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屆全國勞模變“撈模”

吳偉雄受審現場

本以為退休就可以“安全著陸”,從此安享“奢華”的晚年。孰料退休一年之後還是應聲落馬,最終落得個晚節不保的可悲下場。

他就是原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黨委書記吳偉雄(正廳級)。提起吳偉雄,他的來頭不小。1989年、1995年和2015年,吳偉雄三次獲得“全國勞動模範”稱號,在全國極為少見。

近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吳偉雄涉嫌受賄一案,經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0 年至2017 年,吳偉雄在擔任海口市政協副主席兼海口市羅牛山農業綜合開發區主任,羅牛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海南省農信社理事長、黨委書記期間,在工程發包、擔保業務合作、銀行貸款審批等方面收受李某等人 6398.4849 萬元。

三屆“全國勞模”

2018年“ 五一”前 夕, 一則反腐新聞刷爆了海南人的朋友圈——原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黨委書記吳偉雄落馬了。

在此之前,關於吳偉雄被查的坊間傳聞不斷,如今終於塵埃落定。他之所以備受關注,讓人唏噓不已,是因為吳偉雄是一個典型的“三高”型明星官員,即學歷高、職位高、聲譽高。

公開資料顯示,吳偉雄,男,1956 年 12 月出生,湖北黃梅人,博士學位。他當過農民,當過上市公司老總,當過省會城市副市長,當過海南第一大金融機構領頭人,三次斬獲全國勞模獎牌,三次登上天安門國慶觀禮臺。

吳偉雄的“傳奇人生”要從湖北龍感湖農場說起。大學畢業後,吳偉雄被分配到該農場。他先後研發 10 多項科技成果,將龍感湖農場創建成為“全國畜禽養殖最佳企業”,把一個默默無聞的農場辦成了全國最大的肉鴨出口基地。

1988 年 3 月 10 日,有中央媒體第二版頭條以醒目的標題“敢越雷池”對吳偉雄的事蹟予以報道,在國內引起不小轟動。

1989 年,因養鴨聞名全國的吳偉雄首次當選“全國勞動模範”,接踵而至的還有“全國勇於開拓創新十佳青年”“國家有突出貢獻的青年專家” “國家特殊津貼專家” “全國優秀青年幹部”“全國青年科技標兵”等榮譽稱號。

到了 1991 年,吳偉雄轉戰海南,最初在海南羅牛山安營紮寨,先後擔任海口市羅牛山農場黨委書記、場長,海口市政協副主席,海口市羅牛山農業綜合開發區主任,羅牛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

在吳偉雄帶領下,羅牛山公司成為海南第一家農業上市公司。1995 年,吳偉雄第二次當選“全國勞動模範”。

2007 年,海南農信社是全國質量最差、風險最高、最後一家改革的金融機構。此時,時任海口市副市長的吳偉雄臨危受命,負責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改革籌備工作,成為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首任黨委書記、理事會理事長。

不過幾年光景,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從一個瀕臨倒閉的省級農信社成為海南第一大金融機構。吳偉雄也從“豬司令”和“鴨司令”,成為金融界翹楚,人稱“泥腿子銀行家”。

在 2015 年,吳偉雄第三次當選為“全國勞動模範”,這在全國實屬少見。吳偉雄還兩度被評為“中國農村新聞人物”。2017 年 1 月,吳偉雄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一個月後辦理退休。

直到 2018 年 4 月 28 日,已退休 1 年的吳偉雄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調查,並於同年 9 月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這樣的結局,令其曾經三度獲得的“全國勞動模範”榮譽黯然失色。

收房產收到手軟

“李總,我打算在海口市海甸島富仕苑小區買兩套住房。”

“好的,吳理事長,我來想辦法。”

這段對話發生在 2012 年 6月的一天,當時吳偉雄與老婆張某蘭商量在海口購買兩套住房,並由吳偉雄想辦法解決,吳偉雄便找到了他的老朋友李某。

李某是海南瓊中某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董事長,2003 年前後與吳偉雄相識。2010年至2016年,在時任省農信社理事長吳偉雄的關照下,李某先後在海南農信系統下轄的 10 家信用社承接擔保業務,他一直心存感激。

