出現,並對環境造成一定汙染,沒有相關處理設施。規劃期末,廟下鎮“三粉”加工業集聚至廟下三粉產業區內,位於小寨中心村附近,鎮區以西,焦枝鐵路以南。在提高鎮域經濟增長和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時,完善廟下三粉產業鏈條。

3、第三產業

廟下鎮周邊自身擁有豐富的旅遊資源,西鄰溫泉度假區,境內有汝河、神溝傳統村落、山地環境,以及便利的交通條件(寧洛高速、G344國道、省道等),積極發展旅遊服務和商貿物流業,形成以廟下鎮區為中心綜合旅遊配套服務區,以中心村為基礎的商業網絡;依託寧洛高速和344國道等便利的交通條件,在楊莊組團發展商貿物流產業。圍繞主導產業和產品,發展物流配送、商貿旅遊業;有序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發展勞務經濟。

鎮域鎮村體系規劃

第7條 鎮村等級結構規劃

廟下鎮等級結構規劃。規劃將全鎮主要村莊分四個層次:

(1)一級:中心城鎮,即廟下鎮區,包括廟下村和西荒村。以現狀鎮區為依託,向周邊發展,是全鎮政治、經濟、文化、對外貿易、信息交流活動中心。

(2)二級:鎮域副中心,即楊莊組團,楊莊村人口較多,經濟實力較強、交通條件較好。寧洛高速出入口位於村莊西南部。利用其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上藥物流業,確定為鎮域副中心。

(3)三級:中心村,6個,結合上層規劃,將條件較好、輻射能力強的 6個村莊設為中心村,包括灣子、北胡莊、小寨、西趙莊、長張、北郭莊。

(4)四級:基層村,15個,分別為春店、文寨、寺上、黃寨、姚莊、於莊、神溝、北劉、宋王、羅嶺、唐店、古城、薛店、下魯、樂寨。

第8條 鎮村體系職能定位

鎮區職能:鎮域綜合服務中心。

楊莊組團職能:鎮域副中心,以發展商貿物流為主。

中心村職能:村莊現狀規模較大,有一定數量的集居人口,並且有一定發展潛力的村莊。規劃中心村通過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功能為周邊基層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務功能。

基層村職能:鄉村基層單元,是農村中從事農業、家庭副業的居民聚集點,以改善人居環境為主。

第9條 村莊建設分類發展引導

將鎮域村莊劃分為四類: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搬遷遷並四類。並針對不同類型村莊提出發展策略。

集聚提升類:郭莊、西趙莊、長張、小寨、北胡莊、南楊莊、灣子。

城郊融合類:西荒、廟下。

特色保護類:神溝、姚莊、羅郭嶺、古城、寺上、黃寨、北劉。

搬遷撤併類:劉張溝和北張莊自然村(位於神溝行政村內)。

其他特色不突出的村莊,進行保留。

鎮域人口和城鄉用地規劃

第10條 鎮域人口預測

近期202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8萬人;

遠期203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7.4萬人。

第11條 城鄉建設用地規劃

鎮域總用地為8755公頃,到規劃末期建設用地為1347.42公頃,區域交通用地143.21公頃,區域公用設施用地6.13公頃,其餘為非建設用地。

鎮域基礎設施規劃

第12條 鎮域交通規劃

結合上位規劃和廟下鎮的發展情況,規劃形成“四橫、三縱”的道路網結構。

1、對外交通

原省道325提升為國道G344(在建),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50綠化;

原X001改造提升為省道S319,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原X034改造提升為省道S237,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強化寧洛高速公路對廟下鎮的交通聯繫地位,規劃新建高速引線直通鎮區西側(規劃鎮區西環路),完善鎮域道路與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連接。

提升現有主要道路省道S242、省道S238。

2、鎮域主要道路

規劃鎮村聯繫道路不低於四級公路,路面寬度5-6米;規劃村村通公路為四級公路,路面寬度不低於4.5米。同時提升省道S242由鎮區向北延伸至省道S319的道路等級;以及西趙莊—長張—下魯—省道S237的道路等級;省道S238至神溝的道路等級;神溝-趙莊、古城-溫泉鎮的道路等級。連通南張線由楊莊至灣子村的道路。

3、鐵路方面

保留廟下現有火車站,設三級貨站。

4、客運汽車站

規劃對客運站西遷,佈置在鎮區的西部,省道238南側。

“三區三線”劃定及管制措施

第13條 生態保護紅線

主要指汝河以及兩岸生態控制區,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共629.47公頃。

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禁止任何形式與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生態紅線一經劃定,原則上不得調減紅線區範圍,如確有必要,在保證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按照相應法定程序可以進行調整。

第14條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區面積控制主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劃定。

對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不得擅自將農用地轉為非農用地及開發建設。嚴格控制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完善用途管制、質量管理、規劃預留和保護責任落實機制。

第15條 城鎮開發邊界線

廟下鎮鎮區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北至焦枝鐵路,西至小寨村界,南至北汝河向北500米,東至楊莊村界。總範圍面積15.62平方公里。同時北部新能源項目也劃入城鎮開發邊界內。

城鎮建設用地應佈局在城鎮開發邊界範圍以內。

第16條 城鎮建設區

城鎮建設區指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的城鎮建設用地,包括鎮區、產業、獨立工礦區、新能源項目等。

城鎮建設區重點優化城鎮空間結構,調整用地結構,提高用地利用效率,積極引導鎮域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向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集中。城鎮建設區面積約15.62平方公里(不含新能源項目)。

第17條 農業發展區

農業發展區包括基本農田、一般農地區、一般林地區和村莊。

農業發展區應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實施基本農田分類管理,提升農用地綜合效益,統籌運用土地整治等政策手段,促進農村低效和空閒土地盤活利用,落實針對不同地區農村的差異化引導措施。

第18條 生態保護區

生態保護區指南部汝河兩岸的生態敏感區。

生態保護區作為保障城市生態安全的重要區域,保護優先,原則上禁止任何與生態保護無關的城鎮建設,可建設旅遊服務設施。生態保護區面積約6.29平方公里。

鎮區用地佈局規劃

第19條 鎮區用地發展方向選擇

廟下鎮區整體地勢北高南低,西低東高。鎮區範圍內相對平坦,除河流外皆為適宜建設區。鎮區受北部鐵路的限制影響,同時控制鎮區沿S238兩側無須建設,以及從整個區域環境看:未來的發展趨勢向南發展為主。

南部楊村工業基礎較好,緊鄰寧洛高速出入口,省道S242和新建國道344都經過楊莊村,交通條件優越,可做為城鎮建設重點區。

第20條 城鎮性質與規模

1、城鎮性質

廟下鎮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三粉產業、商貿物流為主的農貿型城鎮,做為汝州西部溫泉度假區的旅遊服務配套區。

2、城鎮規模

(1)人口規模

近期2025年鎮區人口規模17000人,遠期2035年鎮區人口規模28000人。

(2)用地規模

近期202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178.42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4.95m2/人;

遠期203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300.93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7.48m2/人。

