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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器在古時被稱為“金”或“吉金”,其使用流行於新石器時代晚期至秦漢時期。中國青銅器製作精美,在世界青銅器中享有極高的聲譽和藝術價值。

古代重要的青銅器上往往會銘刻文字,這種文字被後人稱為金文、鐘鼎文等。銘文的歷史傳統從商周一直延續到秦漢以後。考古人員就在南昌西漢海昏侯墓中出土的大量青銅器上發現了很多銘文,這些或清晰或模糊的銘文中隱藏著什麼祕密?通過歷史學家王金中的研究,我們可以一窺其中的奧祕。

西周“子畯父乙”提樑卣

在南昌西漢海昏侯墓中,出土了一件西周時期的青銅提樑卣,考古專家認為,這件物品可能是墓主人劉賀的收藏。

王金中在《管窺漢代文明之光——海昏侯墓出土文物探析》中介紹,這件青銅提樑卣短頸、垂腹,文字鑄刻在底座上,從器型、紋飾以及文字上綜合判斷,應為商代晚期至西周早期之物。這件青銅提樑卣上的銘文透露出它第一位主人的有關信息。

青銅提樑卣底座有四字,即“子畯父乙”。王金中認為,畯,《說文解字》的釋意為“農夫也,從田”。畯如果作為名詞,是指古代掌管農事的官員;如果作為形容詞,與“俊”通假,表示才俊出眾。這裡的“子畯”,是人名,大約是一位管理耕種的官員。商代時“父乙”是商武丁王對生父小乙的稱呼,或商文丁王對生父武乙的稱呼。到西周時,父乙成為祭祀時的專用術語。“父”,是指祭祀已故的父親;“乙”,是指安排在乙日的祭祀。由於西周時期的貴族每天都要祭祀祖先,因而需要排列祭祀次序,依序而祭。“父乙”就是排列在一旬中第二天祭祀父親。

“昌邑籍田”青銅鼎

南昌西漢海昏侯墓出土的一件“昌邑籍田”青銅鼎,斂口,鼓腹,圓底,三蹄足,雙附耳,鼎身上刻有銘文15字:“昌邑籍田 銅鼎 容十鬥 重卌八斤 第二”。

王金中研究認為,“昌邑”兩個字證明這件青銅鼎屬昌邑王所有。昌邑王共兩代,第一代是劉髆,第二代是劉賀。這件青銅鼎可能是漢武帝時期由劉髆命人鑄造,漢宣帝時期由劉賀從山陽郡帶到海昏侯國。

“籍田”,古時帝王於春耕前親耕農田,以祭祀宗廟,且寓勸農之意,稱為“籍田禮”。此鼎是昌邑王親耕農田,勸民農耕,以促進農業生產而鑄造的。

“容十鬥”是指此鼎的容積是當時的十鬥,也就是一斛。漢代的一斛為10鬥,一斗為10升,一升相當於現在的200毫升。商周時期,鼎是烹煮和盛貯肉類的器具,用來進行祭祀活動。到了西漢時期,鼎的祭祀功能減弱,實用功能增強,可以用來盛水、酒、糧食,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一種量器。

“重卌八斤”是指此鼎的淨重量為48斤。卌,是四十的古寫法。漢代的一斤相當於現在的248克左右。標明此鼎的淨重,可以基本確定鑄造時使用的青銅合金大約48斤,而且可以作為生活中標準的衡器,以此度量其他物品的重量。

“第二”是指此鼎在同類器物中的編號,說明昌邑王府的青銅鼎不止一件。

“昌邑食官”青銅鋗

海昏侯墓共出土兩件帶有銘文的青銅鋗。鋗,是古代的一種平底盆形有環的小鍋,一般屬於食器或水器。其中一件青銅鋗敞口,雙耳缺環,器底略圓,腹部有凸弦紋。鋗身刻有16字銘文:“昌邑食官 鋗 容十鬥 重卅斤 昌邑二年造”。

“昌邑食官”指昌邑國的食官。在海昏侯墓的隨葬器物中,多處都有“食官”字樣,比如,一件漆耳杯底部就用針刻有“食官”二字。食官是專門掌管王室膳食以及祭祀之享的命官。《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漢代的食官一般歸少府管,下面有太官、湯官、導官,又有胞人,分工明確。這表明,昌邑國的食官是作為一個機構設置的。劉賀即使被貶為海昏侯,也有食官伺候。

“容十鬥 重卅斤”是這件青銅鋗的淨容積和淨重。由此可知,在相同條件下,人們使用青銅鋗,要比使用青銅鼎輕便一些。

“昌邑二年造”是昌邑王使用的年號。在海昏侯墓出土的漆器銘文上,還有昌邑九年、昌邑十年等字樣,王金中認為這些都是第一代昌邑王劉髆在位期間製造的。

另一件“昌邑食官”青銅鋗上的銘文為“昌邑食官 鋗 容四鬥 重十三斤十兩 昌邑二年造”,說明這兩件青銅鋗是同一年製造的。

“見日之光”青銅鏡

海昏侯墓出土的有銘文的圓形青銅鏡共三面,都是典型的西漢時期王公貴族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青銅鏡。其背面紋飾清晰、繁複,圖案以圓紐為中心,並蒂十二連珠紋紐座,座外一週凸弦紋圈及一週內向八連弧紋帶,弧紋帶外有兩週櫛齒紋,素平寬緣。其中兩面銅鏡在櫛齒紋間有一圈銘文;而另一面銅鏡在八連弧紋帶和櫛齒紋間有兩圈銘文,為雙圈銘文銅鏡,較為罕見。

