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城鄉低保標準再提高

農民 農村 農業 民生 河南經濟報 2017-07-16

洛陽城鄉低保標準再提高

【中原經濟網訊】6月23日獲悉,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再次提高。

為保障我市城鄉貧困居民基本生活消費需求,我市日前下發了《關於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

通知明確,城市低保月標準提高20元,即城市區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80元,縣(市)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人均月補差水平提高20元,達到不低於每人每月320元。農村低保年標準,城市區由每人每年34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60元,縣(市)由每人每年30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60元。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增加10元,達到月人均補助不低於180元。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城市區特困人員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7560元;農村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農村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

特困人員基本照料護理標準:A類(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養人員)每人每月800元、B類(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養人員)每人每月320元、C類(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養人員)每人每月80元。

按照通知,新的補助水平和供養標準自今年1月1日起執行,6月底前全面完成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提高和資金補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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