第21條 用地佈局結構

廟下鎮總體規劃的用地佈局結構為“一心、兩軸、四區 ”。

“一心”:鎮區綜合行政文化和商貿服務中心。

“兩軸”:沿省道S238和S242線形成的十字空間發展軸。

“四片區”:北部居住片區、西部生活居住片區、東部生活片區和東南部特色商業街區。

道路交通系統規劃

第22條 對外交通規劃

鎮區主要對外交通為省道S242和S238,規劃在鎮區外圍建設環路,將省道等過境交通引入鎮區外環路,有效地將來往車輛進行分流,緩解鎮區交通壓力,減少對城鎮生活的影響,保證鎮區內部道路暢通。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紅線控制35米,外環路紅線控制35米。

第23條 道路系統分級

規劃將道路分為主幹路、幹路和支路三級。

1、主幹路

鎮區主要的交通道路,主要聯繫各個組團、各個部分,兩條省道在鎮區路段作為鎮區生活性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5米。其他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0-25米。

2、幹路

各組團內的道路,主要為聯繫各區地塊與主幹路網之間通道,在交通上起到集匯與分流作用。紅線寬度控制為20米。

3、支路是居民生活型道路,紅線寬度控制為15米。

第24條 道路斷面規劃

A-A斷面:35m =5+25+5

B-B斷面:30m =7+16+7

C-C斷面:25m=5+15+5

D-D斷面:20m=5+10+5

E-E斷面:15m=4+7+4

第25條 道路交通設施規劃

1、停車場規劃

共規劃停車場7處。主要設在商業區、行政辦公、學校等。

2、客運站

規劃客運汽車站1處,位於鎮區西部。規劃佔地6767平方米。

鎮區綠地系統規劃

第26條 綠地系統結構

鎮區綠地景觀系統結構為“兩心、一帶,一軸,一廊,多節點”。

“兩心”:居住生活區生態景觀核心和東部鎮區入口處門戶景觀核心。

“一帶”: 鎮區中部玉女河濱河綠化景觀帶,形成鎮區南北向綠化景觀軸線。

“一軸”: 中大街道路形成連接東部門戶景觀和鎮區中部生態景觀核心的道路景觀軸線。

“多節點”:結合用地功能佈局的街頭遊園景觀節點。

第27條 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綠地面積42.17公頃,比重14.01%。其中公園綠地面積22.33公頃,比重7.42%,人均7.98/人。

近期建設規劃

第28條 期建設規劃的年限及規模

近期建設規劃年限:2019-2025年

近期鎮區規劃範圍面積179.89hm2,其中建設用地規模178.42hm2,人口規模17000人。

詳見附表:鎮區近期建設用地平衡表(2025年)。

第29條 近期建設主要內容

1、居住用地

重點建設鎮政府所在地綜合居住片區,充分利用自然景觀環境,建設以多層住宅為主、環境優美的二類居住用地。對老居住區的空心村進行整治改造。

近期規劃居住用地面積為64.93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36.39%,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38.19m2/人。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完善現有教育設施,擴大小學、廟下鎮幼兒園規模,在鎮區南部新建一所中學完。

完善現有的衛生院。

近期規劃公共設施用地19.15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0.7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11.26m2/人。

3、商業服務設施用地

近期對現有商業設施進行提升改造,並在鎮區東南建設特色商業街區。

近期規劃商業服務設施用地面積為28.48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5.96%,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16.75m2/人。

4、物流倉儲用地

保留現狀糧食儲備庫用地。

5、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完善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的改造提升,逐步建設新區路網。並建設三處公共停車場地。

近期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39.83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22.32%,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23.43 m2/人。

6、公用設施用地

近期結合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相配套的建設工作,新建一處垃圾環衛站和一處消防站。

近期公用設施用地2.32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36 m2/人。

7、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

近期集中建設玉女河兩側景觀綠化帶,整治河道景觀,保證對河流水體的保護,提升鎮區整體形象。提升省道兩側道路綠化。

近期公園綠地用地11.21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6.28%,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6.59m2/人。防護綠地用地10.25公頃.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

第1條 規劃依據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2、行政法規、規範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村鎮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2000]36號)

《鎮規劃標準》(GB50188-2007)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1998);

3、上位規劃及相關規劃

(1)《河南省汝州市城鄉總體規劃(2015-2030年)》

(2)《汝州市新農村建設規劃(2015-2030年》

(3)《廟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4)《廟下鎮人居環境提升規劃》

(5)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4、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第2條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的期限為2019-2025年。

近期2019-2025年;

遠期2026-2035年。

第3條 規劃範圍

本規劃將規劃範圍劃分為廟下鎮鎮域、廟下鎮鎮區兩個地域範圍。

(一)廟下鎮鎮域

廟下鎮鎮域範圍為廟下鎮行政轄區,總面積87.55平方公里。

(二)廟下鎮鎮區

北至焦枝鐵路線南側,南至南環路,西至西環路,東至東環路,鎮區規劃範圍面積302.54公頃,其中建設用地規模300.93公頃。

鎮域城鄉發展戰略與目標

第4條 鎮域城鄉發展目標

1、總目標

依託獨有資源的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實現自然、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將廟下鎮建設成為以三粉加工產業、商貿物流業以及特色旅遊服務為主的綜合型城鎮。

2、生態環境目標

(1)環境質量指標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

全年空氣環境質量二級和好於二級標準的天數達到90%以上,大幅度降低 PM2.5濃度,年平均達到35 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50分貝以內。

(2)汙染防治指標

城鎮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鄉村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3、經濟發展目標

到2035年,鎮域各項基礎、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圍繞特色文化旅遊進一步的提升打造旅遊強鎮品牌。重點發展綠色礦產加工、農副產品加工業,建設強力推進招商引資,提升工業支撐。鎮區規模基本形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鎮域國內總產值達到25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0000元以上。

4、社會發展目標

至規劃期末,廟下鎮社會均衡發展,共同進步,城鄉二元結構進一步緩解。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九年義務制教育的普及率達到100%;提高城鄉醫療水平;社會保障覆蓋率為100%,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

5、村鎮建設目標

構建層次分明、等級有序、設施配套完善的村鎮空間佈局結構。以鎮區為中心,以農村居民點為節點,建立按級配套,各種設施完善的服務系統。規劃期末村莊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供電保證率達到100%,通村公路硬化率達到100%。

6、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25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鎮域產業發展佈局規劃

第5條 產業發展佈局

根據經濟發展戰略和廟下鎮空間經濟結構分析,規劃對鎮域進行區域經濟結構重組,將廟下鎮劃分為“兩心、三軸、一帶、八區”。

兩心:中心鎮區和南部楊莊組團。

三軸:三條主要發展軸線S238、S242和G344。

一帶:鎮域南部汝河觀光旅遊帶。

八區:

新能源發展區(風力發電)。

生態旅遊示範區(依託神溝傳統村落)。

三粉產業園區(小寨)。

商貿物流園區(楊莊、寧洛高速出入口)。

城鎮綜合服務區(中心鎮區)。

汝河觀光旅遊產業園區(水上樂園、滑雪場、花卉苗木種植於一體的觀光旅遊產業園區)。

農業示範園區(依託三粉產業培植本地農作物種植示範區)。

特色林果種植區(苗木、果木、草莓等)。

第6條 產業發展規劃

1、第一產業

一產高效農業為主,發展現代農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按培植三粉產業農作物種植示範區和特色林果種植區。實現由傳統農業向定單農業、生態農業、觀光農業方向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為實現廟下鎮域經濟快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第二產業

鎮域工業的發展應逐步集中到鎮區規劃工業集中區,村級工業逐步集中發展,保護鎮域環境,發揮工業經濟的規模效益。

廟下鎮現狀加工業以“三粉”加工為主,多以小型加工作坊形式出現,並對環境造成一定汙染,沒有相關處理設施。規劃期末,廟下鎮“三粉”加工業集聚至廟下三粉產業區內,位於小寨中心村附近,鎮區以西,焦枝鐵路以南。在提高鎮域經濟增長和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時,完善廟下三粉產業鏈條。

3、第三產業

廟下鎮周邊自身擁有豐富的旅遊資源,西鄰溫泉度假區,境內有汝河、神溝傳統村落、山地環境,以及便利的交通條件(寧洛高速、G344國道、省道等),積極發展旅遊服務和商貿物流業,形成以廟下鎮區為中心綜合旅遊配套服務區,以中心村為基礎的商業網絡;依託寧洛高速和344國道等便利的交通條件,在楊莊組團發展商貿物流產業。圍繞主導產業和產品,發展物流配送、商貿旅遊業;有序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發展勞務經濟。

鎮域鎮村體系規劃

第7條 鎮村等級結構規劃

廟下鎮等級結構規劃。規劃將全鎮主要村莊分四個層次:

(1)一級:中心城鎮,即廟下鎮區,包括廟下村和西荒村。以現狀鎮區為依託,向周邊發展,是全鎮政治、經濟、文化、對外貿易、信息交流活動中心。

(2)二級:鎮域副中心,即楊莊組團,楊莊村人口較多,經濟實力較強、交通條件較好。寧洛高速出入口位於村莊西南部。利用其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上藥物流業,確定為鎮域副中心。

(3)三級:中心村,6個,結合上層規劃,將條件較好、輻射能力強的 6個村莊設為中心村,包括灣子、北胡莊、小寨、西趙莊、長張、北郭莊。

(4)四級:基層村,15個,分別為春店、文寨、寺上、黃寨、姚莊、於莊、神溝、北劉、宋王、羅嶺、唐店、古城、薛店、下魯、樂寨。

第8條 鎮村體系職能定位

鎮區職能:鎮域綜合服務中心。

楊莊組團職能:鎮域副中心,以發展商貿物流為主。

中心村職能:村莊現狀規模較大,有一定數量的集居人口,並且有一定發展潛力的村莊。規劃中心村通過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功能為周邊基層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務功能。

基層村職能:鄉村基層單元,是農村中從事農業、家庭副業的居民聚集點,以改善人居環境為主。

第9條 村莊建設分類發展引導

將鎮域村莊劃分為四類: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搬遷遷並四類。並針對不同類型村莊提出發展策略。

集聚提升類:郭莊、西趙莊、長張、小寨、北胡莊、南楊莊、灣子。

城郊融合類:西荒、廟下。

特色保護類:神溝、姚莊、羅郭嶺、古城、寺上、黃寨、北劉。

搬遷撤併類:劉張溝和北張莊自然村(位於神溝行政村內)。

其他特色不突出的村莊,進行保留。

鎮域人口和城鄉用地規劃

第10條 鎮域人口預測

近期202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8萬人;

遠期203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7.4萬人。

第11條 城鄉建設用地規劃

鎮域總用地為8755公頃,到規劃末期建設用地為1347.42公頃,區域交通用地143.21公頃,區域公用設施用地6.13公頃,其餘為非建設用地。

鎮域基礎設施規劃

第12條 鎮域交通規劃

結合上位規劃和廟下鎮的發展情況,規劃形成“四橫、三縱”的道路網結構。

1、對外交通

原省道325提升為國道G344(在建),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50綠化;

原X001改造提升為省道S319,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原X034改造提升為省道S237,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強化寧洛高速公路對廟下鎮的交通聯繫地位,規劃新建高速引線直通鎮區西側(規劃鎮區西環路),完善鎮域道路與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連接。

提升現有主要道路省道S242、省道S238。

2、鎮域主要道路

規劃鎮村聯繫道路不低於四級公路,路面寬度5-6米;規劃村村通公路為四級公路,路面寬度不低於4.5米。同時提升省道S242由鎮區向北延伸至省道S319的道路等級;以及西趙莊—長張—下魯—省道S237的道路等級;省道S238至神溝的道路等級;神溝-趙莊、古城-溫泉鎮的道路等級。連通南張線由楊莊至灣子村的道路。

3、鐵路方面

保留廟下現有火車站,設三級貨站。

4、客運汽車站

規劃對客運站西遷,佈置在鎮區的西部,省道238南側。

“三區三線”劃定及管制措施

第13條 生態保護紅線

主要指汝河以及兩岸生態控制區,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共629.47公頃。

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禁止任何形式與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生態紅線一經劃定,原則上不得調減紅線區範圍,如確有必要,在保證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按照相應法定程序可以進行調整。

第14條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區面積控制主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劃定。

對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不得擅自將農用地轉為非農用地及開發建設。嚴格控制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完善用途管制、質量管理、規劃預留和保護責任落實機制。

第15條 城鎮開發邊界線

廟下鎮鎮區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北至焦枝鐵路,西至小寨村界,南至北汝河向北500米,東至楊莊村界。總範圍面積15.62平方公里。同時北部新能源項目也劃入城鎮開發邊界內。

城鎮建設用地應佈局在城鎮開發邊界範圍以內。

第16條 城鎮建設區

城鎮建設區指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的城鎮建設用地,包括鎮區、產業、獨立工礦區、新能源項目等。

城鎮建設區重點優化城鎮空間結構,調整用地結構,提高用地利用效率,積極引導鎮域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向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集中。城鎮建設區面積約15.62平方公里(不含新能源項目)。

第17條 農業發展區

農業發展區包括基本農田、一般農地區、一般林地區和村莊。

農業發展區應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實施基本農田分類管理,提升農用地綜合效益,統籌運用土地整治等政策手段,促進農村低效和空閒土地盤活利用,落實針對不同地區農村的差異化引導措施。

第18條 生態保護區

生態保護區指南部汝河兩岸的生態敏感區。

生態保護區作為保障城市生態安全的重要區域,保護優先,原則上禁止任何與生態保護無關的城鎮建設,可建設旅遊服務設施。生態保護區面積約6.29平方公里。

鎮區用地佈局規劃

第19條 鎮區用地發展方向選擇

廟下鎮區整體地勢北高南低,西低東高。鎮區範圍內相對平坦,除河流外皆為適宜建設區。鎮區受北部鐵路的限制影響,同時控制鎮區沿S238兩側無須建設,以及從整個區域環境看:未來的發展趨勢向南發展為主。

