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全款買套房,七年後還要再掏192萬!這種房子千萬別買!

青島 購房 銀行 法律 哈爾濱市 蚌埠檢察 2019-04-03

買了一套房子花了兩套房的錢……

青島的一對老夫妻7年前他們花107萬買了乾寶佳園小區一套房子,因開發商隱瞞抵押事實,房子被司法機關拍賣,如今為了保住房子,老人不得不再掏192萬!

2011年花107萬買了套房卻辦不了房產證

2011年8月,家住青島市的張先生和劉女士老兩口買下了一套房子,三室兩廳兩衛,帶一個露臺,購房時他們對房子的設施很滿意。


老人們說,他們年近60的時候退休了,開始規劃自己的晚年,由於年齡越來越大,爬到6樓的家越來越吃力,於是兩位老人想換套電梯房來養老。

有了買電梯房的想法後,兩位老人到處看房,精挑細選之後,他們看中了位於太行山路附近的乾寶佳園小區,而隨後售樓處工作人員的一番話,讓他們決定要儘快把房子買下來。


2011年8月30日,在看完房子之後的第3天,老兩口就把手頭的全部積蓄一共30萬交到了售樓處。兩個月後他們又想辦法,把剩餘的77萬補齊了,而這77萬是他們賣掉了全部兩套老房子才湊齊的錢。

老兩口說他們唯一的兒子在哈爾濱工作,只有過年才回青島,所以這套房子對他們老兩口來說就是最後的歸宿了。


2013年的10月份,小區貼了個通知讓住戶辦房產證。可是到了房屋交易大廳,張先生老兩口才被告知他們的房子辦不了房產證,開發商的解釋是這樣的:你們是最後一個買房的,肯定房產證是最後一個辦,不用著急。


張先生說,當年這個樓盤銷售的廣告在青島的大街小巷隨處可見,一切都看上去很正規,所以他們沒有懷疑過開發商的可信度。

房子被強制拍賣 原來開發商隱瞞了抵押事實

好景不長,2016年2月份,一張貼在小區裡的通知,徹底打亂了這老兩口的生活。

貼在小區樓下的那份通知是青島市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上面這樣寫著:拍賣被執行人青島乾寶雅泰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乾寶佳園小區6間商鋪和1單元2302戶房產,乾寶雅泰置業有限公司是張先生家所在小區的開發商,而被拍賣的2302正是張先生的家。

老兩口全款買下的房子突然被法院拍賣,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張先生和劉女士跑到法院詢問。在法院,張先生老兩口看到了2015年的一份判決書,原告是青島市的一家典當行,被告就是張先生家所在小區的開發商。

負責審理這一案件的法官解釋說:在2011年3月,開發商向那家典當行借款1200萬元。到了約定的還款日期開發商只還上了200多萬,所以典當行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最終法院判決開發商償還剩餘的借款933萬元。

兩位老人看到法院的《執行裁定書》,才明白為什麼自家的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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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典當行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與開發商共同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而就在張先生購房前5個月,開發商跟典當行簽訂了一份《典當抵押合同》,內容是開發商向典當行借款1200萬元,抵押物是小區內的7套房產。合同規定:若開發商未能償還欠款,典當行可對抵押物進行拍賣所得收入用於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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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人去樓空,法人代表稱無能無力

劉女士說,當時他們購房的時候並不知道開發商抵押房產的事實。他們想找開發商要個說法,可售樓處早已人去樓空。後來幾經週轉,他們打聽到那家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遲耀輝的電話,對方卻表示公司已經註銷,老兩口的錢是交給公司,自己也無能為力。

張先生說後來他們多次要求跟遲耀輝見面協商,但對方始終避而不見。

另外,老人在法院看到了當初開發商跟典當行簽訂的《典當抵押合同》。合同顯示,開發商拿去抵押的還有樓上的5套住宅,那為什麼單單隻有張先生家被法院查封拍賣呢?

記者採訪了另外3戶,3位業主沒有遇到張先生家的情況,原因是他們在購房時都貸了款。按照規定,銀行在批貸時要對房屋狀態進行審核,所以開發商必須先從典當行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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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兩口覺得開發商是惡意欺騙,當初正因為他們是全款買房,開發商才沒有從典當行為他們辦理解押。

2016年3月,老兩口把開發商告上了法庭,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同時老兩口還向法院提起了執行異議申請,請求法院解除對自家房屋的查封和拍賣,並終止對該房屋的執行。理由是他跟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且已經繳納了購房款,也實際上在這個房子裡邊居住。

法院:無效的房屋買賣關係

典當行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也是到了2016年,兩個老人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時才知道開發商已經把房子給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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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法官告訴記者,老人和開發商之間存在房屋買賣關係,但並不意味著這關係是有效的。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是抵押在先,開發商要轉移抵押物必須要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如果沒經過同意,這個轉讓是無效的。

而在張先生老兩口的案件中,開發商出售抵押的房產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所以張先生老兩口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能對抗在先設定的抵押權。

2016年底,法院的審理有了結果:法院駁回了老人要求開發商為自己辦理房產證的訴訟請求,同時也駁回了老人的執行異議申請。


【提醒】全款買套房,七年後還要再掏192萬!這種房子千萬別買!


2018年4月14日,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將這套房屋的拍賣信息上了網進行了公示。經過評估,房子的競拍底價為162萬。


【提醒】全款買套房,七年後還要再掏192萬!這種房子千萬別買!


