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福利來,軍轉更多選擇來了

金戈戈 三劍客 今天

軍人福利來,軍轉更多選擇來了

題圖/大唐 文/金戈戈

當前,正值大學生畢業季,不少地方高校的大學生通常會選擇先擇業後畢業,就是在畢業前先選好以後要去的工作單位,並與單位簽訂協議,等正式畢業再去上班。

2018年底,全軍部隊向人武部交流轉改文職人員。這些幹部先到人武部試用一個月,再根據個人願意和人武部意見確定最終是否轉改。

這種方法大大提高了轉改的針對性、準確性,實現了轉改人員與轉改單位雙方滿意的較好效果,大大提高了軍事人力資源的使用效益。這種辦法與大學生先擇業後畢業,有異曲同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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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是所大學校,從這所學校“畢業”,除了交流轉改文職人員先試用後轉改外,沒有先“擇業”後“畢業”的政策。現行政策,軍人退役如果選擇安置工作,先上報退役,後安置工作,再辦理退役手續、結算退役費用。這樣一步一動,有條不紊,但是也有一定的弊端。

例如,有的計劃安置的幹部,當年轉業時同批人數眾多,競爭激烈,選崗排名靠後,安置工作不理想,於是想改為自主擇業;而有的自主擇業幹部看到當年計劃安置的工作崗位較好,又開始後悔選了自主擇業。

對士兵群體而言,有的士兵選擇由政府安置工作,但當年安置人數多,個人排名靠後,安置工作不理想,後悔選擇安置工作,不如選擇復員多領退役費;有的復員士兵,看到當年政府安置退役士兵較好,又後悔選擇復員。

退役軍人群體眾多,情況不一,意願也就不盡相同。說到底還是不能照搬照抄別人的經驗,而是要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主要需求。

畢竟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什麼都想要,就有可能什麼都落空。

此外,在軍隊文職人員招考中,對於面臨退役的軍人能否報考這一問題,也並沒有明確規定。法無禁止即可行。即使能報考,也沒有加分的優惠政策。例如:某士兵2019年9月面臨退役,他對某文職崗位比較心儀,也符合2019年4月的文職人員招考條件,但是對於他究竟能否報考,並沒有明確規定。如果能報考,他考上了就可能選擇復員,然後到文職崗位上班。如果考不上,則可能選擇繼續服役,或者選擇退役由政府安置工作(如果符合安置條件的話)。

再來看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政策規定,其中已經明確了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那麼,面臨退役的現役軍人,假如有多個選擇,既可以選擇復員,也可以選擇轉業安置工作,或乾脆自主擇業。那如果他考上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就會選擇復員,再正式工作;如果考不上,就可能選擇其它的退役方式。如果死板地規定現役軍人不能報考,把即將退役的軍人也排除在位,這未免有點不近乎人情,畢竟從下一步去向的角度來看,能夠“提早”規避對自己的不利選擇,還是有利於減低將來後悔的可能性的。

從軍就像是讀軍校。而離開部隊,就像是從軍隊這所學校“畢業”,想要再“復讀”也很難。目前政策下,能“復讀”的對象,要麼是個別的上等兵,要麼是退役後年齡仍然符合參軍條件可以“二次入伍”的人,重新服義務兵役。但現在與“二次入伍”有關的政策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通過調查瞭解,不少義務兵在服役時,感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部隊的生活很無奈”,急切想退役,於是呼朋引伴,一窩蜂地集體退役。等退役一段時間後,才緩過勁來,逐步感受發現社會複雜、商海險惡,就業難、創業難,於是開始後悔自己當初太沖動、太天真,尤其是在經濟緊張的情況下,羨慕部隊待遇在提高的趨勢,重新開始懷念曾經的部隊生活,這時很容易會想二次入伍。

同理,在退役的下士中,也經常有類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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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隨著直招士官工作的全面展開,大量直招士官進入軍營。直招士官普遍學歷高、觀念新、思維活,確實為部隊補充了大量的技術型士官人才。但是直招士官群體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說:有的直招士官到部隊後心理落差比較大,融入部隊慢,服役熱情不高。常有帶兵人感慨,指揮類士官還是部隊土生土長的好,應該把素質過硬的退役上等兵或下士們再招回部隊來。