南部楊村工業基礎較好,緊鄰寧洛高速出入口,省道S242和新建國道344都經過楊莊村,交通條件優越,可做為城鎮建設重點區。

第20條 城鎮性質與規模

1、城鎮性質

廟下鎮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三粉產業、商貿物流為主的農貿型城鎮,做為汝州西部溫泉度假區的旅遊服務配套區。

2、城鎮規模

(1)人口規模

近期2025年鎮區人口規模17000人,遠期2035年鎮區人口規模28000人。

(2)用地規模

近期202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178.42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4.95m2/人;

遠期203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300.93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7.48m2/人。

第21條 用地佈局結構

廟下鎮總體規劃的用地佈局結構為“一心、兩軸、四區 ”。

“一心”:鎮區綜合行政文化和商貿服務中心。

“兩軸”:沿省道S238和S242線形成的十字空間發展軸。

“四片區”:北部居住片區、西部生活居住片區、東部生活片區和東南部特色商業街區。

道路交通系統規劃

第22條 對外交通規劃

鎮區主要對外交通為省道S242和S238,規劃在鎮區外圍建設環路,將省道等過境交通引入鎮區外環路,有效地將來往車輛進行分流,緩解鎮區交通壓力,減少對城鎮生活的影響,保證鎮區內部道路暢通。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紅線控制35米,外環路紅線控制35米。

第23條 道路系統分級

規劃將道路分為主幹路、幹路和支路三級。

1、主幹路

鎮區主要的交通道路,主要聯繫各個組團、各個部分,兩條省道在鎮區路段作為鎮區生活性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5米。其他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0-25米。

2、幹路

各組團內的道路,主要為聯繫各區地塊與主幹路網之間通道,在交通上起到集匯與分流作用。紅線寬度控制為20米。

3、支路是居民生活型道路,紅線寬度控制為15米。

第24條 道路斷面規劃

A-A斷面:35m =5+25+5

B-B斷面:30m =7+16+7

C-C斷面:25m=5+15+5

D-D斷面:20m=5+10+5

E-E斷面:15m=4+7+4

第25條 道路交通設施規劃

1、停車場規劃

共規劃停車場7處。主要設在商業區、行政辦公、學校等。

2、客運站

規劃客運汽車站1處,位於鎮區西部。規劃佔地6767平方米。

鎮區綠地系統規劃

第26條 綠地系統結構

鎮區綠地景觀系統結構為“兩心、一帶,一軸,一廊,多節點”。

“兩心”:居住生活區生態景觀核心和東部鎮區入口處門戶景觀核心。

“一帶”: 鎮區中部玉女河濱河綠化景觀帶,形成鎮區南北向綠化景觀軸線。

“一軸”: 中大街道路形成連接東部門戶景觀和鎮區中部生態景觀核心的道路景觀軸線。

“多節點”:結合用地功能佈局的街頭遊園景觀節點。

第27條 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綠地面積42.17公頃,比重14.01%。其中公園綠地面積22.33公頃,比重7.42%,人均7.98/人。

近期建設規劃

第28條 期建設規劃的年限及規模

近期建設規劃年限:2019-2025年

近期鎮區規劃範圍面積179.89hm2,其中建設用地規模178.42hm2,人口規模17000人。

詳見附表:鎮區近期建設用地平衡表(2025年)。

第29條 近期建設主要內容

1、居住用地

重點建設鎮政府所在地綜合居住片區,充分利用自然景觀環境,建設以多層住宅為主、環境優美的二類居住用地。對老居住區的空心村進行整治改造。

近期規劃居住用地面積為64.93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36.39%,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38.19m2/人。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完善現有教育設施,擴大小學、廟下鎮幼兒園規模,在鎮區南部新建一所中學完。

完善現有的衛生院。

近期規劃公共設施用地19.15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0.7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11.26m2/人。

3、商業服務設施用地

近期對現有商業設施進行提升改造,並在鎮區東南建設特色商業街區。

近期規劃商業服務設施用地面積為28.48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5.96%,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16.75m2/人。

4、物流倉儲用地

保留現狀糧食儲備庫用地。

5、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完善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的改造提升,逐步建設新區路網。並建設三處公共停車場地。

近期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39.83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22.32%,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23.43 m2/人。

6、公用設施用地

近期結合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相配套的建設工作,新建一處垃圾環衛站和一處消防站。

近期公用設施用地2.32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36 m2/人。

7、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

近期集中建設玉女河兩側景觀綠化帶,整治河道景觀,保證對河流水體的保護,提升鎮區整體形象。提升省道兩側道路綠化。

近期公園綠地用地11.21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6.28%,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6.59m2/人。防護綠地用地10.25公頃.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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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規劃依據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2、行政法規、規範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村鎮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2000]36號)

《鎮規劃標準》(GB50188-2007)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1998);

3、上位規劃及相關規劃

(1)《河南省汝州市城鄉總體規劃(2015-2030年)》

(2)《汝州市新農村建設規劃(2015-2030年》

(3)《廟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4)《廟下鎮人居環境提升規劃》

(5)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4、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第2條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的期限為2019-2025年。

近期2019-2025年;

遠期2026-2035年。

第3條 規劃範圍

本規劃將規劃範圍劃分為廟下鎮鎮域、廟下鎮鎮區兩個地域範圍。

(一)廟下鎮鎮域

廟下鎮鎮域範圍為廟下鎮行政轄區,總面積87.55平方公里。

(二)廟下鎮鎮區

北至焦枝鐵路線南側,南至南環路,西至西環路,東至東環路,鎮區規劃範圍面積302.54公頃,其中建設用地規模300.93公頃。

鎮域城鄉發展戰略與目標

第4條 鎮域城鄉發展目標

1、總目標

依託獨有資源的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實現自然、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將廟下鎮建設成為以三粉加工產業、商貿物流業以及特色旅遊服務為主的綜合型城鎮。

2、生態環境目標

(1)環境質量指標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

全年空氣環境質量二級和好於二級標準的天數達到90%以上,大幅度降低 PM2.5濃度,年平均達到35 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50分貝以內。

(2)汙染防治指標

城鎮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鄉村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3、經濟發展目標

到2035年,鎮域各項基礎、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圍繞特色文化旅遊進一步的提升打造旅遊強鎮品牌。重點發展綠色礦產加工、農副產品加工業,建設強力推進招商引資,提升工業支撐。鎮區規模基本形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鎮域國內總產值達到25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0000元以上。

4、社會發展目標

至規劃期末,廟下鎮社會均衡發展,共同進步,城鄉二元結構進一步緩解。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九年義務制教育的普及率達到100%;提高城鄉醫療水平;社會保障覆蓋率為100%,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

5、村鎮建設目標

構建層次分明、等級有序、設施配套完善的村鎮空間佈局結構。以鎮區為中心,以農村居民點為節點,建立按級配套,各種設施完善的服務系統。規劃期末村莊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供電保證率達到100%,通村公路硬化率達到100%。