在案件處理過程中,法官和典當行一方給張先生老兩口提供了一些解決辦法。


【提醒】全款買套房,七年後還要再掏192萬!這種房子千萬別買!


老兩口不能接受50萬的金額,因為自己已經花了107萬多全款購房,法官也否定了這個辦法。

另外,執行法官告訴記者,乾寶雅泰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商)涉及的被執行案件高達58起。目前公司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只有那7套房子,所以即使典當行將老兩口的房子解押,接下來也會有別的法院對那套房子進行查封。

法官說目前最根本的方法是老人通過公開競買直接把這個房子買下,然後法院出具相關手續將房產證過到老兩口名下,這意味著老兩口至少要花162萬把房子拍下來。

老兩口家裡幾個晚輩商量過後,決定先把房子拍下來,之後再走別的程序。由於拍賣過程出現了其它競拍人,經過加價最終老人一方以192萬元拍下了房子。

這意味著他們需要在10天內向法院交齊192萬元,這對兩個老人無異於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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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注意到了這一點,建議老兩口通過司法途徑來救濟,起訴開發商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並要求返還購房款。

在整個案件的審理和執行過程當中,法官多次告訴老兩口,在接下來的維權過程中如果遇到困難,會盡力提供幫助。

無論是買新房還是二手房,都有不少人買到抵押房

2016年1月,上海市民沈老先生在中介人員推薦下,決定購買位於黃浦區中山南一路上的一套二手房,雙方約定合同價570萬。在繳納完訂金後,房東在未簽訂正式合同前,反覆催促提前支付首付的行為讓沈老先生十分困惑。聽從朋友的建議,沈老先生在2月20日前往房產交易中心查詢該房屋信息,發現該房屋早在2015年8月、9月就被浦東與黃浦兩家法院查封,抵押額達550萬。

2015年,武漢市民江玲(化名)購買了一套面積近170平米的商品房,房子總價款約76萬。隨後,江玲向開發商交預購房款約23萬元,剩餘部分辦理個人按揭貸款。然而,在辦理住房手續過程中,江玲多次向開發商催辦貸款手續,對方拖了半年多仍無法辦理。江玲向貸款銀行了解才得知所購房屋存在抵押情況,又在房管局處證實了該房屋存在抵押和查封情況。江玲購買該房屋前,開發商已於2014年將其抵押,江玲購買後的2個月左右該房屋被法院查封。

到底什麼是“抵押房”?“抵押房”到底能不能買?

一、什麼是抵押房?

抵押房是開發商為了獲取更多的流動資金,將部分物業抵押給銀行貸款的一類房產。

對於開發商而言,樓盤有抵押房實屬正常,只要在銷售之前還清抵押貸款,將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銷售了。一般在一個樓盤銷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屬於抵押房。雖然你不願意相信,不過這個確實是合法的,而且也是行業內慣例。

樓盤有抵押房並不表示開發商樓盤有問題,也不代表開發商實力不好,這只是企業運作資金所採取的某種方式而已。

二、抵押房到底能不能買?

前面提到過,房屋抵押只是開發商運作資金所採取的某種方式而已,等房子賣給業主後再去銀行取消抵押,把房子“贖回來”就能正常銷售。所以,理論上來說抵押房是可以正大光明的買賣的。

但是!如消費者購買了抵押狀態的房屋,抵押狀態沒解除,則房屋無法過戶。

三、如何避免購買抵押房產的風險?

1、為了減少購房糾紛,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大家還是要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在補充協議中做以要求,除了不能進行抵押之外,還要對賠償措施做一些要求,尤其是要申請資金監管,以免自己付了首付款發現房產被抵押,面臨房財兩失的局面。

2、在建工程要辦理抵押貸款,必須得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所以你可以到房管部門或者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站上,通過多渠道查詢信息。

如果有被抵押的房子,可以要求開發商對自己要購買的房源進行解押。否則,購房後去房管部門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候,房管部門發現該房屋已被抵押,是無法辦理不動產證的。

3、在購房之後要儘快去網籤備案,如果發現了房屋已經被抵押,也可以趁早解決,避免更多的損失。買房之後不要拖著不去辦理相關事宜,事情宜早不宜遲。

四、買二手房的小夥伴一定要產調!產調!產調!產調環節務必親力親為

雖然中介公司有明確的房源信息操作規範,但個別銷售往往僅在房屋掛牌時調取產調信息,房東在掛牌後再行抵押,往往會被忽略。

此外,業內確實存在部分房東與銷售人員達成私下協議,掛牌出售抵押房源的情況,房東會私下支付一筆費用給銷售人員,合謀隱瞞購房者。據瞭解,因產調信息分為多頁打印,一些銷售故意隱匿抵押頁的信息,僅交予購房者查看房屋正常的基本信息,以此達到欺瞞購房者的目的。

若想避免買到被抵押房源,應在房屋交易的各個付款環節,前往房屋交易中心親自拉取產權調查信息,切勿貪圖省事,委託給中介人員,以免產生風險。

產權調查過程並不複雜,市民只需憑藉身份證,提供所查房源的地址,即可查詢,產調錶上涉及房屋狀況、土地狀況、抵押狀況等10類登記信息,無需產權方和房產中介的任何證明。

來源:山東高法微信公眾號

編輯:路雙英 王佳茹 劉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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