既然吳偉雄開了“尊口”,李某自然“心領神會”。他立即打聽富仕苑小區是否還有房源。當得知該小區還有房源後,他馬上給吳偉雄打電話,吳偉雄表示要買,並讓李某與張某蘭對接具體事宜。

2012 年 6 月 11 日, 李 某支付 10 萬定金定購該小區 B 棟301、302 兩 套 房 產, 價 格 共158.4849 萬。同年 8 月 15 日,李某向袁某軍的海南某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借款 148.4849 萬支付剩餘房款。

隨後,李某將富仕苑兩套房產的鑰匙交給張某蘭,並按張某蘭的要求以“張瑞龍”的名義簽訂了前述房產的購房合同,該兩套房產已在相關部門辦理合同備案,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2017 年 5 月,在接受中紀委調查後,吳偉雄為掩飾其收受李某房產、逃避組織調查,交待張某蘭抓緊退房款及補假借據。後經張某蘭安排,於 2018 年 3 月退款 160萬元至袁某軍的公司賬戶。

“吳理事長,聽說您要在北京買房,這事就交給我來辦吧。”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鍾某魁到吳偉雄家中商談貸款事宜,得知吳偉雄要在北京購買一套價格約 150 萬的房子,鍾某魁當場表示可以幫忙。

鍾某魁算是吳偉雄的老朋友了,他們早在 1995 年前後便相識了。2000 年,海南省教育廳、羅牛山公司和海南廣播電視大學合資成立海南職業技術學院。在時任羅牛山公司董事長吳偉雄關照下,鍾某魁承建該學院學生公寓、食堂等項目。

不久,在海口市海甸島金海岸大酒店停車場,鍾某魁將 150 萬元現金交由吳偉雄岳父張某茂轉交吳偉雄,隨後張某蘭將 150 萬取回並告知吳偉雄。

鍾某魁此舉讓吳偉雄很“感動”。2008 年至 2016 年間,由吳偉雄暗中幫忙,鍾某魁及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省農信系統下轄的市縣行社獲取多筆鉅額貸款。

2008 年 至 2017 年(2014年除外)每年春節前,鍾某魁均以拜年為名,在吳偉雄家中送給張某蘭 10 萬,9 年共計 90 萬,張某蘭每次均收下並告知吳偉雄。

商人朋友贈千萬股權

“舅舅,潘總讓我問一下,你到底要不要海口農商行的股權……”按照潘某平的指示,楊某向吳偉雄再次確認這一提議。

潘某平系中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海南農某實業有限公司、海南麗某商務酒店有限公司等企業實際控制人。早在 20 世紀90 年代,他與吳偉雄因業務關係相識。

2010 年至 2016 年期間,在時任省農信社理事長吳偉雄的關照下,潘某平的 7 家關聯公司向海南農信系統有關行社申請獲得貸款共計 55 億餘元。

2015 年 5 月,潘某平為感謝吳偉雄多年來在貸款方面為其公司提供的幫助,與吳偉雄在海甸島沿江三路安徽人飯店吃飯時,向吳偉雄表示想購買海口農商行股權送給他,吳偉雄當時並未表態。事後,潘某平再次讓其司機楊某(吳偉雄外甥)探聽消息,吳偉雄同意了。

此後,潘某平借用楊某等 5個自然人的名義向海口農商行貸款6000 萬元,用其中的 4000 萬元和潘國平自籌的部分資金以楊某的名義,按每股 2.5 元的價格購買海口農商行 2415 萬股權。2016年 8 月,上述股權變更登記到楊某名下。

購股完成後,潘某平分別告知楊某、吳偉雄,楊某名下海口農商行的股權中有 1600 萬股(價值4000 萬元)屬吳偉雄所有。在徵得吳偉雄同意後,潘某平將楊某代持的海口農商行 1600 萬股股權連同其購得的其他股權,一併用於向瓊海信用社質押貸款 2 億餘元。