6、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25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鎮域產業發展佈局規劃

第5條 產業發展佈局

根據經濟發展戰略和廟下鎮空間經濟結構分析,規劃對鎮域進行區域經濟結構重組,將廟下鎮劃分為“兩心、三軸、一帶、八區”。

兩心:中心鎮區和南部楊莊組團。

三軸:三條主要發展軸線S238、S242和G344。

一帶:鎮域南部汝河觀光旅遊帶。

八區:

新能源發展區(風力發電)。

生態旅遊示範區(依託神溝傳統村落)。

三粉產業園區(小寨)。

商貿物流園區(楊莊、寧洛高速出入口)。

城鎮綜合服務區(中心鎮區)。

汝河觀光旅遊產業園區(水上樂園、滑雪場、花卉苗木種植於一體的觀光旅遊產業園區)。

農業示範園區(依託三粉產業培植本地農作物種植示範區)。

特色林果種植區(苗木、果木、草莓等)。

第6條 產業發展規劃

1、第一產業

一產高效農業為主,發展現代農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按培植三粉產業農作物種植示範區和特色林果種植區。實現由傳統農業向定單農業、生態農業、觀光農業方向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為實現廟下鎮域經濟快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第二產業

鎮域工業的發展應逐步集中到鎮區規劃工業集中區,村級工業逐步集中發展,保護鎮域環境,發揮工業經濟的規模效益。

廟下鎮現狀加工業以“三粉”加工為主,多以小型加工作坊形式出現,並對環境造成一定汙染,沒有相關處理設施。規劃期末,廟下鎮“三粉”加工業集聚至廟下三粉產業區內,位於小寨中心村附近,鎮區以西,焦枝鐵路以南。在提高鎮域經濟增長和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時,完善廟下三粉產業鏈條。

3、第三產業

廟下鎮周邊自身擁有豐富的旅遊資源,西鄰溫泉度假區,境內有汝河、神溝傳統村落、山地環境,以及便利的交通條件(寧洛高速、G344國道、省道等),積極發展旅遊服務和商貿物流業,形成以廟下鎮區為中心綜合旅遊配套服務區,以中心村為基礎的商業網絡;依託寧洛高速和344國道等便利的交通條件,在楊莊組團發展商貿物流產業。圍繞主導產業和產品,發展物流配送、商貿旅遊業;有序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發展勞務經濟。

鎮域鎮村體系規劃

第7條 鎮村等級結構規劃

廟下鎮等級結構規劃。規劃將全鎮主要村莊分四個層次:

(1)一級:中心城鎮,即廟下鎮區,包括廟下村和西荒村。以現狀鎮區為依託,向周邊發展,是全鎮政治、經濟、文化、對外貿易、信息交流活動中心。

(2)二級:鎮域副中心,即楊莊組團,楊莊村人口較多,經濟實力較強、交通條件較好。寧洛高速出入口位於村莊西南部。利用其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上藥物流業,確定為鎮域副中心。

(3)三級:中心村,6個,結合上層規劃,將條件較好、輻射能力強的 6個村莊設為中心村,包括灣子、北胡莊、小寨、西趙莊、長張、北郭莊。

(4)四級:基層村,15個,分別為春店、文寨、寺上、黃寨、姚莊、於莊、神溝、北劉、宋王、羅嶺、唐店、古城、薛店、下魯、樂寨。

第8條 鎮村體系職能定位

鎮區職能:鎮域綜合服務中心。

楊莊組團職能:鎮域副中心,以發展商貿物流為主。

中心村職能:村莊現狀規模較大,有一定數量的集居人口,並且有一定發展潛力的村莊。規劃中心村通過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功能為周邊基層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務功能。

基層村職能:鄉村基層單元,是農村中從事農業、家庭副業的居民聚集點,以改善人居環境為主。

第9條 村莊建設分類發展引導

將鎮域村莊劃分為四類: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搬遷遷並四類。並針對不同類型村莊提出發展策略。

集聚提升類:郭莊、西趙莊、長張、小寨、北胡莊、南楊莊、灣子。

城郊融合類:西荒、廟下。

特色保護類:神溝、姚莊、羅郭嶺、古城、寺上、黃寨、北劉。

搬遷撤併類:劉張溝和北張莊自然村(位於神溝行政村內)。

其他特色不突出的村莊,進行保留。

鎮域人口和城鄉用地規劃

第10條 鎮域人口預測

近期202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8萬人;

遠期203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7.4萬人。

第11條 城鄉建設用地規劃

鎮域總用地為8755公頃,到規劃末期建設用地為1347.42公頃,區域交通用地143.21公頃,區域公用設施用地6.13公頃,其餘為非建設用地。

鎮域基礎設施規劃

第12條 鎮域交通規劃

結合上位規劃和廟下鎮的發展情況,規劃形成“四橫、三縱”的道路網結構。

1、對外交通

原省道325提升為國道G344(在建),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50綠化;

原X001改造提升為省道S319,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原X034改造提升為省道S237,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強化寧洛高速公路對廟下鎮的交通聯繫地位,規劃新建高速引線直通鎮區西側(規劃鎮區西環路),完善鎮域道路與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連接。

提升現有主要道路省道S242、省道S238。

2、鎮域主要道路

規劃鎮村聯繫道路不低於四級公路,路面寬度5-6米;規劃村村通公路為四級公路,路面寬度不低於4.5米。同時提升省道S242由鎮區向北延伸至省道S319的道路等級;以及西趙莊—長張—下魯—省道S237的道路等級;省道S238至神溝的道路等級;神溝-趙莊、古城-溫泉鎮的道路等級。連通南張線由楊莊至灣子村的道路。

3、鐵路方面

保留廟下現有火車站,設三級貨站。

4、客運汽車站

規劃對客運站西遷,佈置在鎮區的西部,省道238南側。

“三區三線”劃定及管制措施

第13條 生態保護紅線

主要指汝河以及兩岸生態控制區,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共629.47公頃。

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禁止任何形式與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生態紅線一經劃定,原則上不得調減紅線區範圍,如確有必要,在保證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按照相應法定程序可以進行調整。

第14條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區面積控制主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劃定。

對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不得擅自將農用地轉為非農用地及開發建設。嚴格控制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完善用途管制、質量管理、規劃預留和保護責任落實機制。

第15條 城鎮開發邊界線

廟下鎮鎮區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北至焦枝鐵路,西至小寨村界,南至北汝河向北500米,東至楊莊村界。總範圍面積15.62平方公里。同時北部新能源項目也劃入城鎮開發邊界內。

城鎮建設用地應佈局在城鎮開發邊界範圍以內。

第16條 城鎮建設區

城鎮建設區指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的城鎮建設用地,包括鎮區、產業、獨立工礦區、新能源項目等。

城鎮建設區重點優化城鎮空間結構,調整用地結構,提高用地利用效率,積極引導鎮域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向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集中。城鎮建設區面積約15.62平方公里(不含新能源項目)。

