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女性為何穿旗鞋?

在清朝,滿洲女性與中原漢族一大區別就是看腳,滿洲女性是天足,穿旗鞋,而中原女性是裹小腳,三寸金蓮。於是有人問,滿洲女性為何穿旗鞋?

清朝在入關前,滿洲女性就是使用旗鞋,旗鞋是滿洲古代女性的傳統鞋。這一點自古就與中原女性不同。

滿洲女性為何穿旗鞋?

中原女性是裹小腳的,但起源何時,歷史學家是有不同說法,主要有以下幾種說法:

1、自古說,大禹的妻子就是小腳,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

商紂王迷戀的妲己,因妲己是狐狸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

於是有人依據大禹妻、妲己的說法,以中原自古以來就以女人小腳為美,就已經開始裹小腳,其他女性也為此效仿。

2、漢朝說,漢成帝之皇后趙飛燕就小腳,趙飛燕本來不得寵,為了得到皇帝的寵愛,她下狠心把腳趾頭扳到腳底,然後用長長的布裹緊,穿上金色的舞鞋,在蓮花上翩翩起舞,據說最早的裹小腳,於是其他女性也效仿。

3、南北朝說,依據《南史。齊東昏侯紀》記載中的東昏侯,以金為蓮花貼地,令潘妃走在上面,稱之為“步步生蓮花”,最早將女人小腳與蓮花聯繫,是“三寸金蓮”說法之源。

4、隋朝說,相傳有一次隋煬帝東遊江都,徵召一百名名美女給他拉縴。有一個鐵匠的女兒,叫吳月娘被選中。百姓都痛恨煬帝的昏庸暴虐,吳月娘也不例外。就讓父親打製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小刀,用長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儘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留下的腳印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非常喜歡,就讓她近身,想看看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小刀刺向隋煬帝,隋煬帝躲閃不及刺傷手臂,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後來隋煬帝下旨:再要選美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又說是為了不入宮),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5、唐朝說,有研究者認為:纏足的開始至少不遲於唐代,也就是說,在五代以前就有了。他們引元代伊世珍《琅玡記》所載:”安史之亂“時,楊貴妃在馬嵬坡被縊死後,當地有一位老婦人因拾得楊貴妃的襪子而致富。其女名王飛,還拾得雀頭履一雙;上面嵌有珍珠,履僅三寸長。王飛將此奉為異寶,從不肯輕易給人看。據此,推論出纏足在唐玄宗時就有了。

《群談採餘》中有詠楊貴妃羅襪詩一首:“仙事凌波去不遠,獨留塵襪馬嵬山。可憐一掬無三寸,踏盡中原萬里翻。”阮閱編的《詩話總龜》中記載了唐玄宗從蜀避難回來,為懷念楊貴妃曾作《羅襪銘》,內有“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之句。

在唐代文人的筆下,也有了對女人小腳的描寫。如白居易《上一陽一人》詩中的“小頭鞋履窄衣裳,天寶末年時世妝”;《花間集》中的“慢移弓底繡羅鞋”,等等,反映了當時婦女已纏足併成為一種風氣。

清代內地有人到西藏,發現當地的燈具狀如弓鞋,稱為“唐公主履”。唐公主,指文成公主。有人即認為這是唐代纏足的實證。需要指出的是,持纏足不遲於唐代說法者儘管引用了不少資料,但並未確切地指出究竟始於何時,源在哪裡?從記載看,唐代以前人們對婦女腳之大小已有講究,作為美不美的一個標誌。像《孔雀東南飛》中就有“纖纖作細步,一精一妙世無雙”之句。

6、五代說,持此論者大多引用南宋張邦基《墨莊漫錄》中的一段記載:南唐主李煜有一宮女名窅娘,輕盈善舞,以帛纏足,使之纖小如新月一般。她穿著白色的襪子在六尺高的金制蓮花上翩翩起舞。李煜看後十分喜歡,稱其有凌雲之態。這種風氣先興起於宮帷之中,後進入民間,以後為人所效仿,從此開纏足之先河。

7、宋朝說,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於北宋,纏足風俗興起於南宋。並歸納纏足起因,大概說來有四個方面:審美的要求、兩性隔離制度、宋明理學的推動、處女嗜好的促進等。

宋代著名詩人蘇東坡就是小腳控,他寫的《菩薩蠻》(“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被認為是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

滿洲女性為何穿旗鞋?

滿族婦女與漢族不同,她們崇尚腳力勁健、登山行馬,拒絕纏足陋習而以大腳“天足”為美。

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滿洲女性的旗鞋有著悠久的歷史。相傳滿族歷史上曾發生過一場軍事衝突,勝者哈斯古罕為預防辛苦得到的城池被再次奪回,便在城池周圍圍滿了數尺深的紅色繡水,人馬無法涉水通過,而為搶回城池一雪前恥,敗者多羅甘珠從仙鶴身上受了啟示,設計製作了底厚且高的旗鞋,並帶領士兵穿著這種鞋一舉奪下了城池。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過去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等,為防蟲蛇叮咬,便在鞋底綁縛木塊,後來製做的日益精巧,發展成了高底鞋。

滿洲女性傳統的鞋就“旗鞋” ,一直延續。入關後,為避免學漢人,皇帝也三令五申禁止穿漢裝和裹小腳。清朝也曾禁止漢族裹小腳,但受到漢族強烈反對,並以男降女不降之說,讓漢族女性繼續保持漢族傳統為文化。

滿洲女性的旗鞋以木為底,鞋根起於中央,這種鞋俗稱“旗鞋”或通稱“高底鞋”。

“高底鞋”主要又分兩種,一種叫“花盆底”鞋;另一種叫“馬蹄底”鞋。其木底高跟一般在5-10釐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釐米,最高的可達25釐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因跟底的形狀不同通常區分的兩種樣式:一種是上敞下斂,根底為橢圓形,倒梯狀的外形遠看很象花盆另一種則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倒行的馬蹄印。“花盆底”和“馬蹄底”因此而得名,又統稱“高底鞋”。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繡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繡、金銀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絨毛球或穗子,穗子最長者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

高底旗鞋在民間多為十六歲以上的滿族青年、中年女子在禮儀場合穿用,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

而在官僚貴族當中無論青年、中年、或老年婦女均可穿著高底鞋。

作者富察春兵

滿族文化網原創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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