這面雙圈銘文銅鏡的八連弧文之間,花紋與銘文交錯,從右向左可辨別8字——“見日之光,相忘長毋”。這是西漢時期較為流行的一種青銅鏡銘文。

王金中認為,“見日之光”裡的“見”,應讀作“視”。意思是這面青銅鏡只有對著太陽光才能清楚地照見人影。據史料記載,這種銅鏡非常神奇,具有透光的效果,即鏡面在平行光線的照射下,能將鏡背的紋飾和銘文完全反射出來。“相忘長毋”就是“長毋相忘”,意思是永遠不要忘記。西漢早期的鏡銘上,多有“毋相忘”三字,中期以後增加一字,成為 “長(常)毋相忘” 四字。從內容上看,這件日光鏡代表著主人美好的心願:夫妻恩愛,永不相忘。海昏侯墓中出土的另外兩面單圈銘文鏡,表達的也都是相思文化和祈願文化。

“大劉一斤”銅環權

海昏侯墓還出土了一套銅環權,從小到大、從輕到重一共12枚。據丘光明著《中國曆代度量衡考》統計,近代出土的銅環權從春秋、戰國至秦漢,約23套,每套少的只有兩枚,多的達十枚左右。海昏侯墓出土的這套銅環權共有12枚,是目前出土銅環權中最多、最完整的。這為深入研究漢代的度量衡制度提供了難得的實物標本。

海昏侯墓出土的這套銅環權中最大的一枚邊緣刻有銘文“大劉一斤”四字。“大劉”是劉賀當皇帝被廢黜後,成為庶民時的稱呼。海昏侯墓出土的最重要的文物之一,就是“大劉記印”。而在這套銅環權上也出現“大劉”二字,印證了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當過諸侯王、皇帝的庶民劉賀,對外都是以大劉相稱,以便最大限度避開各種風頭。同時也說明,這套銅環權與那枚“大劉記印”在同一時期使用。

“一斤”是這套銅環權中最大一枚的淨重。這套12枚銅環權可分六組,每組兩枚,重量相同。這套銅環權當初很可能是兩套,每套6枚。兩套組合而成一套,集中使用。儘管如此,也只能稱量較輕的物件,如貨幣或藥材。

王金中認為,從海昏侯墓出土青銅器的銘文看,西漢時期出現了大量簡化字、繁化字、異體字、通假字,如“鼎”“造”“兩”等,就是人們根據需要創造出來的簡化字。即使是同樣的一個字,在不同的青銅器銘文上書寫也有很大不同。

“昌邑宦”銀燭定

海昏侯墓出土了各式青銅燈具,帶有銘文的是兩件豆形燈。這兩件豆形燈有喇叭形圈足,圓形燈盤,紡錘形長柄,燈盤中央還有插蠟燭的扦子,叫“支釘”或“燭扦”。仔細辨認燈盤周圍的銘文為:“昌邑宦 銀燭定 重六斤十四兩”。

“昌邑宦”指昌邑國的官員。宦,《說文解字》記載:“仕也,從宀,從臣。”說明這盞豆形燈是由昌邑國鑄造,由昌邑國官員管理。

“銀燭定”是這件器物當時的名稱。“銀”是指製作的主要材料。“定”是器物的稱謂。豆形燈是現在的叫法,漢代稱為“定”,也寫作“錠”。漢代並非所有的燈都稱為定(錠),只把這種類似豆形的燈稱為定(錠)。

“燭”表明這盞燈使用的燃料是燭。漢代根據點燈燃料的不同分為油燈和燭燈,油燈使用的是液體燃料,如煤油、花生油或其它植物油、動物油等。燭燈使用的是固體燃料,如黃蠟、白蠟、蜂蠟等。最早的燭是指燃燒的麻桿,後來製作的燭“以葦為中心,以布纏之,飴蜜灌之,若今蠟燭”。漢代時期,燭是貴重物品,只有富貴人家才用燭照明。

“重六斤十四兩”是銀燭定的淨重。在海昏侯墓出土的另外一件青銅豆形燈上,銘文為“昌邑籍田燭定”,王金中認為這件燭定是與“昌邑籍田”銅鼎配套使用的:燭定,是為了凌晨時照明用;銅鼎,是為了在宗廟前祭祀時盛肉用。這說明昌邑國每年春天舉辦的“籍田禮”非常隆重。(南昌日報記者 徐蕾/文 馬悅/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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