第17條 農業發展區

農業發展區包括基本農田、一般農地區、一般林地區和村莊。

農業發展區應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實施基本農田分類管理,提升農用地綜合效益,統籌運用土地整治等政策手段,促進農村低效和空閒土地盤活利用,落實針對不同地區農村的差異化引導措施。

第18條 生態保護區

生態保護區指南部汝河兩岸的生態敏感區。

生態保護區作為保障城市生態安全的重要區域,保護優先,原則上禁止任何與生態保護無關的城鎮建設,可建設旅遊服務設施。生態保護區面積約6.29平方公里。

鎮區用地佈局規劃

第19條 鎮區用地發展方向選擇

廟下鎮區整體地勢北高南低,西低東高。鎮區範圍內相對平坦,除河流外皆為適宜建設區。鎮區受北部鐵路的限制影響,同時控制鎮區沿S238兩側無須建設,以及從整個區域環境看:未來的發展趨勢向南發展為主。

南部楊村工業基礎較好,緊鄰寧洛高速出入口,省道S242和新建國道344都經過楊莊村,交通條件優越,可做為城鎮建設重點區。

第20條 城鎮性質與規模

1、城鎮性質

廟下鎮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三粉產業、商貿物流為主的農貿型城鎮,做為汝州西部溫泉度假區的旅遊服務配套區。

2、城鎮規模

(1)人口規模

近期2025年鎮區人口規模17000人,遠期2035年鎮區人口規模28000人。

(2)用地規模

近期202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178.42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4.95m2/人;

遠期203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300.93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7.48m2/人。

第21條 用地佈局結構

廟下鎮總體規劃的用地佈局結構為“一心、兩軸、四區 ”。

“一心”:鎮區綜合行政文化和商貿服務中心。

“兩軸”:沿省道S238和S242線形成的十字空間發展軸。

“四片區”:北部居住片區、西部生活居住片區、東部生活片區和東南部特色商業街區。

道路交通系統規劃

第22條 對外交通規劃

鎮區主要對外交通為省道S242和S238,規劃在鎮區外圍建設環路,將省道等過境交通引入鎮區外環路,有效地將來往車輛進行分流,緩解鎮區交通壓力,減少對城鎮生活的影響,保證鎮區內部道路暢通。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紅線控制35米,外環路紅線控制35米。

第23條 道路系統分級

規劃將道路分為主幹路、幹路和支路三級。

1、主幹路

鎮區主要的交通道路,主要聯繫各個組團、各個部分,兩條省道在鎮區路段作為鎮區生活性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5米。其他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0-25米。

2、幹路

各組團內的道路,主要為聯繫各區地塊與主幹路網之間通道,在交通上起到集匯與分流作用。紅線寬度控制為20米。

3、支路是居民生活型道路,紅線寬度控制為15米。

第24條 道路斷面規劃

A-A斷面:35m =5+25+5

B-B斷面:30m =7+16+7

C-C斷面:25m=5+15+5

D-D斷面:20m=5+10+5

E-E斷面:15m=4+7+4

第25條 道路交通設施規劃

1、停車場規劃

共規劃停車場7處。主要設在商業區、行政辦公、學校等。

2、客運站

規劃客運汽車站1處,位於鎮區西部。規劃佔地6767平方米。

鎮區綠地系統規劃

第26條 綠地系統結構

鎮區綠地景觀系統結構為“兩心、一帶,一軸,一廊,多節點”。

“兩心”:居住生活區生態景觀核心和東部鎮區入口處門戶景觀核心。

“一帶”: 鎮區中部玉女河濱河綠化景觀帶,形成鎮區南北向綠化景觀軸線。

“一軸”: 中大街道路形成連接東部門戶景觀和鎮區中部生態景觀核心的道路景觀軸線。

“多節點”:結合用地功能佈局的街頭遊園景觀節點。

第27條 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綠地面積42.17公頃,比重14.01%。其中公園綠地面積22.33公頃,比重7.42%,人均7.98/人。

近期建設規劃

第28條 期建設規劃的年限及規模

近期建設規劃年限:2019-2025年

近期鎮區規劃範圍面積179.89hm2,其中建設用地規模178.42hm2,人口規模17000人。

詳見附表:鎮區近期建設用地平衡表(2025年)。

第29條 近期建設主要內容

1、居住用地

重點建設鎮政府所在地綜合居住片區,充分利用自然景觀環境,建設以多層住宅為主、環境優美的二類居住用地。對老居住區的空心村進行整治改造。

近期規劃居住用地面積為64.93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36.39%,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38.19m2/人。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完善現有教育設施,擴大小學、廟下鎮幼兒園規模,在鎮區南部新建一所中學完。

完善現有的衛生院。

近期規劃公共設施用地19.15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0.7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11.26m2/人。

3、商業服務設施用地

近期對現有商業設施進行提升改造,並在鎮區東南建設特色商業街區。

近期規劃商業服務設施用地面積為28.48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5.96%,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16.75m2/人。

4、物流倉儲用地

保留現狀糧食儲備庫用地。

5、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完善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的改造提升,逐步建設新區路網。並建設三處公共停車場地。

近期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39.83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22.32%,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23.43 m2/人。

6、公用設施用地

近期結合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相配套的建設工作,新建一處垃圾環衛站和一處消防站。

近期公用設施用地2.32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36 m2/人。

7、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

近期集中建設玉女河兩側景觀綠化帶,整治河道景觀,保證對河流水體的保護,提升鎮區整體形象。提升省道兩側道路綠化。

近期公園綠地用地11.21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6.28%,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6.59m2/人。防護綠地用地10.25公頃.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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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規劃依據

1、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08年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2、行政法規、規範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村鎮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2000]36號)

《鎮規劃標準》(GB50188-2007)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1998);

3、上位規劃及相關規劃

(1)《河南省汝州市城鄉總體規劃(2015-2030年)》

(2)《汝州市新農村建設規劃(2015-2030年》

(3)《廟下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

(4)《廟下鎮人居環境提升規劃》

(5)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4、廟下鎮政府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各項統計數據、基礎資料及地形圖。

第2條 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的期限為2019-2025年。

近期2019-2025年;

遠期2026-2035年。

第3條 規劃範圍

本規劃將規劃範圍劃分為廟下鎮鎮域、廟下鎮鎮區兩個地域範圍。

(一)廟下鎮鎮域

廟下鎮鎮域範圍為廟下鎮行政轄區,總面積87.55平方公里。

(二)廟下鎮鎮區

北至焦枝鐵路線南側,南至南環路,西至西環路,東至東環路,鎮區規劃範圍面積302.54公頃,其中建設用地規模300.93公頃。

鎮域城鄉發展戰略與目標

第4條 鎮域城鄉發展目標

1、總目標

依託獨有資源的發展,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實現自然、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將廟下鎮建設成為以三粉加工產業、商貿物流業以及特色旅遊服務為主的綜合型城鎮。

2、生態環境目標

(1)環境質量指標

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穩定在100%;

