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養魚使用殺蟲劑的十大誤區

盤點 健康 養魚助手 養魚助手 2017-08-27

針對養魚使用殺蟲劑的十大誤區

雷龍

一、殺蟲要殺死、殺完:每次殺蟲都堅持把蟲殺死、殺完、大有趕盡殺決之勢,其實完全沒有必要。一般殺蟲劑只要能達到讓寄生蟲喪失繁殖力和對魚的危害能力即可。所有殺蟲劑在使用同時或多或少的會對魚體產生毒害作用,過於追求殺死,殺完,會損害魚的體表、鰓、肝等組織器官。

二、只要見蟲就殺:經檢查後,發現寄生蟲的數量較多且會對魚產生危害影響時,才需要殺蟲。

三、迷信特效藥:其實越是特效藥越是對魚體危害大,選擇殺蟲劑只要能達成消除寄生蟲對魚體的危害即可。

四、濫用殺蟲藥:不觀察魚病,不對症下藥,濫用殺蟲藥,經常是當發現無效時,魚已損失大半。

五、只注意成蟲,忽視蟲卵:只注意殺死成蟲,忽視蟲卵,沒有做好當蟲卵大量孵化時的應對預防措施。

六、長期使用單一殺蟲劑:長期使用單一殺蟲劑會使蟲體產生抗藥性,最好能有幾種殺蟲劑交替配合使用。

七、隨意加大使用劑量:不按照說明劑量用藥,會增加蟲體抗藥性,對魚傷害很大。

八、只用外用殺蟲劑殺蟲:不能只用外用殺蟲劑殺蟲,有些深層的寄生蟲要配合內服殺蟲藥!

九、殺蟲後立即檢查:很多藥劑要在2~3天后蟲體才會逐漸死去脫落,一般3天后才看到確切效果。

十、不根據水體情況使用劑量:劑量的使用是需要明確水體的pH質,有機物多少而相應增減的,一定要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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