2012 年期間,海南厚水灣集團有限公司以厚水灣國際漁業物流中心項目資產為抵押向臨高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 7 家行社申請約 4億元貸款。因厚水灣公司難以還款,臨高農信社等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015 年 8 月,該案進入執行程序,經委託評估,海南一中院以清算價值 54191.0175 萬元在網上對厚水灣項目資產進行拍賣,但三次拍賣均流拍。第三次流拍後,海南一中院決定以 34682.2512萬的價格變賣。

吳偉雄得知流拍後,於 2016年 10 月的一天約鍾某魁見面,提議鍾某魁成立新公司來競拍厚水灣項目,並可以幫忙解決貸款,同時提出要新公司 10% 的股權,鍾某魁則提出將新公司 20% 的股權送給吳偉雄。

而考慮到自己不便直接持股,吳偉雄提出由其親屬胡某懷代自己持股。後吳偉雄考慮到胡某懷與其同為湖北人又有親戚關係,便交待胡某懷另找他人,胡某懷遂安排其公司員工楊某代吳偉雄持股。

2016 年 11 月 2 日,在鍾某魁協調下,鍾某華(鍾某魁之子)、陳某嶽、楊某三人作為發起人成立西部港灣公司,註冊資本 1 億元,其中鍾某華認繳 5000 萬,佔股50%;陳某嶽認繳 3000 萬,佔股30%;楊某認繳 2000 萬,佔股20%。實際上,鍾某華、陳某嶽分別向公司繳交股本金 5000 萬元和 880 萬元並支付貸款利息等費用,吳偉雄既未繳股本金,也未承擔任何費用。

2017 年年初,吳偉雄得知鍾某魁被調查,便通知胡某懷儘快將西部港灣公司股份處理掉。2017年 5 月,楊某將自己名下登記的20% 的股權轉讓給陳泰嶽。

庭審中連說“對不起”

2018年12月27日上午9點,在法警的押送下,吳偉雄戴著手銬走進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法庭。

如今的吳偉雄,頭髮花白,沉默寡言,聲音低沉,神情恍惚。整個庭審過程中,坐在被告席上的他一直低垂著頭,失去了往昔的威風。

早在 2017 年,剛退休的吳偉雄便得知鍾某魁被調查,吳偉雄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他意識到事情必然敗露了。

2017 年 5 月 18 日,吳偉雄主動到海南省紀委交代了收受鍾某魁 150 萬的犯罪事實。因涉嫌受賄罪,2018 年 3 月 29 日,吳偉雄被海南省監察委員會採取留置措施。

海南省紀委監委經調查發現,除了涉嫌受賄犯罪,吳偉雄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長期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商務艙,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省農信社系統人事招聘和錄用工作,還利用權力安排親屬“吃空餉”,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牟取利益等。

為此,省紀委監委怒批:吳偉雄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扭曲,私慾膨脹。為了退休後過上奢靡生活,挖空心思規避法律法規,為所欲為,甚至頂風違紀違法,把公權力和影響力變成牟取私利的工具,且其違紀違法事實主要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後,應予嚴肅處理。

2018 年 11 月 12 日, 吳 偉雄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一中院提起公訴。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吳偉雄及其辯護人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意見。而吳偉雄對大部分的犯罪事實表示沒有異議,但對涉及股權等部分犯罪事實及定性表示異議。

“我自認為對國家、對企業有貢獻,還曾三次獲得全國勞動模範稱號。對自己要求不嚴,逐步墮入違法犯罪深淵,我對不起黨,過不起國家、對不起人民……”庭審最後,吳偉雄戴上眼鏡,拿出早已準備好的材料做最後陳述,說著說著便哽咽了。

庭審持續了近 8 個小時,法庭將擇期宣判。

近年來,因腐敗問題被查處的黨員領導幹部中,有不少人像吳偉雄一樣,曾經是先進模範人物,一度為國家和人民做出過重大貢獻。然而,他們卻在一片讚揚聲中迷失自我,在金錢誘惑面前敗下陣來,墮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其實,作為“勞模”“標兵”,更要以身作則,充分發揮帶頭作用,成為新時代廉潔自律的好榜樣。(文- 翟小功)

來源:《清風》雜誌

相關推薦

推薦中...