全年空氣環境質量二級和好於二級標準的天數達到90%以上,大幅度降低 PM2.5濃度,年平均達到35 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噪聲平均值控制在50分貝以內。

(2)汙染防治指標

城鎮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鄉村生活汙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100%。

3、經濟發展目標

到2035年,鎮域各項基礎、公共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圍繞特色文化旅遊進一步的提升打造旅遊強鎮品牌。重點發展綠色礦產加工、農副產品加工業,建設強力推進招商引資,提升工業支撐。鎮區規模基本形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鎮域國內總產值達到25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0000元以上。

4、社會發展目標

至規劃期末,廟下鎮社會均衡發展,共同進步,城鄉二元結構進一步緩解。社會事業全面發展,九年義務制教育的普及率達到100%;提高城鄉醫療水平;社會保障覆蓋率為100%,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

5、村鎮建設目標

構建層次分明、等級有序、設施配套完善的村鎮空間佈局結構。以鎮區為中心,以農村居民點為節點,建立按級配套,各種設施完善的服務系統。規劃期末村莊自來水普及率達到100%,供電保證率達到100%,通村公路硬化率達到100%。

6、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25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鎮域產業發展佈局規劃

第5條 產業發展佈局

根據經濟發展戰略和廟下鎮空間經濟結構分析,規劃對鎮域進行區域經濟結構重組,將廟下鎮劃分為“兩心、三軸、一帶、八區”。

兩心:中心鎮區和南部楊莊組團。

三軸:三條主要發展軸線S238、S242和G344。

一帶:鎮域南部汝河觀光旅遊帶。

八區:

新能源發展區(風力發電)。

生態旅遊示範區(依託神溝傳統村落)。

三粉產業園區(小寨)。

商貿物流園區(楊莊、寧洛高速出入口)。

城鎮綜合服務區(中心鎮區)。

汝河觀光旅遊產業園區(水上樂園、滑雪場、花卉苗木種植於一體的觀光旅遊產業園區)。

農業示範園區(依託三粉產業培植本地農作物種植示範區)。

特色林果種植區(苗木、果木、草莓等)。

第6條 產業發展規劃

1、第一產業

一產高效農業為主,發展現代農業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首要任務。按培植三粉產業農作物種植示範區和特色林果種植區。實現由傳統農業向定單農業、生態農業、觀光農業方向發展,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為實現廟下鎮域經濟快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第二產業

鎮域工業的發展應逐步集中到鎮區規劃工業集中區,村級工業逐步集中發展,保護鎮域環境,發揮工業經濟的規模效益。

廟下鎮現狀加工業以“三粉”加工為主,多以小型加工作坊形式出現,並對環境造成一定汙染,沒有相關處理設施。規劃期末,廟下鎮“三粉”加工業集聚至廟下三粉產業區內,位於小寨中心村附近,鎮區以西,焦枝鐵路以南。在提高鎮域經濟增長和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時,完善廟下三粉產業鏈條。

3、第三產業

廟下鎮周邊自身擁有豐富的旅遊資源,西鄰溫泉度假區,境內有汝河、神溝傳統村落、山地環境,以及便利的交通條件(寧洛高速、G344國道、省道等),積極發展旅遊服務和商貿物流業,形成以廟下鎮區為中心綜合旅遊配套服務區,以中心村為基礎的商業網絡;依託寧洛高速和344國道等便利的交通條件,在楊莊組團發展商貿物流產業。圍繞主導產業和產品,發展物流配送、商貿旅遊業;有序引導農村富餘勞動力外出務工,發展勞務經濟。

鎮域鎮村體系規劃

第7條 鎮村等級結構規劃

廟下鎮等級結構規劃。規劃將全鎮主要村莊分四個層次:

(1)一級:中心城鎮,即廟下鎮區,包括廟下村和西荒村。以現狀鎮區為依託,向周邊發展,是全鎮政治、經濟、文化、對外貿易、信息交流活動中心。

(2)二級:鎮域副中心,即楊莊組團,楊莊村人口較多,經濟實力較強、交通條件較好。寧洛高速出入口位於村莊西南部。利用其便利的交通條件發展上藥物流業,確定為鎮域副中心。

(3)三級:中心村,6個,結合上層規劃,將條件較好、輻射能力強的 6個村莊設為中心村,包括灣子、北胡莊、小寨、西趙莊、長張、北郭莊。

(4)四級:基層村,15個,分別為春店、文寨、寺上、黃寨、姚莊、於莊、神溝、北劉、宋王、羅嶺、唐店、古城、薛店、下魯、樂寨。

第8條 鎮村體系職能定位

鎮區職能:鎮域綜合服務中心。

楊莊組團職能:鎮域副中心,以發展商貿物流為主。

中心村職能:村莊現狀規模較大,有一定數量的集居人口,並且有一定發展潛力的村莊。規劃中心村通過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功能為周邊基層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務功能。

基層村職能:鄉村基層單元,是農村中從事農業、家庭副業的居民聚集點,以改善人居環境為主。

第9條 村莊建設分類發展引導

將鎮域村莊劃分為四類: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搬遷遷並四類。並針對不同類型村莊提出發展策略。

集聚提升類:郭莊、西趙莊、長張、小寨、北胡莊、南楊莊、灣子。

城郊融合類:西荒、廟下。

特色保護類:神溝、姚莊、羅郭嶺、古城、寺上、黃寨、北劉。

搬遷撤併類:劉張溝和北張莊自然村(位於神溝行政村內)。

其他特色不突出的村莊,進行保留。

鎮域人口和城鄉用地規劃

第10條 鎮域人口預測

近期202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8萬人;

遠期2035年,鎮域總人口規模為7.4萬人。

第11條 城鄉建設用地規劃

鎮域總用地為8755公頃,到規劃末期建設用地為1347.42公頃,區域交通用地143.21公頃,區域公用設施用地6.13公頃,其餘為非建設用地。

鎮域基礎設施規劃

第12條 鎮域交通規劃

結合上位規劃和廟下鎮的發展情況,規劃形成“四橫、三縱”的道路網結構。

1、對外交通

原省道325提升為國道G344(在建),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50綠化;

原X001改造提升為省道S319,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原X034改造提升為省道S237,兩側各控制防護綠地寬度為30綠化;

強化寧洛高速公路對廟下鎮的交通聯繫地位,規劃新建高速引線直通鎮區西側(規劃鎮區西環路),完善鎮域道路與高速公路出入口的連接。

提升現有主要道路省道S242、省道S238。

2、鎮域主要道路

規劃鎮村聯繫道路不低於四級公路,路面寬度5-6米;規劃村村通公路為四級公路,路面寬度不低於4.5米。同時提升省道S242由鎮區向北延伸至省道S319的道路等級;以及西趙莊—長張—下魯—省道S237的道路等級;省道S238至神溝的道路等級;神溝-趙莊、古城-溫泉鎮的道路等級。連通南張線由楊莊至灣子村的道路。