對於軍官而言,軍隊幹部自主擇業年限放寬至18週年,不少退役幹部選擇自主擇業。有的自主擇業幹部可能對選擇自主不太滿意,或有的計劃安置幹部可能對工作崗位不太滿意。軍隊文職人員面向社會招考,有的退役幹部想報考軍隊文職人員,但是大部分軍隊幹部的大學專業是軍事專業。即使少數幹部專業是地方專業或軍地通用專業,但是大部分超齡。

軍隊轉業幹部特別是營以下的自主擇業幹部,年富力強,工作經驗豐富,在管理崗位上,相比從社會招考的人員,能很快進入情況,輕車熟路,遊刃有餘。如果不充分利用此類人員,從社會上招考的文職人員不但花費更多的費用,從性價比看,就不如自主擇業幹部了。

因此,當前不少黨政機關提出——“寧可向前一步形成交叉,也不後退一步形成空隙”的工作理念。

竊以為,軍隊也應該借鑑這種工作理念。即軍事人力資源政策調整改革要勇於探索創新,不能默守成規,不能邯鄲學步,可借制定《退役軍人保障法》的東風,儘量讓個人滿意,讓部隊滿意,讓政府滿意,最大限度提高軍事人力資源的使用效益

為此,斗膽建議如下:

一是探索軍人先“擇業”後“畢業”的政策。

首先,對現役軍人報考軍隊文職人員優先優待。先報考再退役。現役軍人報考文職人員,可以先報考,考上之後再辦理復員手續。最後如果沒有被錄取,仍可繼續服役或選擇其他方式退役。如果報考管理崗位,可不限制專業,有相同相近工作經歷即可;報考專業崗位,筆試成績加10分。實話說,在軍隊系統內實行這個政策不難,只是思路和觀念願不願意轉變的問題。

其次,是選擇安置工作的幹部或士官,先初選工作再辦理退役手續。幹部選擇計劃安置的和士官選擇由政府安置工作的,在退役前3個月,先由軍級部隊的人力資源部門確定擬退役人員名單,將他們的基本情況、安置材料複印件、安置意願彙總,以公函形式發至軍分區或直轄市的人武部,軍分區或直轄市的人武部與退役軍人事務局、人社局、組織部溝通,審核相關信息,制定安置的初步方案,明確大致安置崗位。同時,將當年擬退役安置工作人員的服役基本情況、檔案積分情況、安置崗位情況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讓擬退役人員知己知彼,認真考慮,慎重選擇各自適合的退役方式。

最後,是面臨退役的軍人準備報考國家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可以先報考再退役。操作上,先由部隊開具同意報考證明,證明此人列入擬退役對象。為保證軍人不失信,可先向招考單位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待軍人考上之後,再辦理退役手續,到招考單位報到,招考單位退還保證金。若考上,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正式報道,保證金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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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探索軍人“復讀”的政策。

第一,可以參照直招士官的模式,從退役士兵中招收士官。根據服役時專業進行分配,儘量根據個人願意,分配到原部隊、離家近的部隊或艱苦邊遠部隊。

第二,可以研究制定從退役軍人中招考文職人員的優惠政策。軍隊招考文職人員,必須優先照顧退役軍人,為退役軍人就業提供便利。為此,可設定部分管理崗位定向招考退役軍人,例如:人武部的文職人員全部定向招考退役軍人,這樣既能激發大學生參軍熱情,又能為退役軍人提供就業崗位;對軍隊退役幹部報考管理崗位的,不限定專業,只要求有相同或相近工作經歷,年齡可放寬10歲,直接進入面試;對退役軍人報考專業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等。

總之,就是通過諸如此類的激勵措施,使有關崗位的人才使用率達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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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退役軍人的今天,是現役軍人的明天。

都說,全社會要共同努力,形成尊崇軍人的良好風氣。

都說,我能安穩度日,是因為有那麼多人在我看不見的地方,負重前行。

那麼,請給我們感激和愛戴的,這個時代最可愛,不,是一直以來最可愛也最可靠的人,儘可能多一些選擇。因為,只有他們過好了,未來才會有更多的人願意加入我們這支隊伍,去承擔和他們一樣的使命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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