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秦皇島市全面取消皮卡進城限制'

皮卡車 秦皇島 貨車 河北 設計 交通 技術 高峰 每日快訊播報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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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全面取消皮卡進城限制的通知

2016年10月1日,按照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關於印發<河北省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工信裝〔2016〕133號)要求,結合我市道路實際情況,支隊決定試行放寬我市皮卡車進城限制,除海港區河北大街(西港路至建國路)、秦皇大街(西環路至建國路)早、晚高峰期間(7:00-8:30、17:00-19:00)限制皮卡車通行外,其他城市區道路、縣城區道路取消對皮卡車通行限制,不再需要辦理貨運車輛通行證。試行期間,我市城市道路通行狀況平穩,未見明顯交通流量變化。經支隊研究決定,9月1日零時起,全面取消皮卡車進城限制,河北大街、秦皇大街早晚高峰不再限制皮卡車通行。

特此通知。

2019年8月29日

附件:皮卡車車型範圍

皮卡車車型範圍 本通知所稱皮卡車,是一種客貨兩用汽車,在我國現行汽車標準體系中按多用途貨車生產管理,具有以下主要技術特徵:

1. 設計和結構上主要用於運送貨物,載客人數不大於5人(含駕駛員);

2. 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一半以上的發動機長度位於車輛前風擋玻璃最前點以前,或轉向盤的中心位於車輛總長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後);

3. 具有敞開式貨車車廂;

4. 最大設計總質量不大於3500千克;

5. 最大設計外廓尺寸(長×寬×高)不超過6000×2200×20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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