3、鐵路方面

保留廟下現有火車站,設三級貨站。

4、客運汽車站

規劃對客運站西遷,佈置在鎮區的西部,省道238南側。

“三區三線”劃定及管制措施

第13條 生態保護紅線

主要指汝河以及兩岸生態控制區,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共629.47公頃。

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禁止任何形式與生態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生態紅線一經劃定,原則上不得調減紅線區範圍,如確有必要,在保證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的情況下,按照相應法定程序可以進行調整。

第14條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區面積控制主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劃定。

對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不得擅自將農用地轉為非農用地及開發建設。嚴格控制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完善用途管制、質量管理、規劃預留和保護責任落實機制。

第15條 城鎮開發邊界線

廟下鎮鎮區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北至焦枝鐵路,西至小寨村界,南至北汝河向北500米,東至楊莊村界。總範圍面積15.62平方公里。同時北部新能源項目也劃入城鎮開發邊界內。

城鎮建設用地應佈局在城鎮開發邊界範圍以內。

第16條 城鎮建設區

城鎮建設區指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的城鎮建設用地,包括鎮區、產業、獨立工礦區、新能源項目等。

城鎮建設區重點優化城鎮空間結構,調整用地結構,提高用地利用效率,積極引導鎮域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向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集中。城鎮建設區面積約15.62平方公里(不含新能源項目)。

第17條 農業發展區

農業發展區包括基本農田、一般農地區、一般林地區和村莊。

農業發展區應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實施基本農田分類管理,提升農用地綜合效益,統籌運用土地整治等政策手段,促進農村低效和空閒土地盤活利用,落實針對不同地區農村的差異化引導措施。

第18條 生態保護區

生態保護區指南部汝河兩岸的生態敏感區。

生態保護區作為保障城市生態安全的重要區域,保護優先,原則上禁止任何與生態保護無關的城鎮建設,可建設旅遊服務設施。生態保護區面積約6.29平方公里。

鎮區用地佈局規劃

第19條 鎮區用地發展方向選擇

廟下鎮區整體地勢北高南低,西低東高。鎮區範圍內相對平坦,除河流外皆為適宜建設區。鎮區受北部鐵路的限制影響,同時控制鎮區沿S238兩側無須建設,以及從整個區域環境看:未來的發展趨勢向南發展為主。

南部楊村工業基礎較好,緊鄰寧洛高速出入口,省道S242和新建國道344都經過楊莊村,交通條件優越,可做為城鎮建設重點區。

第20條 城鎮性質與規模

1、城鎮性質

廟下鎮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三粉產業、商貿物流為主的農貿型城鎮,做為汝州西部溫泉度假區的旅遊服務配套區。

2、城鎮規模

(1)人口規模

近期2025年鎮區人口規模17000人,遠期2035年鎮區人口規模28000人。

(2)用地規模

近期202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178.42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4.95m2/人;

遠期2035年中心鎮區建設用地300.93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07.48m2/人。

第21條 用地佈局結構

廟下鎮總體規劃的用地佈局結構為“一心、兩軸、四區 ”。

“一心”:鎮區綜合行政文化和商貿服務中心。

“兩軸”:沿省道S238和S242線形成的十字空間發展軸。

“四片區”:北部居住片區、西部生活居住片區、東部生活片區和東南部特色商業街區。

道路交通系統規劃

第22條 對外交通規劃

鎮區主要對外交通為省道S242和S238,規劃在鎮區外圍建設環路,將省道等過境交通引入鎮區外環路,有效地將來往車輛進行分流,緩解鎮區交通壓力,減少對城鎮生活的影響,保證鎮區內部道路暢通。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紅線控制35米,外環路紅線控制35米。

第23條 道路系統分級

規劃將道路分為主幹路、幹路和支路三級。

1、主幹路

鎮區主要的交通道路,主要聯繫各個組團、各個部分,兩條省道在鎮區路段作為鎮區生活性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5米。其他主幹道紅線寬度控制在30-25米。

2、幹路

各組團內的道路,主要為聯繫各區地塊與主幹路網之間通道,在交通上起到集匯與分流作用。紅線寬度控制為20米。

3、支路是居民生活型道路,紅線寬度控制為15米。

第24條 道路斷面規劃

A-A斷面:35m =5+25+5

B-B斷面:30m =7+16+7

C-C斷面:25m=5+15+5

D-D斷面:20m=5+10+5

E-E斷面:15m=4+7+4

第25條 道路交通設施規劃

1、停車場規劃

共規劃停車場7處。主要設在商業區、行政辦公、學校等。

2、客運站

規劃客運汽車站1處,位於鎮區西部。規劃佔地6767平方米。

鎮區綠地系統規劃

第26條 綠地系統結構

鎮區綠地景觀系統結構為“兩心、一帶,一軸,一廊,多節點”。

“兩心”:居住生活區生態景觀核心和東部鎮區入口處門戶景觀核心。

“一帶”: 鎮區中部玉女河濱河綠化景觀帶,形成鎮區南北向綠化景觀軸線。

“一軸”: 中大街道路形成連接東部門戶景觀和鎮區中部生態景觀核心的道路景觀軸線。

“多節點”:結合用地功能佈局的街頭遊園景觀節點。

第27條 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綠地面積42.17公頃,比重14.01%。其中公園綠地面積22.33公頃,比重7.42%,人均7.98/人。

近期建設規劃

第28條 期建設規劃的年限及規模

近期建設規劃年限:2019-2025年

近期鎮區規劃範圍面積179.89hm2,其中建設用地規模178.42hm2,人口規模17000人。

詳見附表:鎮區近期建設用地平衡表(2025年)。

第29條 近期建設主要內容

1、居住用地

重點建設鎮政府所在地綜合居住片區,充分利用自然景觀環境,建設以多層住宅為主、環境優美的二類居住用地。對老居住區的空心村進行整治改造。

近期規劃居住用地面積為64.93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36.39%,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38.19m2/人。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完善現有教育設施,擴大小學、廟下鎮幼兒園規模,在鎮區南部新建一所中學完。

完善現有的衛生院。

近期規劃公共設施用地19.15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0.7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11.26m2/人。

3、商業服務設施用地

近期對現有商業設施進行提升改造,並在鎮區東南建設特色商業街區。

近期規劃商業服務設施用地面積為28.48公頃,佔近期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5.96%,人均居住用地面積為16.75m2/人。

4、物流倉儲用地

保留現狀糧食儲備庫用地。

5、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完善兩條省道鎮區路段的改造提升,逐步建設新區路網。並建設三處公共停車場地。

近期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39.83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22.32%,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23.43 m2/人。

6、公用設施用地

近期結合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相配套的建設工作,新建一處垃圾環衛站和一處消防站。

近期公用設施用地2.32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1.3%,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1.36 m2/人。

7、公園綠地和防護綠地

近期集中建設玉女河兩側景觀綠化帶,整治河道景觀,保證對河流水體的保護,提升鎮區整體形象。提升省道兩側道路綠化。

近期公園綠地用地11.21公頃,佔建設用地總面積為6.28%,人均建設用地面積為6.59m2/人。防護綠地用地10.25公頃.

汝州市廟下鎮總體規劃(2019-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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