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註銷募集資金專用賬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757號文核准)核准,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40,010,000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36.77元,共計募集資金1,471,167,7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淨額為1,389,198,900.00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2016]3-168號)。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規範公司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管理和運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公司會同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保薦機構”)分別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龍華支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寶安支行(以下統稱“專戶存儲銀行”)等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並在開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存款賬戶。

公司及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子公司會同保薦機構中信證券分別與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並由募集資金項目子公司在開戶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存款賬戶。

具體開戶情況及賬戶資金情況如下:

1、本公司募集資金專項存款賬戶開戶情況

單位:萬元

2、募集資金項目子公司開戶情況

三、募集資金專戶銷戶情況

鑑於上述募集資金專戶中本公司在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寶安支行設立的三個專用賬戶的資金已使用完畢且不再使用,子公司武漢市裕同印刷包裝有限公司在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設立的專用賬戶未轉入資金且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經公司、保薦人與各存儲銀行商議,公司已辦理完畢上述四家銀行募集資金專戶的註銷手續,四家募集資金賬戶餘額148.73萬元,節餘資金低於募集資金淨額1%,因此豁免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已將該節餘資金劃入基本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用於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上述募集資金專戶註銷後,公司和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寶安支行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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